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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花》读后感_1500字

《极花》读后感1500字

我想说一些“反社会”的话。

食物,是可以买卖的,衣服,是可以买卖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人,也是可以买卖的。

有人爱说“小时不知愁滋味”,正如小时候不知道黑暗有多宽,光明有多窄一样,我们以为阳光空气和爱这样的东西拿钱买不到。但我现在觉得,它们可以被钱衡量出价值。网上有个段子说那些说钱不是万能的人只是没钱罢了。究其实,人也是一种动物,既然其他动物都能被贩卖,人又为何不能?只是我们生而为人,不忍看人类这样作践自己把自己当猪狗罢了。同理,如果猪是高于人类的高级动物,它们一定也会把人宰了来吃,而设下法律禁止贩卖猪的交易。

以前我们被灌输“非黑即白,非好即坏”的思想,以为坏人永远是坏人,好人永远是好人。坏人身上有被烙铁烫出的恶臭的疤,所以在看到他们也有某种品德时会选择性地忽略,甚至是厌恶。

人贩子,买妇女儿童的人,永远被臭骂成,我们狂吼着让他们去死。

《极花》之前网上已有很多关于拐卖的书籍和影视作品。买孩子的有《亲爱的》,买妇女的有《盲山》和《光棍儿》,无一不是著名作品。《亲爱的》里淡化了买方的罪恶,但孩子亲生父母的痛苦也不能不让人对这种勾当产生深恶痛绝之感。《盲山》就是“非黑即白”的刻画,人贩子和买方让观众们看得咬牙切齿。而《光棍儿》主题不在拐卖,反而是探讨了落后农村独身老人的性生活问题,与《极花》有相似之处。

看本书前我以为会看到《盲山》里的那种情节:女主被拐到穷乡僻壤,被囚禁,被,被虐待当做生儿育女的工具,但结果却出人意料。买人的黑亮是个忠厚老实,心地善良,情商高智商高的男子,黑家一家人在村里都是极品,三口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无一例外地对女主胡蝶很好。当其他村人既丑陋又贪婪,既凶狠又无赖时,黑家三口的美好品性就更显得可贵。

他们一辈子没做过啥坏事,除了买女人。

教父唐·柯里昂说:“每个人只有一种命运。”

在被拐卖前,胡蝶以为她的命运是从农村来到城市,嫁给一个城里人。可被卖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并且几乎已经习惯这里的生活后,她听着老老爷的话,才觉得自己的命运就是做这个村子的媳妇。地是要吃人的,吃了再吐出来。被吃的是死去的人,吐出来的是新生的人,而坟堆就是气眼儿,是大地的口。胡蝶注定要被这片贫瘠的黄土吞噬,她是被风吹过来的云,到了这儿,就得落脚了。

看到这儿不免觉得有些悲哀。她受了伤害,却在新的生活中逐渐适应伤害,犹如蚌把沙砾含在肉里,最终孕育成珍珠。

她的珍珠就是兔子。

如果没有兔子,她走了就是走了,虽然会感念黑家对她的好,但终究抵不过回到母亲和城市的诱惑。有两种力量让她又返回去,一种是舆论的推力,一种是孩子的拉力。

我们有时候说别人的过去,其实就是对那人的二次伤害。

相比于停留在拐卖本身身上,贾平凹先生的立意更深远。他让我们看到了贫困农村的悲哀。没有女人,家族就要绝种,拐卖女人,就是犯法。反复权衡利弊之后,大多数人终究选择了后者。贾先生让我们思考:为什么农村变成了这样?

原来是因为城市啊。

城市张大了嘴巴吸农村的血。城里有的男人婚内还可出轨,农村人却连一个媳妇也娶不上。说怪他们穷,好像太偏颇,甚至应该可怜这些被剥削的人,可他们拐卖女人,这又让人觉得天理难容。这就是本书的矛盾所在。

到底是人的问题?还是制度的问题?

私以为这本书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劝导人们不要涉及违法犯罪的同时应该思考如何改善制度。农村确实在被吸吮,在流失。

另外在文风方面本书十分具有地方特色,看着也很亲切。以前看过先生的几本书,除《废都》外这本感触最大。感觉先生的书里充满了一种颓废和焦虑,能够揭示岁月静好下的悲哀。作为一个爱看悲剧甚过喜剧的人,还是很愿意推荐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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