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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机关考核 评语

教育行政机关考核 评语推荐阅读:

公务员同时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时,年度考核应如何评定等次。

具体分别如下: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内的所有公务员的考核问题做出了规定。

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25条的规定,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不难看出,其主要精神与早期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后如何实施年度考核的规定毫无二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后,有两种处分的处分期间出现了变化:记大过的处分期从一年调整为18个月,降级的处分期从一年调整为24个月。

由于处分期内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时不定等次。

一般情况下,受记过处分的,会有1年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受记大过处分的则根据处分期的起止时间的不同为1至2年,从上半年开始起算的为1年,从下半年开始起算的则为2年。

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公务员实施了多种违纪行为,且多种违纪行为分别确定处分档次时处于同一档次,那么,按照2007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0条的有关规定,处分期最长可达48个月。

由于只有处分期满处分被解除后,行政机关公务员才可以确定考核等次。

扩展资料: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

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

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可以晋升工资档次,但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党内警告的党组织对党员的一种处分。

党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参考资料:党内警告-中国普法网

如何填写对行政人事部部门的考核评语

转:1.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专业技能或业务水平优秀,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为公司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到带头作用;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或社会效益

2.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专业技能或业务水平优秀,为公司业务创造更多机会和效益,受公司客户及合作企业好评,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或社会效益;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业务知识扎实,业务水平优秀,能带动东区的给为同事积极工作,胜任东区大区经理工作;工作出色,业务熟悉,为我们成立起榜样。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爱岗敬业,业务知识扎实,业务水平优秀,与北区各位经理相处融洽,树立榜样,胜任北区大区经理工作;人品端正、做事塌实、行为规范、对待所负责区域进行有效指导,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高度敬业,表现出色

4.工作认真刻苦,服务态度非常好,使经理在XXXXX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工作积极,热情周到,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优秀,业务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关心每一位合鑫人,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能胜任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服从整体安排,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起榜样作用,为我们树立良好形象

5.工作热情高;人品端正、德行优良、自身修养较高、对待客户诚信;对待工作严谨、处处为公司考虑,能够虚心接受同事给予的建议并改正;学习进步较快、受到大多数客户的好评

6.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服从整体安排,形象良好;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乐于助人,关心同事,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起带头作用

7.优秀的业务水平,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与同事相处和谐

8.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

9.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起到带头作用

成长员工

1.勤恳务实,善于学习,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注重个人成长;工作成绩进步大,业绩发展迅速,或有效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从而在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悟性较强,能很快适应新的岗位,在新的业务区域可以立即开展工作;能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方法和端正心态,不断反思自己,注重个人成长;能在业余时间精专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悟性高,工作认真勤奋,吃苦耐劳,进步很快,在新人中起到了榜样作用

2.该同事今年工作成绩进步大,工作认真,业务知识扎实,业绩发展迅速,工作态度端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能积极完成公司的任务

3.办事方法有改进,工作有进步,该员工做事情踏踏实实、做人本分,能够虚心接受市场招商经理的建议,努力学习不足之处;大力开发所负责区域的空白品种,并积极和经理进行各种环节的沟通;在XX年X月份进步异常迅速;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处处为公司考虑,不记个人得失;4.工作认真,积极勤奋,进步很快。

在短时间内掌握工作要点,在内勤中起了榜样作用。

5.今年完成了公司制定的任务,态度端正

6.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认真负责,业务水平也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关心同事,非常值得大家学习,新晋社会如此努力难能可贵

7.工作成绩进步大,悟性较强,能很快适应新的岗位,能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方法和端正心态,不断反思自己,注重个人成长,能有效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从而在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什么叫行政单位(公务员单位)的目标考核奖

首先,要先明确什么是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是政府根据每年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相应的工作任务,对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加以考核的工作。

其次,各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在完成当年目标任务后,根据上级规定、按照相应标准并结合行政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和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目标考核奖金。

行政单位年度考核表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和主管领导评鉴意见这两栏内,怎样填写

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评鉴:该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廉洁自律,思想纯正,讲学习、勤实践、讲奉献、求突破,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建议绩效考核优秀。

主管领导:拟同意该同志本年度绩效考核优秀。

如何构建行政单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机关事业单位如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

1、公职人员正确认识绩效管理,形成良好的认识

2、建立科学的评估方法体系

3、建立完整的战略薪资体系,完善事业单位员工的激励机制

具体如下:

1、公职人员正确认识绩效管理,形成良好的认识

正是由于事业单位有着为公众服务的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所以建立了有效的绩效考核,以激励公职人员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哲学上说,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关键,要从根本上改观人力资源“流于形式“的状态,就需要形成正确的认识,让公职人员了解绩效考核内涵,明确考核与自身的关系,才能让公职人员积极配合,保证绩效考核的可参考性、真实性,让绩效考核发挥其作用。

2、建立科学的评估方法体系

任何单位,如果缺乏规章制度就会杂乱无章,做事情没有根据,单位也会形成一盘散沙。

所以,建立一个完善的考核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我国事业单位众多,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千差万别,要形成有效的考核制度,就必须建立符合本部门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的评估体系,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评估系统,避免“领导说了算“的情况发生,保障公平和公正。

