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爱不释手的极简美国史》读后感2400字
此书对于理解美国的“公司经济”来源和政治经济历史有极大帮助,极简史虽篇幅简单通俗易懂,可是其中的代价之一便是略去了历史细节,容易窥豹一斑,对历史一知半解,如本书对1787年制宪会议一笔带过,而美国能在200多年时间里成为世界霸主,就在于其宪法的高瞻远瞩,美利坚1787年宪法的意义对于美国的意义再怎么夸大也不为过,可是宪法的诞生真是曲折跌宕,而且,美国的崛起和立法思维对于崛起中的中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所以写了此文一探制宪会议之究竟。
1787年7月16日,旷日持久、争执不休的制宪会议终于达成协议,同意第二院采用平等制,这次妥协也被誉“伟大的妥协”。
为何说伟大?因为不可完成的任务竟然出人意料的完成了。制宪会议内部矛盾重重,13个殖民地实在差异太大,利益、人口、文化、历史来源等千差万别,各殖民地之间如同风马牛不相及的“小国家”,要不是因为都不满英国的压迫而聚到一起,独立战争时大部分殖民地恐怕也没想日后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战后虽然走了邦联政府,可是各州仍“各自为政”,有自己独立的宪法和政府,为什么到了1787年他们聚在一起召开这个会议,实在也是因为迫不得已,由于国家没有政府,没有首脑,更没有权力,使得各州之间商业竞争愈演愈烈,高筑关税壁垒,报复与反报复导致经济发展无序趋势加剧,同时,英国等外国商品乘虚而入,货币、公债、制造商和进出口贸易四大集团利益遭遇重创,而且由于没有政府,独立战争期间对士兵承诺的土地、抚恤金等成了一纸空文,各州又滥发纸币,人民日子简直没法过,所以1786年马塞诸萨州爆发了退伍军人谢司领导的大规模起义,面对内忧外患,各州有识之士坐不住了,干脆讨论一下吧,才有了这个“制宪会议”。而且这个会议可不像今天美国国会会议那么正式,各州代表就像喝喝茶聊聊天,没有强制性,如果对会议不满,代表随时都可以退场,没有人可以阻拦,从会议的过程就可以看出:原定正式代表74人于5月14号开始会议,可是到了开会那天到场的代表却寥寥无几,等到25号才来了7个殖民地的29名代表,殖民地的个数终于过半了勉强开始了会议,中途“一言不合”又跑了13人,最后还有3个人拒绝签字,更荒谬的是罗德岛根本没派人来,之后也不承认宪法,最后迫于联邦政府压力才万般无奈接受了宪法。其实,罗德岛不接受也能理解,因为罗德岛一直都特立独行。1634年,马萨诸塞的一个牧师威廉·布莱克斯通,不满意当局封闭的政策,来到了人烟稀少的罗得岛,之后陆陆续续的,一些与主流思想不相容的人加入了这个阵营,罗得岛州议会大厦上矗立着一尊名为“独立的人”的雕塑,就体现了罗得岛人向往自由和独立的精神,这么一群向往独立的人自然不想加邦。这哪像一个国家在制定宪法,明明是一群小孩在过家家。但是正是这一群大部分没有文化、性格迥异、脾气暴躁的乌合之众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当时最伟大的宪法,200多年来,宪法只字未动,只是加了一些修正案。这其中的奥妙又是什么?
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者来自五湖四海,价值观念迥异,教育层次层次不齐,代表的利益更大相径庭,但最后却创造了如此伟大的成果,其中缘由其实也很简单:原则和妥协。开会途中虽然吵吵闹闹,几度甚至要大打出手,可是与会者心中有底线,也就是要坚持的原则:国家不能分裂,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诉诸武力,制宪会议也不能一事无成。 妥协可以说就是“求同存异”,在不触碰底线的前提下,大家可以畅所欲言,先易后难,先求同后存异,把大家的共同点先确定,达不成共识就先放在一边,先把感兴趣、能解决的问题解决掉,整个制宪会议就是一个一步步如何完美的解决争议、达成共识的攻略。当然,有些问题永远达不成共识,此时正如制宪会议两大灵魂人物之一富兰克林(另一个是华盛顿)在制宪会议最后所说:
“主席先生,首先我必须承认,对于这部宪法的部分内容,目前为止我并不尽然同意。可是我也不敢说,我永远都不会赞成,我的岁数这么大了,不乏原以为自己眼光正确,可是后来经过深入了解、周详考虑,却不得不改变看法的经验,甚至有许多我一度以为正确的重大事件,事后却发现大谬不然。因此,我的年纪越大,反而越不信任自己的判断,愈发看重别人的判断。就像许多宗教上的宗派一样,许多人总以为自己的一派拥有全部的真理,只要别人的意见和自己不一样,就一定都是错的……很多平民也老以为自己绝对无误,就像他们总觉得自己的宗派一定是对的一样…… 先生们,就是带着这些感悟,我愿意接受这部宪法,包括所有谬误在内——如果其中确有错误的话……先生们,我之所以同意这部宪法,是因为我觉得恐怕再也找不到比它更好的了。我愿意为了公众福祉,牺牲我认为宪法中存有错误的看法……希望大会中每一位仍然持有反对意见的人士,在此都能和我一起,对自己的绝对无误不要那么有把握——并为表明我们的意见一致,在这份文件上签上大名。”
这段话可谓振聋发聩,引人深思,让我不得不全部引用,此时富兰克林已有八十高龄,白发飘飘,但是制宪会议上对打破解僵局、保证会议正常进行可是功不可没,正如富兰克林所言,自己的判断力和思想会随着岁月改变,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可以说与会代表讨论一个世纪也无法达成共识,更得不到一个完美的宪法,其中不乏存在富兰克林所说的错误,比如没有废除奴隶制度,没有制定权利法案,尤其是对于这群“乌合之众”,只能先摸石头过河,对于制度永远没有尽善尽美之日,只要不是最坏的,就已经足够好了。富兰克林做为一个伟大的个人是不容置疑的,而其更伟大之处在于懂的一个集体需要的不是一个个伟大的人,而是集体利益最大化,有时为了这种集体利益你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观念,也就是进行妥协,妥协不是说明你在集体中“个体死亡”,而是在集体中又一次的涅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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