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乐》读后感800字
乐理盲,只觉写法奇妙。每章开头与前一章最后一句话钩连,其中的音乐性外行也能瞥见一二。有种夏天那会儿死命读杜拉斯的感觉:一个梗概起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故事,最终却呈现得出人意表的细微复杂。
说起阅读情况来,也是奇妙。在2017年年末看了前300页后有点摸不着头脑,几乎放弃了地随意囫囵翻过了最后一百页。可又舍不得放手,毅然决然重读,终于勉强看懂了原先卡顿的地方――前不搭后有连的部分――最后,莫名其妙地跨了年。于是,这本书成了我2017年年末读的最后一本书,也是2018读的第一本书。这种形式上的巧合,我只能说:“啊,还真是很《爵士乐》呐”。
正经书评写不出,贴三个片段,你们随意感受下。
可是春天来到大都会的时候,维奥莱特看见另一个头发在脑袋两边各烫成四道波浪的姑娘走进公寓楼,胳膊底下夹着一张“正点”唱片,手上拿着一包生肉。维奥莱特请她进来试试唱片,莱诺克斯大道上的三角丑闻就这样开始了。
她胳膊下面夹着一张“正点”唱片,手里拿着半磅粉色裹肉纸包着的炖用生肉,可是太阳这么毒,不该拿着肉在街上晃荡。她要是不赶紧,肉就会变质——不等她放到炉子上自己就熟了。
费莉丝仍然去菲尔顿商店买“正点”唱片,然后从肉铺慢吞吞地往家走,结果肉还没进锅就变质了。她以为那样的话她就能再骗我一次——走得那么慢,显得周围的人都在跑似的。那糊弄不了我:她走路的速度也许很慢,可她的发展速度却是来年的新闻。不管举起的拳头在她面前僵住还是伸开拳头来握手,她都不是任何人的同谋、榔头或者玩具。
分别出自第一、九、十章。第一章并没有出现过费莉丝,就忽然提及这个怪诞的画面――生肉与唱片――难免教初读者摸不着头脑。第九章叙事人以费莉丝为主要角色叙事,于是读者才恍然大悟。第十章叙述者忽然转向自己全知全能的弊端,发现自己才是最容易被人理解的那个人,而TA原先自以为理解的事态或许“还没进锅就已经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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