3、建立完整的战略薪资体系,完善事业单位员工的激励机制

通过竞争系统来获得薪资、福利的方式是战略薪资体系的重要内容,实行“多劳多得“的薪资水平和劳动数量相一致的管理系统,这样才能激发公职人员的劳动性和创造性,让在职员工更加注重公平;同时还要建立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单纯的业务考核会让在职人员急功近利,忽视职业道德,建立职业道德评价体系才能促使公职人员“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会动恻隐之心,不违背道德底线和良知,只有双管齐下,才能增强公职人员的使命感,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保障单位利益,促使单位目标的顺利实现。

行政记过处分一般影响几年的考核

一般情况下,受记过处分的,会有1年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受记大过处分的则根据处分期的起止时间的不同为1至2年,从上半年开始起算的为1年,从下半年开始起算的则为2年。

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第25条的规定: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不难看出,其主要精神与早期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后如何实施年度考核的规定毫无二致。

扩展资料:

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25条的规定,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不难看出,其主要精神与早期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后如何实施年度考核的规定毫无二致。

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后,有两种处分的处分期间出现了变化:记大过的处分期从一年调整为18个月,降级的处分期从一年调整为24个月。

由于处分期内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时不定等次。

一般情况下,受记过处分的,会有1年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受记大过处分的则根据处分期的起止时间的不同为1至2年,从上半年开始起算的为1年,从下半年开始起算的则为2年。

受到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则都有2年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

您对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一、进一步认识依法治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依法治教是21世纪我国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 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以法 制为基础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要求完善教育法律 制度,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和人民群众参与教育事业管理的权利;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 政、务实、高效政府的目标,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 办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和造就21世纪的一代新人,根本上要靠法治、靠制度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求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调 整、规范和解决。

因此,教育领域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进行深刻的观念更新 与制度变革,加强法制建设,全面实行依法治教。

二、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全 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16项教育行政法规,各地制定了100余项地方性教育法规,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越来越 受到各级人大、政府的重视。

教育普法工作广泛开展,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推进,教育法制工作的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为今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从 总体上看,教育法制建设还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要求;教育系统的法制观念还比 较薄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尚未成为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的自觉行为;教 育法律的配套性法规、规章尚不完善;法律规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 执法与执法监督不力的现象较为普遍。

三、进一步明确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目标。

从现在起,到2005年或更长一段时间,教育 法制建设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方针,将教育

事业的管理与发展全面 纳入法治的轨道。

形成与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层次合理、内容完备的教育法律法 规体系;逐步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地履行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 政水平;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教育行政执 法与执法监督制度;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自,做到依法自主管理学校;努力提高广 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使依法办事成为共识。

四、完善和加快教育立法。

要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和法定的立法权限,进一步推动教育法律 法规体系的完善,加快教育法律的配套性法规、规章的制定。

适时提出《义务教育法》、《学位条例》的修改草案;积极配合做好《民办教育法》的立法工作,逐步完善促进民办教育 发展和规范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要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影 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要问题,制定有关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依照全面贯彻国家 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建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规章和制度。

要积极推动教育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等配套性地方法规及规章的制定,加快地方教 育立法的进度。

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而国家尚未立法予以规范的,可以依据法律确 立的原则,根据地方实际制定暂行规定,使之成为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有益补充。

要进一步提高教育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要加强立法的前期调 研工作,做好拟制定的法律法规草案及规章的可行性论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实现教育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要建立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备案制度;重视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改革的原则与精神,或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 时修改或废止。

五、严格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反映了行政机关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

教育行政部门、政 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教的关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转变领导方式和管 理方式,转变已经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的观念、工作习惯、工作方法,善于运 用法律引导和保障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尊重、落实和维护学校的自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明确本部门及各职能机构行使行政权力的权限与程序,保证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符 合法律的规定与原则。

逐步实行政务公开,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务的办事规则、程序及监 督途径向社会公布。

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明确各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管理 学校。

促进学校法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并逐步建立健全对学校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依据保 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法定原则,积极推动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提高教师待遇 等法律规定。

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职责,健全审批程序,规 范管理行为,保障社会力量办学的健康发展。

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自觉履行教育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健全 以行政领导责任制为主的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处理、纠正教育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

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特别 是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违法行为,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要与政府有关部门相配合,依法整治校园内部和周边环境,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建立健全处理教师申诉、学生申诉的程序与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运用司法手段解决各种教育纠纷,保护学 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推进依法治校。

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要提高依法管理学校的意识,依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制定、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章程依法自主 办学。

要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

建立校务公开制度,明确 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与监督程序,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 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依法规范校内各种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学校、教职工和 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认真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进行 的督查和评估,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七、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行评议考 核制,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赔偿制和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贯 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发[1999]10号)的要求,建立、明确本部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机构与程序,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切实做到有错必究。

依法 加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

各级教育监察 部门要依法强化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保证其负责、正确地履行职责。

