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读后感1400字
于昨日所引,从《红楼梦》中一靖藏本批语[此以俗眼读《石头记》者,作者之意又岂是俗人所能知。余谓《石头记》不得与俗人读。],而脱胎而出:庸俗与高雅之辨,换而言之庸俗虽对应于高雅而存在,但并非可以一眼认出,一念分辨,或如批语中所注具‘俗眼’即起‘俗念’则无所幸免落于庸俗之观念。
而个人品味之高与低,决定个人之眼光与观念,有了不俗之品味,则有了对待庸俗与高雅之事物的分辨。故而曰品味之高低,可以生出一种能力,再派生出一种存在于自身意志中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有意志的,这意志就是:对抗于庸俗!
一旦有了这种意志,就有了不断与庸俗而对抗的反作用力,这力量会不间隔的出现,而提高于品味,再而提炼出高雅。如此会潜移默化至于各种感官体验之中,而成为非常个人各别的感受,从而进一步感于情,明于理,而非庸俗之本质是对情和理之歪曲,而这种感受即为之品味。
而品味又从何而来?读书,写作,绘画,旅行,装饰,衣着,饮食等各种审美情趣,品味状态,都似乎与生活安逸,富足,悠闲有关。于是自然而然地得出有钱才可以安逸,富足,悠闲,从而推导出有钱就有品味。而真实存在确是很讽刺的,品味与有钱任性地成反比,特别在当今这个社会。那么什么是品味呢?似乎又是一个很难言写的虚筑空间。
我老爱说:"你算是我交定的品味"。安逸度日的人,似乎更有品味,因为更有时间,金钱去专注于自己的脸面!而劳困谋生的人,则无此条件,这是惯常的理解,是否真如此解?
品味,洒在别人身上,于我无关。品味,留在自己身上,不知不觉。可眼睛总不偏袒,总不自觉。有了品味,象一种嗅觉从眼睛到了鼻尖,引发芬氛,沁人心间,而后淡淡留香,觉成经典。没了品味,象一种味觉从眼睛到了舌尖,引发唾液,啐向地面,而后脏了世界,再也不见。
真的!很难描述着品味的体现,是高雅,经典,还是特别,而反面的世俗,艳俗,还是庸俗,可以都是,亦不能完全。
我还是倾向于选择‘味道’的品鉴,来定损品味的边界。因为‘味道’会存在于一个人身体和她周围,那么小小空间,于是就成了其生命的味蕾,人生的味道。而这小小的空间,才决定着一个人对‘味道’的品鉴,当一个人的生命空间都如此地狭窄逼仄,那么是连其自己在内的周围空气中的味道都是同一味觉,当长期的生活于这种狭窄逼仄空间,那么很有可能,没有品味并不是某一种不好的味道,而恰恰是某一味道的固化到了极点,不能幸免!
于是,我似乎明白了,品味源于拓展于生命的空间,那么,一天一天又一天,不断反复的同一状态,只会固化时间与空间。所谓安逸的生命只是不断重复一种模式的空间,一天等于一年,一年等同一生的体验。固化的生命,往往露出最务实最粗俗的一面,越来越追求实用的背后,只会拷牢于越来越无趣而枯萎的品鉴。
原来,品味就是:不在安逸中固化的自我训练。
注:而从《红楼梦》之‘不得与俗人读’一句批语,可以从中得出一点点有关品味于高雅与庸俗的感悟,是很个人也很不透彻的写下一篇。这种感悟如能让书友们放松心情去读一下,也是十分欣慰之处。品味高雅,摒弃庸俗在我们的一生中的这些,并非是一定要去强化。但无论怎样,《红楼梦》却有很广大的领域,而绝非一种狭窄逼仄的空间,它不会固化我们的于情于理的理解,只因它的本质中,从根本上经过了‘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之中,去除了对情和理之歪解扭捏,成为了醒智格物之透彻,无懈可击之情才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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