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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汁记》读后感_1100字

《豆汁记》读后感1100字

叶广芩给人很多惊喜。之前看的《黄连厚朴》一本书基本都在营造她记忆中的满洲贵族大宅门,这本书里除了大宅门的故事,竟然是八竿子打不着的秦岭深处的人与动物的故事,让人十分好奇她的经历。
老实说我还是喜欢她写的大宅门的故事。这本书里关于大宅门的故事,题目都是京戏的折子名——《豆汁记》、《逍遥津》、《三击掌》等等,戏如人生,人生如戏,塑造的莫姜、七舅爷、王阿玛都十分鲜活。两本书看下来,这个没落的满清贵族家庭里的人物包括亲戚朋友都已经可以历历在目了。
叶广芩叙述的角度是家族最小的格格,通过她天真懵懂的眼睛去观察所有这些人,疑惑就发问,可笑就讽刺,这个叙述角度再适合不过了。这个角色本身也让我非常喜欢,她的率真、看问题的独特让我喜欢得心痒,又羡慕嫉妒她周围有这么多有趣的人。且看她怎么揶揄自己的父亲把莫姜带回家:
花生仁儿适了父亲的口,就把卖花生仁儿的带家来了。 
以及她每每被食物拉拢的时候:
在吃面前,我是个意志薄弱的人。
对人生和文学的看法:
之所以心甘情愿地与红盐白米打交道,是源于我与生俱来的对厨艺的偏爱,就像我后来偏爱的文学。做饭和写文章是相通的,在谈论文学创作时我常用做饭来打比喻,写文章好比和面,初写成不过是刚把面和成了一个团儿,面得不停地揉,文章得不停地改,面里的疙瘩揉开了,文章里的硬伤病句改过了,只是完成一半。还不行,面得搁在一边饧,最少得饧俩钟头,文章得搁,最少搁半个月,饧好的面再揉,搁过的文章再改,基本就可以拿出去了。急茬的面(疙瘩汤除外),急就的章(除非天才),一般经不住推敲。
我在院里扭扭捏捏地学唱金玉奴,“人生在天地间原有俊丑,富与贵贫与贱何必忧愁”,我觉着自己唱得不错,身段也好,将来如果不做厨子就去当戏子,这两个职业都是我的至爱。
活脱脱一个无忧无虑天真可爱的小格格。
还有很让我着迷的是对老北京满清贵族的“讲究”的描写,从饮食到爱好,到各种礼仪、风俗,叶广芩写得最好的还是这些。可能挽歌本身就蒙着一层美丽的色彩吧。
至于动物小说,总有一种为了体现人类破坏自然、自然报复人类的主题而努力往上凑的嫌疑…当然细节、传说也还是很吸引人的。想象力和看问题的角度新颖奇特是叶广芩最大的优势。
在写北京的文章里也有一些这样的问题,比如,《逍遥津》里面我觉得塑造得最好的是懒散的没什么人生理想的七舅爷,而对刺杀日本人的青雨我却觉得塑造得太过生硬。以及《三击掌》里背叛实业家父亲投奔成为工人代表、新四军指导员的王利民,实在是寡淡无味。
相对大环境说来还是很优秀的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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