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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政工职称考核表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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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政工师考核表工作实绩一栏如何填

包括起草的重要文件、讲话稿、工作总结及能反映本人组织领导能力、工作质量、工作效果、工作效率的实绩材料;在群众中影响较大的事迹以及与本专业有关的荣誉。

申报政工师职称 个人推荐考核材料怎么写

政工师是指凡现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企业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条件:

(一)1966年底以前原学历中专、高中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1970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工作成绩突出,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高级政工师。

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应的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二)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

凡被选配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上述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由企业按本《意见》的规定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评审任职资格的审批权限,确认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三)凡申报政工师以上专业职务的人员,原则上要求掌握一门外语。

鉴于历史的原因和我省政工队伍的现状,对我省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外语要求,既要严格掌握条件,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一九七八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按申报档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对一九七八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政工专业人员外语暂不作要求;对从事地质勘探野外作业、矿山、井下等艰苦岗位工作人员,外语要求可给予适当放宽。

(四)专业工龄计算方法,仍按首次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

凡参加过首次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的人员,晋升专业职务,原则上应具备担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条件。

申报高一级职务,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到申报之月止。

对已获得其它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调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后,需转换职务系列的,原则上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政工系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原政工专业年限可连续计算。

评高级工程师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怎么写

该同志自进入本单位工作以来,能认真学习,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一直从事本专业工作,已积累百了丰富的专业技术理论及实践经验;同时,还认真钻研业务,不断自我更新,自我积累,从而打下较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度识。

在实际工作中,能独立完成道路桥梁工程的设计、制图、施工技术负责等工作,能结合工程实际积极参加科研,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回力,能解决本专业性的技术难题,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

在与同事交流过程中获得较好的评价,是一名优秀的道路与桥梁技术骨干。

该同志在助理工程师任职工作年度中考核为合格、优秀,已具备道路与桥梁工答程师的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

同时,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考核评价表的思想政治表现怎么写

政治思想品德鉴定 本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时了解和关心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路线,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我认真学习,态度明确。

作为一名学生,最重要的就是要把书读好。

所以我上课专心听讲,课后及时完成作业并进行预习和复习。

遇到问题时总是能及时向同学和老师请教,并善于总结经验,也尽自己的力去帮助别人。

我自觉地遵守学校和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卫生,爱护公物,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与周边的人和睦相处。

参加了长跑活动、植树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舒肤佳产品的调查、义务家电维修和义务家教服务等校、班组织的各种活动。

我乐于助人,总是尽力帮助在学习和生活需要帮助的同学。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觉得自己的幸福来自社会,所以自己也要报答社会。

生活在一个集体中,就要有广阔的胸襟和博大的胸怀。

要让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生活要有规律,要有远大的理想和追求。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要有信念,坚持了信念就能活得更有意义。

政工师考核表的思想品质怎么写,有谁能帮下吗,在线等,谢谢。

该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高级政工师评审表中专业工作主要成果是从什么时间算起

关于做好2009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级有关单位政工职评办:根据浙江省政工专业职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政工职评工作的实际,为认真做好2009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政工专业评委会调整工作 初评委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两年。

初评委由9至11人组成,其中具有政工师专业职务的委员必须占二分之一以上。

任期届满,应适当调整成员。

每次调整的人数原则上在三分之一左右。

本届初评委任期满的,应在6月上旬前调整完成,并报杭州市政工专业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严格政工职称评审的条件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浙企政职[1999]51号),按照评定条件,严格把关。

结合杭州市近几年来的工作实际,特别要注意和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1、岗位要求 按《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浙企政职[1999]51号)第三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9类人员,可参加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其他人员不能参加政工专业职务评定。

2、学历要求 晋升政工师须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中专(含)以下学历的属于破格晋升;晋升高级政工师的须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大专(含)以下学历的属于破格晋升。

各类《学历证明》不能作为评审条件。

后学历毕业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晋升政工师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晋升高级政工师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3、论文要求 正常晋升或转评政工师的,论文必须在市级以上刊物(《杭州通讯》、《杭州宣传》杂志)发表1篇以上;正常晋升或转评高级政工师的,论文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2篇以上。

