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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_3500字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3500字

《肖生克的救赎》,电影史上绝对的经典之作。很开心,作为讲书人,能讲到自己特别钟爱的作品。以下是根据我的讲书笔记整理出来的一些电影幕后花絮以及电影与小说的异同。也欢迎大家给我补充,谢谢。

史蒂芬金的《肖生克的救赎》如雷贯耳,更多的是有赖于它的同名电影。几乎绝大多数电影爱好者,都会认为肖是他们个人电影排行榜里不可或缺的一部。目前在全球最权威的电影数据库IMDB中,这部片子打分是9.3,雄踞有史以来所有电影的榜首。

就是这样一部电影,1995年的时候携七项奥斯卡提名,在角逐最佳影片、最佳导演和最佳男主角这三个最有分量的奖项时,居然全部败给了同一部影片,这部更神奇的影片就是《阿甘正传》。但阿甘在IMDB目前的分数是8.8分,远远落在肖之后。而在国内豆瓣电影排行榜中,《肖生克的救赎》也是长年高居榜首,《阿甘正传》仅排在第四。所以,就群众口碑而言,肖无疑是大获全胜了。

《肖生克的救赎》的电影太成功了,所以反过来给原著造成了不小压力和阴影。更何况,电影改编的比原著精彩的确实寥寥无几,所以起初看小说时我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史蒂芬金的这本小说不长,一百多页,很容易就能看完,看完之后也很喜欢,语句流畅,一气呵成。因为讲书的缘故,我把电影和小说反复比较之后,得出的结论是:一部伟大的小说,一部更伟大的电影。

1、关于瑞德。小说和电影,都是以瑞德的讲述来完成的,瑞德是谁呢?是一个从二十岁开始就进了肖生克监狱的人,瑞德这个人物在小说里是个红头发的的中年爱尔兰人,并非黑人,他的名字Red取自救赎Redemption前三个字母。当年伊斯特伍德、哈里森·福特、保罗·纽曼和罗伯特·雷德福都曾是考虑的角色人选。最终导演弗兰克·德拉邦特选择了违背原著的黑皮肤的摩根·弗里曼,看来是真的太欣赏弗里曼的演技了。而事实证明,用他来演瑞德,确实是太合适了。弗里曼的演技非常舒服,生活化,不夸张,而且我也很喜欢他低沉的嗓音,你会很愿意去听他说的每一句话。

2、关于安迪。电影主演蒂姆·罗宾斯和书中的安迪也大不一样,蒂姆·罗宾斯身高1米95,大高个,而原著中的安迪“五短身材,长得白白净净,一头棕发,双手小而灵巧”。把安迪写的比较矮小,后来能顺利越狱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当年,罗宾斯并非不二人选,尼古拉斯·凯奇、汤姆·克鲁斯、汤姆·汉克斯、凯文·科斯特纳、约翰尼·德普等都曾是安迪的候选人,本来最初这个角色是给汤姆·汉克斯预备的,可当时他正忙于《阿甘正传》的拍摄。另外,据说凯文·科斯特纳那年为了筹拍《未来水世界》也推掉了安迪一角,后来也是后悔不已。于是被幸运之神垂青的蒂姆·罗宾斯,最终以他文弱内敛的气质和不动声色的演技同样证明了自己。

3、关于典狱长。小说里的典狱长前前后后换了三个,没有一个好东西,诺顿是恶棍之首。电影里把三个典狱长的所作所为集中到了诺顿一个人的身上,这样的处理方式是为了避免出场人物过于庞杂,但是有两个弊端,一是时间跨度过长,有点不合常理;一是诺顿这个人就不可避免的更加戏剧性了。电影里的首次亮相,打着虔诚的徒的美名之下的他,从眼神就能读到他深深的恶,他对新进来的囚徒说了这样一句话:“把你们的信仰寄托给神,把你们的贱命交给我”。虚伪而又残暴的本性,溢于言表。

4、关于老布。老布是一个坐了五十年牢的老犯人,从年轻人坐成了老头儿。书里叫布鲁克,电影把他译作老布,更加朗朗上口。老布一共经历了六届典狱长,在终于获得假释可以出狱之际居然用刀挟持狱友以求重新犯罪,他说只有闯祸才能留在牢里,在别人看来不可理喻,而同样坐了多年牢的瑞德非常理解老布的感受。他说老布没疯,他只是体制化了,监狱是个奇怪的地方,起初你恨他,然后习惯他,最后你不能没有他,这就是体制化。

