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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7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700字

一口气读完了这部小说,因为余华的文字叙述简练,语言通俗易懂,但是你却能在这简单的叙述中被他的文字击中,然后感受到人物的那种强大的生命力。这不是自己第一次读余华的书,因为他的《活着》太出名了,在畅销书或者必读书的排行榜上都能看到它。在更早的时候还读过《兄弟》,虽然现在也只能记住书皮的图案,内容却全然忘记……
记得2015年刚刚读完《活着》这本书,在网上就看到了中央传媒大学的一个即将研究生毕业的女孩周云露被同校的一个学生杀害的新闻,紧接着有发生了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当时自己写下了下面这一段话:还没有完全从被害的女大学生的心痛中逃脱,接连的灾难又发生在中国人的身上,让我想起前几天刚刚看过的《活着》,阅读是悲伤的,现实也许更加残忍,突如其来的死亡是命运开的玩笑?感受余华的《活着》,活着就好!——“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这本《许三观卖血记》虽然没有像《活着》那本书给我带来震撼,但还是让我一口气读完的书。余华的文字在叙述中不带有任何的感彩,他只是在叙述人物所经历的一切,至于这个人物如何全凭你自己的理解和判断。
从书名中我们或许就能猜出许三观是一个什么人物,因为一个人去卖血一定是为生活所迫,也注定是个悲剧,果不其然,全书的也是最让我感动的是在最后的部分,许三观为了救治并不是自己亲儿子的一乐的病,一路从家乡卖血到上海,差点丢了性命。
许三观卖血是为了娶亲,为了全家人吃饱饭不被饿死,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文中的许三观卖完血之后,会去馆子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这句话出现多次,也许这并不只是为了卖血后对身体营养的补充,这仿佛也变成了一种卖完血之后的仪式感。
“落日的光芒把他的脸照得像猪肝一样通红,他看了看远处农家屋顶上升起得炊烟,拍了拍上的尘土,然后双手伸到前面去摸胀鼓鼓的肚子。”就像是儿时我们玩耍之后整理衣服,回家吃饭的情景。
小说的开始并未让我感动,相反让我对这个家庭所发生的一切有点不屑,因为多少和我对人生的价值观有些冲突,因为对于这个家庭发生的苦难也许是因为他们的自作自受。诸如许三观为了和一个漂亮的女人结婚,卖血后请她吃了顿饭,然后就死企白咧的让这个女人嫁给了自己,虽然这个女人已经有了相好何小勇,这导致了他婚后媳妇被何小勇睡了一次,人们都说许三观的大儿子一乐不是他的,许三观因此而迁怒于她的媳妇,并且认为自己当了九年的乌龟,还为别人养了儿子,他告诉他的另外两个儿子长大后去何小勇的两个女儿,并且在大跃进全家挨饿的时候又去卖了一次血然后全家去饭店吃面条却唯独不让一乐去,导致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的媳妇许玉兰也是一个没有教养的“泼妇”,遇到事情她常常不知羞耻的坐在自家的门槛上嚎啕大哭,家里所有的事情都讲述出来。一乐也因为把别的孩子的脑袋用砖头打得很严重,导致了许三观不得去卖血而赎回了被搬走用来当做医药费的家具,许三观也为了泄愤而和同厂的女工发生了肉体关系,这一切事情的发生只因为他们的无知和愚昧,又能怪谁呢?
也许正是这些对小人物的真实描写才能衬托出他们的平凡和伟大,以至于让读者在最后的部分有所感动,小人物的内心是善良的,许三观在明知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为了攒够送他去上海治病的医药费,一路从家乡卖血到上海,途中差点丢了性命……
其实《许三观卖血记》倒像是幸运版的《活着》,因为看到许三观最后卖血的时候以为他真的会死了,最后他没有死,一乐的病也好了,最后三个儿子都结婚了,他和媳妇也可以安享晚年了,
“这一天许三观走在街上时,脸上挂满了笑容,笑容使他脸上的皱纹像河水一样波动起来,阳光照在他脸上,把皱纹里面都照亮了……”
这本书也许教会我们如何去宽容和理解生活,正如我刚刚在罗振宇《时间的朋友》跨年晚会上看到的罗曼·罗兰的一句话:这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看清了生活的真相后,还能依旧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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