参加当年省委宣传部政工岗位培训班,每人限交一篇论文,经审稿后符合要求的,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在《观察与思考》杂志发表,并视作省级发表论文,但必须在申报材料《综合表》\"论文作品\"一栏注明\"某年省岗位培训班论文\"和论文题目。

凡刊物出版单位的用稿证明一律不能作为评审论文发表依据。

4、岗位培训 初评、转评助理政工师,晋升或转评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的必须参加杭州市政工职评办当年组织的政工人员岗位培训班,经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晋升高级政工师的还必须参加省委宣传部当年或上一年组织的政工人员岗位培训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5、外语、计算机要求 外语要求。

一是年满40周岁(申报政工师的在196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申报高级政工师的在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的人员外语不作要求。

二是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政工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外语可以不作要求。

三是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政工专业工作,外语可以不作要求。

四是军队复转人员外语可以免试。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须具备杭州市人事局组织的外语职称考试证书。

计算机要求。

年满45周岁(申报政工师的在196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申报高级政工师在196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的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机关调企事业单位和军队复转人员的政工人员,在申报中高级职称时计算机可以不作要求。

2006年8月以后取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为有效证书。

外语、计算机证书由市政工职评办送市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方有资格参加政工职称评定。

6、任职时间要求 晋升政工师的,需任助理政工师4年以上;晋升高级政工师的,需任政工师5年以上。

7、转评条件 从其它专业转到政工岗位的,须在政工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有现岗位相应的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

转评或晋升后,原专业职务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8、破格条件 原则上不提倡破格申报。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的,个人年度考核在三年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2)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的,其中级职称任职年限应不少于四年。

(3)任职时间和学历条件都不具备正常晋升条件的原则上不允许申报。

(4)破格晋升政工师的须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论文;破格晋升高级政工师的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3篇以上论文。

(5)在荣誉方面,根据我市为副省级城市这一实际,可适当降低一档来把握,即破格晋升政工师的,获得区、县(市)级和市直机关的荣誉可作为破格条件;破格晋升高级政工师的,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颁发)可作为破格条件。

(6)业绩必须突出。

三、材料要求 要把好评审材料的审核关,必须突出重点,关键是把好《综合情况表》的审核关。

《综合情况表》报高级一式二十五份,中级一式二十份,必须用电脑打印,用纸尺寸:298*420mm。

此表不准装订在材料册内。

1、《最高学历》一栏。

如果后学历还没有启用,最高学历就必须是前学历。

比如,研究生今年毕业,后学历最快也要一年,这里就不能填研究生,而只能填研究生前的学历,比如本科或者大专。

2、现有职称及评定时间一栏。

属于其他职称平转的,必须把其他职称和评定时间同时填写。

如果仅填政工师和平转政工师的时间,评委审核时,误以为中级履职年限不够而需要破格申报。

3、《理论水平(代表作品)》一栏。

主要是论文的数量和内容。

论文的内容要把握三个必须。

一是论文必须是评上现职称以后的。

二是论文必须是政工类的论文。

三是论文必须材料齐全、证明规范。

如果公开发表的,应报送原件。

不是公开发表的,应附单位证明,证明这篇论文由谁执笔。

如果是会议交流的,不仅要附单位证明,还要会议召开单位的证明,证明这篇论文进行了会议交流。

4、《经验推荐》一栏。

注意两点,一是经验推荐只要是本单位的工作经验都可以,不一定是申报人员本人创造的经验。

二是格式要求,一般采取四段式。

即什么经验,什么时间,经验是什么,推广程度如何。

具体讲,就是什么经验,在什么时间取得,主要由哪几项工作组成,被哪些媒体宣传报道了,在什么级别的会议上交流了。

5、《获奖荣誉情况》一栏。

一是必须是评上政工师或者中级职称之后获得的政工类的荣誉。

二是表达格式。

个人荣誉是三个要素:时间,颁奖单位,获奖名称。

即什么时间,被什么单位授予什么荣誉。

集体荣誉是四个要素,岗位、时间、颁奖单位、获奖名称。

即在任什么职务时,什么时间,被什么单位授予什么荣誉。

6、《近三年考核评议情况》一栏。

从实际出发,目前,大多数政工人员往往只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而没有参加政工职称的年度考核

