《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900字
什么样的文字才算做好的文笔?我有很长一点时间不知道答案。
高中的时候,我潦草应付的作文经常莫名其妙的被老师拿去在全班面前朗读,而那些端端正正坐下来好好写的作文,往往得不到高分。和那些通篇辞藻华丽,看起来满腹经纶的“优等生”写出来的作品相比,我确实不知道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好在哪里。但是有一天一个同学偷偷跑来告诉我,我那篇写舅舅的文章把她给看哭了。她问我写作有什么秘诀,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但凡认真写的老师都看不上,因此自己得出的那套理论大概是不能拿出来误人子弟的。因此我告诉她,靠运气。我那时确实是那么想的,能写出好的作文全靠运气,这种运气,大概就是现在那些作家们常说的灵感了吧。
直到高二的时候被老师挑去参加作文培训,我才知道,灵感这种东西,是技术不纯熟的人才会去追求的。从前的我觉得之所以写作,就是为了宣泄情感,把情感和思想用文字表达出来,而往往这种带有情感的作文就很被老师欣赏。但是生活在温室里的十几岁小女生,哪来的那么多情感,所以,我的作文时好时坏。
名著之所以为名著,文豪之所以为文豪,就是因为他们的情感渗透到作品里的每一行,每一个字。
就茨威格来说,他的文字深受人道主义滋润。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到《马来狂人》,一场世界上最疯狂的暗恋,和一个宁愿用生命来履行自己的承诺、希望以此补赎前愆的医生。茨威格的文笔细腻入微,对人物的心理描写细致到让人觉得他笔下的主人公都是神经病。从他的文字,再到现实中自杀的最终结局,可见茨威格是一个内心情感丰富到泛滥的人。
又诸如自杀的三毛、离家出走最后死在车站的富家公子列夫托尔斯泰,作家们的情感总是泛滥成灾,他们对生活的敏感度总是高于常人,但是情感太丰富的人,往往容易自己不放过自己。
对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一个痴情美少女爱上了一个有着金鱼记忆的作家。现实中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是否能坚持十八年如一日不求回报的爱一个人?一个功成名就的作家,对生活中出现过的人敏感度是否真的低到如此?如果按常理推测,故事里的逻辑关系的确疑点重重,但唯有抛开你那理科生的常识逻辑头脑,你才能体会到茨威格的浪漫与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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