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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读后感_2400字

《阿甘正传》读后感2400字

《阿甘正传》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

文/杰西

《阿甘正传》这部电影我看过不下三遍,直到与很多人聊起,才感觉或许它被误解了,很多人都以为它是一碗(先天不足的人通过后天不懈努力取得巨大成功的)鸡汤。

电影开头那片羽毛暗指人的一生,它时而忽的飘起,时而悠然下落,时而轻盈,时而急促,这起起伏伏之间映射的不就是人生嘛!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这是我很喜欢的一句话,这是一个母亲告诉自己先天不足的孩子的一句话,也是因为这句话才有了接下来的故事。

甘妈妈不知道自己会有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儿子,就像阿甘不知道自己会有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生一样。不过阿甘很幸运,他遇到了这么一个有智慧有担当有爱心的妈妈,她精心呵护阿甘的同时又不断激励着阿甘,她给他取名佛洛斯特·甘是为了提醒他:人生总会做一些无意义的事。

“我的愿望是变成一只小鸟。”珍妮稚嫩的脸上充满了憧憬,一脸懵圈的不止是阿甘…后来我才知道她是想要自由,是想要摆托那个终日酗酒家暴的父亲,是想要远离那个没有温度的家。 那一夜温存之后,她不辞而别,一脸懵圈的不止是阿甘…后来当我看到小阿甘的时候我才知道她是多么不易,她并没有从原生家庭的阴影中走出来,她爱阿甘但她更害怕亲密,好在最终她还是选择与阿甘结婚,用自己最好的爱温暖了这两个男人,虽然时间短暂。夕阳下,墓碑旁,一脸忧伤的不止是阿甘…

说完了阿甘生命里最爱的两个女人,再来说说阿甘生命里极重要的两个男人。

“我应该死在战场上,那才是我的荣誉和归宿。”丹中尉对阿甘咆哮着摔碎手中的酒瓶,当年英姿飒爽的他失去的不止是双腿,而是他的锐气和灵魂。当他坐在桅杆上对着暴风雨大吼时,当他和阿甘满载而归时,收获的不止是财富,而是他的信心和希望。

“我要买一艘捕虾船,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开出港口,驶向梦想的远方…”话还没说完,布巴就断了气。他喜欢跟别人诉说他的梦想,可惜却始终没有机会,最终阿甘去帮他实现了…

“我太累了,我要休息一下。”阿甘蠕动着他的大胡子对众多身后的追随者说。阿甘奇迹般的跑掉了脚撑,跑成最佳橄榄球员,跑成了越战英雄,跑成了美国公路上的一道风景…他左右开弓把乒乓球打的眼花缭乱一直打到奥运会,他持之以恒把捕虾事业做的风生水起成为一名商业大亨。当他站在众人面前开口演讲的那一刹那,我震惊了,因为我知道这有多难,他用行动在一步步的刷新着周围人们的认知。甘妈妈、珍妮和布巴分别代表亲情、爱情和友情,他们一个个离他而去,磨炼着阿甘的心智。橄榄球、跑步和捕虾分别代表能力、兴趣和事业,这是很多人一生都处理不好的职业生涯。可最终,这个傻子,他完美的,处理好了,所有的事…看这故事的时候觉得很可笑,可笑到最后,感觉自己挨了一记火辣辣的耳光,混的连个傻子都不如。

仔细的剖析了一下人物设置,才发现这每个角色背后都是一种人生态度:甘妈妈,敢于直面生活的未知,坚信命运掌控在自己手中;珍妮,我们看着她成长和蜕变,最终打破了轮回,拥有了幸福;布巴,一个空想主义者,理想既是他炫耀的资本也是他最大的遗憾;丹中尉,看到最后他拄着拐杖挥手道别,我热泪盈眶,站起来的不止是躯体,而是一个重生的灵魂。阿甘,这特么太狗血了,他明明刚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我却还要夸他。稍等,让我揉揉脸…好吧,他用自己的行为来告诉我们这些聪明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人生的意义,不是为了背负苦难,也不是为了贪图享乐,而是为了一步步去完成一个生命体由物性向灵性灵性的转变。


【续篇】

其实上面那段文字写的不是书评,而是影评,如果没有接下来这些屁话,前段文字看起来会更加完美。可是,这个世界怎么可能只有完美呢?

下面是书中的故事:甘妈妈,一个终日以泪拭面的无助女人(没死);珍妮,年轻时各种放纵,35岁时又急于寻求稳定,最终怀着小阿甘嫁给了一个叫唐纳德的老好人(也没死);布巴,还原度最高的一个角色,阿甘的音乐导师(这个真的死了);丹少尉,教数学的历史老师,阿甘哲学思想的启蒙导师,以为乐,以乞讨为生,一个喜欢投机的虚荣混球;阿甘,美式橄榄球明星、越战英雄、乒乓球冠军、知名太空人、两位总统接见、国际象棋冠军、商业大亨、单人乐队,当然除了这堆光环之外,他大学一年级被退学,和珍妮去看电影被警方拖出戏院,向约翰逊总统露,跟“裂蛋”乐队演出时吸上瘾,向国会大厦扔勋章被起诉后被法官判决送进疯人院观察,绰号“笨生”参与虚假WWE职业摔跤…

“我想尿尿。没错,我不想说谢谢那样的屁话,我想尿尿。”阿甘说,这次他也不知道这句话会带给他什么后果。

这本书看的人哭笑不得,有些情节甚至荒唐滑稽,令人质疑,但也正是如此,反而让人觉得更加“真实”…如果不是最后一段话的点睛之笔,甚至会让人误以为这就是一本表达粗俗内容荒诞屁话连篇没有营养的小说而已,然而它一个惊艳的转身,的确惊艳到了我:

“一天,当地报纸的一名记者跑来,说要给我做一篇报道,因为我是他所听过的“最佳单人乐队”。那家伙开始问起许多有关我人生经历的问题,于是我就慢慢地一五一十告诉他。但是我还没说到一半,他居然掉头走了,说他没办法刊登这种故事,因为没有人会相信。

不过,我跟你说,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要是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唔,那又怎样?我或许是个,但是,无论如何,我多半岁月都在努力做对的事——梦想终究只是梦想,不是吗?所以,撇开其他的不谈,我认为:我永远可以回顾过去,然后跟自己说,起码我的人生过得并不乏味。

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段话我反反复复看了十几遍,不敢确定自己是不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不过我知道罗伯特·泽米吉斯一定看明白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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