继续 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在继续

进行\"两基\"督导检查的同时,强化对有关素质教育的法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建立 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人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和其他行政部 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执法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的制度。

八、加强教育普法工作,为依法治教创造良好环境。

要把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作为全面依法治教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普法规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

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要首先带头学法,掌握基本的法 律知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批对地方负 责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负责人等进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法律基本知识的培训,并形成制度。

要将教育法律、法规和法律基本知识,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负责人培训考核的 重要内容。

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普法工作的指导,在广大教师、学生中开展法律、法规 学习和法制教育,并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法律,促进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 行职责和规范行为的社会氛围,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奠定基础。

九、加强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和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机 构改革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充分发挥 法制工作机构在立法、普法、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等法制工作中综合协调、归口管理的职能 作用,并按照实施各项法定教育行政执法制度的要求,配备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 到法制工作岗位,使教育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与教育法制建设任务相适应。

建立健 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 平。

要加强教育法律服务工作,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开展教育法律咨询与服务,探索建立教育 法律援助制度,促进教育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十、切实重视和加强对教育法制建设的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 下,将教育法制建设作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根本任务,认真抓紧抓好。

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法制工作的责任制度,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本部门教育 立法、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要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情况作为考核教育行 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有效的落实措施,不断推进教 育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开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单位考核鉴定意见怎样写

该同志自到单位以来,自觉尊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加非法组织活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局面,积极工作。

任职以来认真钻研业务技术、好学上进、认真负责,努力完成单位安排的各项任务,已基本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该同志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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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如何填

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奖励,是根据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奖励的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的奖励,其审批表是制式表格,填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单位,职务以及照片。

奖励情况:拟授奖励和奖惩情况。

简历及主要事迹。

就是填个人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并按德,能,勤,绩这四个方面来写。

申报及审批意见,包括申报机关,审核机构,审批机关意见,需要填写意见并加盖印章。

该同志注重学习,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与突出的业务能力,一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上扎扎实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胜利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起草大量公文,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每年起草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等各类公文100多个,并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二,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

认真规划本单位整体信息宣传工作,协调各方,做好胜利教育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撰写并发表了大量新闻稿件。

三年来,共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300多篇。

负责胜利教育网上的“教育新闻”,“教师文苑”,“文明建设”,“教师节”几个固定栏目和“素质教育”,“学习贯彻”,“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政风行风建设”,“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等主题活动专栏共10多个专题栏目审稿发布工作,三年来共审核,发布了10000多篇稿件。

很好地扩大了胜利教育的影响力。

制定信息宣传工作科学考评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形成了激励机制。

抓好通讯员队伍建设,组织好相应培训。

三,积极抓好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制定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当排头兵”等专题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文件,各阶段运行计划,组织协调搞好各阶段工作,起草活动总结,组织各单位总结评比等。

组织单位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信用宣传月”活动,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广利河综合治理工程宣传活动等。

五,圆满完成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按照市文明委要求,组织完成了推荐“文明市民”,“文明新事”工作。

组织本单位“十佳文明新事”评选活动,按照市文明办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进行考核的要求,出色完成了所有材料的准备工作。

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督促工作。

抓好文明校园与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创建了一套科学的评选评分推荐办法。

三年来,共有12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17所学校被评为市级文明校园,1所学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等等。

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做好信用东营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

组织组织完成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等。

几年来,该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一个人独自承担着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口市里的10多个部门,单位,头绪之繁杂,文字材料之繁多,工作任务之繁重,难以想象。

他一直超负荷地工作着,付出了超常的努力,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绩。

扩展资料

主要事迹一般来讲都是300字左右,不要套话不要简历,仅仅是把个人先进的事迹浓缩写出来,只要重点事迹,不要夸大。

四十、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纲要》规定,要通过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法、懂法,才能信法、用法。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要将法律知识列入领导干部初任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

要通过实行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轮训、新法规培训,提高其对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

有条件的,要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以督促行政机关领导干部重视学习法律知识。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领导更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权力不越权,履行职责不推诿,关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政府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

领导干部要成为依法办事的楷模和典范,把依法行政的观念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

想问题、办事情,都要先对照有关法律规定,看看这样做合不合法,决策和重大决定都要尽量事先进行合法性论证,防止出现与法律不一致的内容。

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把依法行政能力的强弱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作为各地方和各部门领导能力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各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的考核内容。

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领导能力相联系,促进和保障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引导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严格依法行政。

(二)提高一般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要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根据行政机关性质的不同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增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水平。

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通过脱产培训、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召开学习报告会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政府局域网等媒体,进行分层次、多渠道的培训,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宪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等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

要将法律知识水平作为录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考试考核内容。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要增加有关法律知识的内容,凡进必考,法律知识要考试录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对从事执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实行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要通过科学的培训、严格的考试考核激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强化法律知识学习,为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培训、提高法律知识是前提,严格依法办事、学以致用是关键。

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将学法和用法结合起来,引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

要把是否学法、用法,是否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与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应当说明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与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发展程度息息相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是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直接动力。

因此,行政机关一方面要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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