考虑到这个情况,本单位年度考核可以代替政工职称年度考核,上报材料时,只需提交单位年度考核材料、考核结果复印件。

必须填写每一年的考核结果。

7、《本单位的推荐意见》栏,以及《中(初)评委的推荐意见》一栏。

需要各申报单位、各初评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以前,个别初评委没有填推荐意见,有的甚至没有盖章。

请今后注意这个问题。

8、报《花名册》。

《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必须报送一份电子表格和一份纸质文本。

9、评审表要求。

填报中级和高级的评审表一律一式二份,今年开始,评审表请从《杭州宣传网》《职称评审》栏下载(网址:10、申报材料清单目录及材料装订秩序见附页。

四、时间安排 1、6月10日前,各初评委做好初评委成员的调整工作。

2、政工人员岗位培训报名截止6月5日。

3、市政工岗位培训时间6月20日(周六)。

4、政工师和高级政工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7月24日(申报高级政工师的材料与政工师材料同时上报,省岗位培训结业证书由省委宣传部负责提供)。

5、市中评委评审时间8月底。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报者政策咨询,请登录《杭州宣传网》(网址:85251621@163.com。

附件:申报材料清单

2017年关于政工师职称新规定有哪些

一、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政工专业工作,取得政工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政工专业工作,取得政工师资格5年以上。

二、业务、计算机条件

1、较熟练掌握政工业务理论。

参加全省政工业务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政工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研究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能力。

2、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研究企业职工思想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客观规律;能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正确分析处理现实工作中的复杂问题;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政工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期间,职工队伍稳定,团结向上,成效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2、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市厅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荣誉称号,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或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并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3、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丰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或选树的典型在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内交流推广,对推进本单位或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起到较突出作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政工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出版社正式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

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

扩展资料:

评审工作

(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应按闽职改字[1993]19号文件规定执行,鉴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殊性和我省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人员的现状,也可根据需要聘请少量分管这项工作,且熟悉思想政治工作或具备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党政领导或相近专业具有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评委会。

(二)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组建,报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

各地(市)组建的中级评委会,报当地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职改办和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省直厅(局)组建的中级评委会。

报省企业政工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职改办备案。

各地(市)、厅(局)所属单位组建的初级评委会,报地(市)企业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和主管厅(局)批准,并集中后报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

(三)凡不具备条件成立中级评委会的省直(厅局)单位、需申报评审政工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应报“省直属单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各级评委会的评审结果,按审批权限报相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公布,其中,地(市)、厅(局)中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连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简明表》,抄报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省人事厅统一颁发资格证书;获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地(市)、厅(局)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制发的资格证书;初级职务人员由各地(市)、厅(局)颁发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工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政工师属于什么职称

政工师相当于工程师,属于中级职称。

政工师职称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申报评定的,不用参加考试的。

政工师是指凡现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企业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在评定中,要重视学历、资历和论著,更要重视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特别强调对参评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等方面的严格要求,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正确评价

参加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的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其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作出书面鉴定。

政工师级别分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中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四个级别。

具体评聘对象为:

1、企业工会的负责人,宣教、组织、研究、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2、在行政系列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3、企业共青团组织负责人和宣传、组织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4、企业党委的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5、专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6、兼有政工或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扩展资料:

中级政工师任职条件: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2、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提交两篇思想政治工作的论文或文章,由地(市)、厅(局)政工职称办(职改办)或省企业政工职称办分送同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各一名进行鉴定,其中一篇应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3、熟悉本职业务,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4、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2年。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2年,一般发表思想政治工作论文2篇;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资格。

正常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相应的专业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工师

河北政工师职称评定细则

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细则

(2006年修订)

为进一步增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定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使这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根据《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参评范围

(一)参评人员

1、专职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3、武装保卫、老干部、信访、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人事等部门中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参评单位

1、参评政工师、助理政工师和政工员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企业,以及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2、参评高级政工师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大中型企业和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3、参评正高级政工师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大中型企业和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处级以上事业单位。

(三)不允许参评的人员

1、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参评;2、离开政工岗位两年以上,重新回到政工岗位不足1年的,不能申报参评;3、三年内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不能申报参评。

