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读后感2600字
喜欢村上春树很多年了,他的书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读过,后来可能我也不那么文艺了,也成熟了,对于他的文字就开始免疫。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他的一本,或许是因为我也跑马拉松,深知坚持的意义和乐趣。因为这一点,就更喜欢他的人,而他的文字倒没那么重要了!
生命是场马拉松,与自己赛跑,前方没有终点。Pain is inevitable.Suffering is optional.这便是他的真言。其微妙的含义难以准确翻译,明知其不可译而硬译,不妨译成最简单的“痛楚难以避免,而磨难可以选择”。
小的时候我还是比较喜欢运动的人,每年的运动会都有我的身影,曾经100米短跑、400米接力还有跳绳都得过冠军,篮球、羽毛球等球类也都很喜欢,我的命运从15岁开始改写,那年我读初三,门门功课都是第一,但可悲的是学霸患上了严重的类风湿,最终倒在了篮球赛场(为了集体的荣誉,拖着腿上场的),我瘫痪了两年,生活不能自理,腿部肌肉全部萎缩。在很多人眼里,从15岁开始我就成了一个废人,事实上,从15岁到33岁,我的人生是灰暗的,身体的不健康,让我的世界没有色彩。
最害怕春天和冬天,每年都会犯病,会有一大段时间走路艰难,最害怕下雨和阴天,身体的疼痛会伴随日日夜夜。没有人知道那么多年,我是如何熬过来的,我的父亲因为我的病一夜白了头发,我的父亲去世的时候,我还没有学会跑步,只是可以走路,不再需要别人照顾了,但我还是很清楚,我的健康状况还是一年好似一年的,从最初的不会走,到会走路,再到快走,慢跑,再到真正可以跑起来,期间辛酸,冷暖自知。
萨默赛特·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客观认知的东西来。
First you feel like dying,then you feel reborn.先有濒死的绝望,方有重生的愉悦。
33岁到37岁,我虽然不会跑,但可以走,或许因为太久不跑,而忘记了如何跑,也是有可能的。这期间我行走过许多地方,祖国的大好河山,在我有限的假期里,我差不多看遍了一二线城市,行万里路,阅人无数。37岁那年,我因病有一次肿瘤切除手术,术后身体虚弱到极点,面对家人和朋友时依然保持微笑的我,内心是有一点点绝望的。不过,从17岁重新站起来后,我是保持乐观努力生活的,无论命运赋予我什么,我都不可以放弃自己。我也一直相信:人生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会有一条路,等着你重新站上起跑点,继续前进。
这一次病愈后,我对健康更有了新的感悟。我投入了主动的积极的锻炼中,选择跑步,是因为这是一项可以独立完成的运动,而且可以自己掌控和调节。刚开始,跑不到10分钟,就气喘吁吁,心脏要跳出来似的。两腿也抖的厉害,后来也可以坚持跑1公里,3公里,5公里,当我可以跑10公里时,我都佩服我自己了。长年的病痛并没有摧毁我的意志,相反,我越来越坚强,很多人都认为我外表是个柔弱的人,但熟悉的人就知道我内心凝结着无穷的力量。
从10公里到半马,这个过程很漫长,我的病腿无数次反复疼痛,因为没有专业的指导,一直自己摸索着跑,我对跑步一直有所敬畏,配速也快不起来,跑了那么久,还是6-7分的配速,也有过4分5分多,但跑完后代价很惨重。其实在没有生病之前,我的体育是非常好的,或许曾经瘫痪过的双腿失去了加速度的能力,我羡慕身边跑的快的女生,但我知道,跑的太快的人是有天赋的,跑的一般快的是和努力分不开的,而我因为先天的不足,能够跑起来实属不易,不断地告诫自己,一定要循序渐进,慢慢跑,才能跑得远,跑得久,切莫得不偿失,追悔莫及。生命是场马拉松,与自己赛跑,前方没有终点。
我的全程马拉松,正如村上春树所说:“我至少跑到了最后”。长跑无关别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我现在觉得,这一切历程都不是奇迹;而是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长跑是上帝给人类的恩赐,却也从来没有任何一种运动能像马拉松一般,这么简单,却带给人们这么多启示。
因为一直跑的很慢,加上马拉松的赛事大多离我的城市远,跑马成本又高,所以我参加的大多都是线上马拉松,在跑过很多次半马之后(其实我也只是跑完了,根本没有速度),我也想尝试全程马拉松。清迈马拉松,因为不设关门时间,又可以以跑马的名义去旅行,于是决定跑全程,也不给自己设目标,按照关门时间6小时(多数马拉松的关门时间)内跑完就胜利。
这是我一个人的境外全马,没有人陪跑,39岁的我孤独地跑在路上,战胜自己,挑战自己,这个过程并不那么愉悦,有肉体的疲劳和痛苦,也有精神上的单调和枯燥,30公里之后,甚至有绝望,但跑赢自己,就是跑赢人生,为自己找一个坚持的理由,用它来击败所有的想放弃的念头。只是告诉自己不要停下来,一直跑,跑下去。因为跑不快,也没有所谓的撞墙期,只是33-37公里时腿就如绑了石头一样抬不动,默默地给自己鼓励,与自己心灵来一场对话,与身体展开一次较量和对抗。
每一个坚定的跑者,都是用不断地奔跑来修炼自我,这其中的滋味唯有自己体会,有时竟是不可言说。38公里之后,也许是因为心灵的放松,最后几公里竟然轻松跑到了终点,正如村上春树所说:“我至少跑到了最后”。
这世上,最美的便是坚持。让跑步成为一种信仰。喜欢许三多的精神,不抛弃,不放弃。未来的自己,会在跑步的路上慢慢沉淀,更加要科学地跑步,健康地奔跑。我从来不是女汉子,跑步让我学会了感恩与喜乐。跑步到最后,你发现不是跑的多快和多远的问题,而是自律、自由和自信、自强。跑步是一种修行,让跑步成为一种信仰。
这就是我人生第一个四十二公里,差不多是。在如此苛酷的条件下跑完四十二公里,谢天谢地,这也是最后一次。那一年十二月的火奴鲁鲁马拉松,我以还说得过去的成绩跑完了全程。夏威夷尽管炎热,但是跟雅典相比就显得可爱了。因此,火奴鲁鲁马拉松对我来说才是全程马拉松的处女跑。打那以来,每年参加一次全程马拉松赛,就成了习惯。
世间最容易的事就是坚持,最难的事也是坚持。只要你坚持,一切都会变得简单,不仅仅是马拉松。最受欢迎的跑步专栏作家约翰.宾汉说过一句话:“奇迹不在于我跑完了,奇迹在于我有勇气起跑。”生命很长,我会一直跑下去,享受跑步的慢生活,要记得,汗水不会辜负自己,会在你的身体上雕刻努力的痕迹。在这世上,最美的便是坚持,愿我们每个人都成为自己渴望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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