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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囊》读后感_1400字

《皮囊》读后感1400字

这本书读的断断续续,索性都是一篇篇短故事,影响不大。

所谓皮囊,是人活于世的躯干,包裹灵魂与思想,容纳生命,帮助隐藏感受。

阿太去世时,这样讲

黑狗达不准哭。死不就是脚一蹬的事情嘛,要是诚心想念我,我自然会去看你。因为从此之后,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袱。来去多方便。

是的,来去多方便。

说说感受最深的一部分吧,关于故乡。

那天细细一算,2007年离家,离家时12岁,今年,刚好是又一个12年。时间的横坐标,标记在12的节点是之前是故乡,之后是他乡。这两段时间现在刚好一样长。而后面的会慢慢越来越长。

我喜欢现在的这里吗?我喜欢,这里有我爱的朋友,这里是我成长过的地方,在这里我记忆中时间的维度,甚至长过故乡。并且我要在这里生活,过未来的日子。

可是为什么我一遇到事情,跟作者一样,第一反应就是回家。家里有什么呢?

事实上离家乡很远,对我来说是很不方便的事情,因为遇到事情,脆弱无助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回家。

家在一个用双脚就可以丈量的小县城,一年四季的大风吹的人刘海子翻飞,经常是沙子吹进眼睛揉不出来。夏季很短暂,冬季漫长又难熬,道路拥挤坑洼不平,人们说话经常嗓门很大,笑声也很大不顾形象。

可我为什么总想回家,也和作者一样

我知道那种舒服,我认识这里的每块石头,这里的每块石头也认识我;我知道这里的每个角落,怎么被岁月堆积成现在这样的光景,这里的每个角落也知道我,如何被时间滋长出这样的模样。

不论我在后边这12年是怎样断断续续的与我的故乡靠近又分离,无论我的故乡在这12年发生了怎样日新月异的变化和努力的进步,都从来不会让我感到陌生,只要我踏上那片土地,只觉得舒服和莫名其妙踏实的包在身上。

或许,这几年我其实还是没离开过家乡,只不过,走得远了一点,看的风景更多一点,也怕得更厉害一点。但还好,我终于还是回来了,我终于还是能回来,我终于还是可以找到永远属于我的那条小巷。

一片叫做故乡土地有多神奇呢,就把一种叫做归属感的东西种在人的心头,让人死心塌地的执念其中,想必无论多久,都不怕被另一片土地抢走吧。

记得有一年,雪莲体检查出肝脏有点儿阴影的东西,又跑到市医院查了发现没什么大事。结束后才告诉我。我当时第一次动了毕业就回张北的心思。可最后,还是阴差阳错的把自己的人生轨迹明明白白的安排在了他乡。

张北,其实和作者的故乡差不多,除了穷一点,小一点,地理位置差一点,翻山越岭,没啥不好的。我有时候会羡慕那些出生在好一点的城市的人,最终留驻的地方,就是自己最熟悉的地方并且心甘情愿。有时候又会因为出生在一个小镇觉得幸福,因为后边的路,好像都是去往更好的方向,让我一路都觉得庆幸和知足。多矛盾。

作者的解读要更深刻一些

从一个小镇的生活再到一个县城一个地级市一个大城市,顺着这根链条下来,每一个层次的生活都不一样,你经过对比,对以往的更能理解而且吸收,对现在的也更能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而比起一生下来就在城市的孩子们,我们有太多他们觉得奇特和不可思议的故事了。

又开始矫情了,不过思乡之情,不就是应该在这种矫情的夜晚满满溢出来的嘛。原来我以为我早已经习惯的漂泊,仍旧会给我隐隐之痛,只不过它藏在我的皮囊里面,我轻易不敢触碰。

其实我不愿意旅行,其实我更愿意待在一个地方,守着我爱的人,生根发芽。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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