(四)获得其他系列职称后如何参评政工专业职务

获得其他系列职称后调入政工岗位的人员,从事政工工作1年后,可以改评同级政工专业职务,其业务成果、荣誉称号等要符合相应政工专业职务的晋升条件,申报和评审也要按照晋升人员的程序进行。

改评政工专业职务1年后,方可申报参评高一级的政工专业职务,其履职年限可按原有职称的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二、政工业务和外语考试

(一)申报参评中、高级、正高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

(二)1978年(含1978年)以后参加工作者,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

外语免试条件:

1、硕士、博士;2、出国留学生、出国进修生(一年以上);3、出国预备人员EPT考试60分以上者;4、“托福”考试450分以上者;5、公开发表译著、译文累计3万字以上者;6、现在深山、坝上、县(不含县)以下工作(可累计时间)达8周年以上者;7、大专以上外语专科毕业生;8、规定申报时间时男满55岁,女满50岁者。

(三)《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和《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中所指的免试条件,均指外语免试条件。

政工业务没有免试。

(四)外语免试者,需填写外语免试申请表,报中级职评办审核批准。

三、学历

(一)承认符合国家教委《高教学历管理规定》的学历;(二)承认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刊授党校成人教育学历;(三)不同学科双大专,视为相当本科学历(除党校学历外,需有教育厅的认定),年限从后取学历毕业时间算起。

四、政工年限和履职时间

(一)关于政工年限的规定

1、过去从事与政工相关的工作,如中学以上学校的政治课教员、编辑、记者等履职时间可计为政工年限;2、兼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可计政工年限(委员不计算);3、知识青年下乡在农村任支部书记、民办政治教员,可计为政工年限;4、初评者后取大本学历者,此前政工年限折半;取得专业职务后又获大本学历者,履职期间政工年限不再折算。

但获大本学历后,需有两年以上政工工作经历,才可参评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

后取大专学历者,政工年限不再折半。

5、由党政机关分流、军队转业到规定参评范围单位和岗位的政工人员,调入时间不满5年而未能参加评定专业职务者,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参评:

(1)申报参评助理政工师的,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3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2)申报参评政工师的,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3)、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的,博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政工工龄2年以上;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4)申报参评正高级政工师,博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政工工龄在7年以上;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

(二)关于履职时间的规定

1、履职年限以周年计;2、有两个以上专业职务者,其履职时间按较长的一个计算。

五、文章

(一)内容

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二)体裁及文字数量要求

体裁: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字数:1500字以上。

(三)文章级别

1、国家级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报、求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党建研究、中国工运等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及在上述报刊的定期内刊上刊登的文章;(2)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新华社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参与上述机关组织编写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书籍,以及由上述机关组织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3)全国重点大学学报发表的文章;(4)省级作品获得上述第(2)条所提各部门评定的等级奖的,相当国家级。

2、省级

(1)在河北日报、河北工人报、河北学刊、河北教育、河北社科论坛上发表及其定期内刊上刊登的文章;(2)在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除第五部分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单位)及国家直属人民团体主办的报刊或定期出版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3)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研究室、省委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参加由上述部门组织编写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及在上述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4)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5)市级作品获得上述第(3)条所提各部门评定的等级奖的,相当省级;3、市级

(1)在省直部委厅局(除第五部分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和人民团体以及中央各部委直属的人民团体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2)在市级报刊上发表的文章;(3)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研究室、市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 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和参与由上述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著作。

以及上述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得等级奖的文章;大专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

4、核心期刊

(1)、《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2004年版,以后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最新版为准)中所列期刊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的核心期刊。

(2)、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报、河北日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等影响力大的报刊,视为等同于核心期刊。

(3)、核心期刊认定为省级以上刊物。

(四)文章认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1、剪贴拼凑件不予认定;2、一文多人署名的,只认定前三名作者;3、文章用笔名的,不认定为个人作品;4、作品署集体名的,不认定为个人作品;5、著作中一般编委,书中没有注明为撰稿人的,不予认定为其作品;6、电台、电视台广播稿、非正式出版物和非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不认定为有效作品;7、由出版社汇集多名作者的多篇文章的图书和杂志社汇集多名作者的多篇文章的增刊,不认定为省级文章(按原发表报刊级别认定)。

