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1700字
前面一部分看着着实很无聊:一群小孩嬉戏玩耍让我怀疑看错了书;复杂且多的外国人名令我渐渐失去耐心;姓、名、全称、简称让我云里雾里,理不清人物关系,卡波妮的身份让我猜测了许久,大概是没有仔细看书的缘故吧。
书中所传递的价值观以及阿蒂克斯教育子女的方式很值得让人学习借鉴。我会很乐意将这本书推荐给身边的其他人。
阿蒂克斯正直善良,具有优雅的绅士风度,这样一位三观正有涵养的父亲,即使是一个单亲家庭,他独自抚养教导的孩子异常优秀,在混乱中的理智程度是一些成年人也追赶不上的。
阿蒂克斯的为人、人品让我很是钦佩。他的很多观念我极其赞同,但有一些观点我持保留态度。
“那么恨希特勒可以吗”
“不可以”,他说,“不应该恨任何人”。
人都是有偏见的,没有人可以做到对任何人都毫无偏见,一视同仁。不应该剥夺一个人爱与恨的能力,不能去恨任何人,又怎样去爱更多的人呢?那些被德意志帝国的铁蹄摧毁的家庭,被排挤背井离乡的犹太人,纳粹集中营中的俘虏怎会不恨这个战争的挑起者!为什么要去剥夺一个人爱恨的权力呢?你毁了我的家庭,我还要对你笑脸相迎?也许真的就存在这种人,但我认为这是极其悲哀的。都食人间烟火,没有必要做圣人。或许我们更应该爱憎分明,敢爱敢恨。对于孩子,教育他们不要对人持有偏见,不要全盘否定别人或急着给一个人下定义或许更为重要。
“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不禁就想到了李鸿章和王安石。清楚的记得初中历史教材以及历史老师对李鸿章的评价就是一个十足的卖国贼。深入的了解后会发现他远远不是像教材评论他的那样,能够被派去和日本人谈判的使臣会没有一点本事?自幼师从曾国藩,人品,学识毋庸置疑。他知道他签了合约就会成为千古罪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为了清政府,即使成为被人唾弃他也必须签。这是一种气节。教材中近乎全盘否定这样一个人的做法,我觉得是欠妥的。而对于王安石,我们只知他是一个有名的诗人,再多一点的知道有安石变法,在现代他被当成正面教材写进教材,可他施行酷吏,在古时被骂为卖国贼。对于希特勒,他无疑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政治家,同时还是一名杰出的演说家。如果不是莫斯科的那场大雪,我想历史书中对他的评价一定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人吧。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可历史在教材里被乱改一通,对人物胡乱评论……
“不要去杀死一只知更鸟,那是一桩罪恶”,知更鸟是美好事物的象征,没有人会忍心破坏美好的事物。黑人罗宾逊是梅科姆的一只“知更鸟”,但是尤厄尔却想要毁掉他。阿蒂克斯说“不能因为我们之前在此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他知道即使最后可能会失败,因为要遵循梅科姆的规则,但他仍要去做,他要做孩子的榜样,不能在家和在外是两套做法。我欣赏他的勇气和责任感。对于孩子应该教会他们的是坚持和责任心,面对困难不妥协的精神。没有全心全意努力过,坚持过,没有人知道是否会成功。
当几乎所有的证据都表明鲁滨逊没有犯罪,但他任然被判刑被枪杀。遵循梅科姆的规则,罗宾逊必须死,因为他是黑人,触犯了白人。遵守人的道德,鲁滨逊应该被无罪释放。虽然文章并没有写究竟是谁杀了尤厄尔,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怪人拉德利。泰特与阿蒂克斯争论“我从没听说过,一个公民竭尽全力去阻止犯罪会违反法律,而这就是他做的”。这句话在这种场景下是合理的,符合道德的。尤厄尔罪恶多端、害死了鲁滨逊,他罪有应得。可杀人偿命?文章并没有描述最后拉德利的去向。我猜想他应该会平安无事,不至于入狱抵还人命。
想起胡适先生说过的一句话“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空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的国家,道德会逐渐自然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而去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变成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所以,道德是要讲的,规则也是要守的。但可悲的是,我们有一大批人只讲道德,谈高尚,另一大批人则只讲规则、法律。
另外,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打骂是对自己无能的宣泄。
最后,引用某部电影中的一句话: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希望都能保持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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