小说对于老布,寥寥数笔没有多写,写到他出狱以后茫然四顾最后死在了贫苦老人之家。而电影专门添加了一段老布出狱后的片段。不长但是令人心碎。我记得巴士上的他双手紧紧抓住前座的扶手,惊慌而失措,我记得他迟钝而认真的做着超市包装员的工作,我记得他最后穿戴整齐像个绅士一样的在小旅馆上吊自杀,并在天花板上用小刀刻了一句:Brooks was here. 老布到此一游。演老布的演员叫詹姆斯·惠特摩 ,他是导演德拉邦特非常偏爱的演员。所以我能理解导演给他加戏,而这段戏,无论是内容,还是詹姆斯的演技,都确实特别好。

5、电影加戏:一段诗意的自由。安迪在图书馆听到了莫扎特的《费加罗的婚礼》的那段二重唱《晚风轻轻吹过树林》,于是不顾一切的通过扩音器把歌声传遍了整个肖申克监狱,那段歌声“宛如小鸟飞入牢房,使石墙消失无踪”, 镜头缓缓划过正在广场上放风的犯人们和狱警们,所有人都默然静立,天籁之音洗涤了他们,救赎了他们,也给了他们无比美好的、片刻的心灵的自由。

6、电影加戏:瑞德和安迪之后聊到了希望。安迪说有些东西是关不住的,比如希望就是。而瑞德则认为,希望很危险,希望会让人发疯,希望没有什么用。我想这就是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消极避世的人生态度的对比。如果安迪没有心存希望,并且一刻也没有停歇的为此做出努力,就不会获得最终的真正的自由。

7、电影加戏:小说中写到诺顿把可以证明安迪没有杀人的汤米转到了别的监狱,而电影的处理更加残酷而现实。诺顿在一个深夜,把汤米骗到了监狱门外,让站在暗处的狱警把他当做越狱犯点杀。

8、电影加戏:汤米的死对安迪是个不小的打击。有很长一段时间,安迪变得非常沉默。直到有一天,他对瑞德说:“老婆说她很难理解我,说我像一本合起来的书,可是我是多么爱她,我就是不擅表达。是我杀了她,枪不是我开的,但我害她离我远去。”瑞德告诉他:“但你不是个杀人犯,你只是不是一个好丈夫。你可以后悔,但你无罪。”

9、电影花絮:电影拍摄那段爬行在臭水沟里的污浊不堪不可描述的东西,其实都是用巧克力浆制成,所以不必太同情蒂姆罗宾斯了��

10、电影加戏:大限将至,诺顿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打开装满自己肮脏灵魂的保险柜,却发现里面只放着一本圣经,在出埃及记那一页有一把镂空的石锤形状,还有安迪留给他的一句话:“亲爱的典狱长,您说的对,得救之道,就在其中。”这个处理简直不能再棒了,诺顿听着外面渐渐清晰的警笛,看着墙上的那句“主的审判迅速降临”,走投无路之下饮弹自尽。

11、电影花絮:电影里反复出现了三次瑞德被面约假释的情景,每次都会有一个被驳回的文件特写。上面的照片,不是演员摩根弗里曼年轻的时候,而是直接用的弗里曼的儿子。有时候,电影会有一些有意思的安排和设计,纯属导演个人意愿的东西,安插在里面,若影若现,还挺有意思的。

12、电影加戏:瑞德假释面约的一段心里话:“我没有一天不后悔,但并非受惩罚而后悔。我回首前尘往事,那个犯下重罪的小笨蛋,我想和他沟通,讲道理,但我做不到,那个少年早就不见了,只剩下我垂老之躯,我得接受事实。改过自新是个烂词,所以你们驳回吧,我告诉你们,我他妈的不在乎。”

而这一次,瑞德却approved,通过了。

13、电影加戏:瑞德带着希望与梦想前往芝华坦尼欧。出发前,他在老布曾经住过的旅馆里,在老布那句到此一游的遗言旁,加上了一句话:So was red。瑞德也来过。

14、电影花絮+电影加戏:影片最后,在碧海一天的太平洋美境中,安迪与瑞德重逢了。镜头拉开,很多人开始老泪纵横,但是我要告诉你的是,小说里是没有这一段的,电影里也差点没有这一段,这是导演弗兰克·德拉邦特在制片方的强烈要求下,极不情愿才拍摄的,而且拍完后还一度剪掉,因为他觉得“太商业,太矫情”。但是制片人非常坚持,他认为既然原本就是重逢,为何不让观众拥有见证梦想成真的喜悦呢?在试看样片的时候,大家对这个结尾表示热烈欢迎,德拉邦特才做出让步,保留下这段情节,于是我们才得以有幸观看到这激动人心的一幕。我想问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处理呢,是把它放在希望的途中戛然而止,继续留有无限的可能与希望,还是让这希望眼睁睁的在我们眼前完美的实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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