8、三名以下作者合著的著作,只认定为第一作者的专著,第二、三作者只认定为一篇文章。

四名以上(含四名)作者合著的著作只认定为作者的一篇文章。

六、荣誉称号

(一)荣誉级别

1、国家级

(1)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和中办、国办、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门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全国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2)由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团中央等部门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2、省级

(1)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和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及全国政研会等单位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2)由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3、市级

(1)由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法委和省直各厅局及省政研会等单位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2)由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授予的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3)由大学本科院校、省属大型企业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4、县级

按省、市级的认定标准类推。

(二)荣誉认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1、荣誉称号的获得时间以称号年度认定;初评者为申报年5月底以前五年之内,晋升者为任下一级专业职务年限内;2、锦旗、奖牌等不易携带的荣誉证件,需附实物照片。

且有单位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3、无受奖单位名称的流动荣誉称号,需附颁发单位和受奖单位双方证明(需负责人签字);4、单项活动奖下推一级认定。

如: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组织奖、单项临时性工作奖等;5、对所在单位集体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人员:单位党组织书记、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6、上级单位领导,不能享用下属单位和下属部门获得的荣誉称号。

七、业绩推广

(一)以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和政府名义或其主要综合部门组织召开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正式发言,或创造了有一定推广价值和实际效果的工作经验,按工作贡献计分(需要有发言材料及组织召开会议单位和本单位双方证明,双方负责人签字)。

(二)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本人或本人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工作经验与事迹报道(1500字以上),分别按降一级荣誉称号对待(要有新闻媒体报道原件)。

八、案卷材料的组织

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向高级评审委员会推荐参评人员的材料时,勿需装订,各部分用隔页纸分开用口取纸标注。

材料依次为:

1、《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2、《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表中所填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考核意见等主要内容,要经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审核,由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签字;3、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该证书需中级职评办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4、本人中级、副高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原件);5、《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培训证书》(原件)。

取得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后,需每三年参加一次培训。

6、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该证书在两年内有效;7、需参加外语考试人员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该证书在两年内有效;8、本人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原件);9、本人专业成果。

包括出版的专著(担任主编、副主编)、在书、报、刊上发表的文章,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等(原件);10、业绩推广材料;11、工作报告。

九、申报时需注意的问题

1、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申报年的5月31日(履职时间可计算至申报年的7月31日)。

2、中级职评办要将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正高级政工师的人员,按企业、事业单位分类造册、报卷。

3、申报材料用高强度牛皮纸袋包装(正、侧面要标明姓名、单位)。

4、要在所载文章的书刊目录中对参评作者姓名、文章题目进行明显标识,以方便查找审核。

本细则由省政工职评办负责解释。

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06年2月

助理政工师职称答辩评定时可提哪些问题

一、面试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理论水平的考察,根据申报人员提交的参评论文或专著中的有关内容,并结合我国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及当前热点问题进行面试考核

二是能力和业绩的考察。

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的相关内容进行面试。

面试通知书在省职改办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场发出,通知书上有具体的时间、地点要求,请申报人员务必按时参加面试,逾期将做自动弃权处理。

二、职称论文答辩职称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参评人员数量聘请高级职称以上任职资格的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测评、工作业绩、专业论文答辩。

专家要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上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对申报人员的答辩情况进行评价

并认真填写职称论文答辩评价打分表和职称论文答辩成绩汇总表

三、答辩细则

(一)、答辩材料的报送及整理

答辩者须提供答辩论文(一篇)及本人任现职期间或近 5 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论文、总结按照附件一、二(附后)要求打印一式五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论文刊物原件一并交相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答辩论文须为本人在任现职期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晋升正高者须为国家级刊物),能代表本人专业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

(二)、答辩材料审查

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在答辩材料提交答辩组专家审查前,要按照匿名审查的要求,对答辩材料进行保密处理。

答辩组专家要对答辩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客观地对申报者的专业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鉴定。

经审查鉴定,认为其专业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认为其专业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合格的根据答辩者答辩论文的质量,在审阅、讨论评议的基础上,对其学术水平进行评价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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