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修订版)》读后感1000字
这本书让我对保甲制度、坚壁清野、团练(后文简称三制度)等等多了一些了解。大概的逻辑如下:封建王朝末期,人多地少,人均粮食不足加之官僚体制效率下降,普通民众为求活命,不得不追随造反者铤而走险。而官军在造反初期力量上虽然占据优势但镇压存在一些难处,造反者遍地皆是,故需要处处戍守十分被动,再者造反者起于人民,难于分辨良莠,无从下手。所谓保甲、团练、清乡等等是通过给乡绅放权,利用乡绅与造反者争夺民众的支持。回顾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是一个由本土士绅领导的自治社会,基层政府权力并不大,比如基层政府机构只下设到县一级,而且中央政府所任命的县政府官员仅有数人而已。承平之世,县的权力由三方执掌,一方为胥吏,一方为县令,一方为乡绅。胥吏的存在就是将一县之行政权从乡绅手中划出,而归于官僚体制之下,效率虽低了一些但权力在于官府掌中自然更加安全。乱世为提高行政效率,官员抛开胥吏,将征税与组建民兵之权直接赋予乡绅。乡绅大都为有科举功名或者捐了官的地主,自身本就掌握了财权和话语权又被授予官方授予军权与行政权,俨然一小王国。乡绅为对抗随时有可能发生的暴乱,首先要将本地人口一一登记清点,排除出莠民,修建堡垒营寨,组建民兵部队。对普通民众而言,空有力气可没有足够的土地用于耕种只能被饿死,不然非有被裹挟进叛军四处抄掠。三制度使得民众与叛军不能相互接触,而且由乡绅出粮食养活一批民兵,缓解民众的缺粮情况,也保障了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乡绅起初仅能为本庄本县的防御,然而随着叛乱活动的加剧,同省之内的乡绅也不得不联合起来方能应付,所属的民兵抽出精锐组建可以机动作战的团练部队。一旦出现全国级的名流士绅(如曾国藩)就可以将一省之团练编组为军依靠他的政治地位沟通中央与地方各处,引领乡绅出省作战。而造反者由于地方上三制度的成熟,渐渐缺乏新的人力与财力支撑,而最终失败。而在镇压过程中乡绅有财富有学识威望有行政权力与军事力量,而政府对地方的掌控力不断下降,故此演化成军阀混战之局。从根本上说在于通过一系列的事变来减少人口,使得土地与人口重新归于平衡。三制度实行不得法则减丁任务由造反者与政府军、造反者与造反者之间的战争完成,三制度实行得法则内部粮食分配更趋均衡,但未从根本上增加粮食产量,最后通过军阀混战之法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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