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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支教老师督导检查评语,受援学校对支教老师评语

对支教老师督导检查评语,受援学校对支教老师评语推荐阅读:

支教存在怎样的利弊

支教工作的好处在于可以解决撤点并校带来的一些师资不足的问题,也可以为贫困地区带去新鲜的外界信息;但是也存在时间短,断续性强等问题。

具体如下:

利:激发学生对新鲜事物和新鲜教学模式的兴趣,点燃复他们的学习热情。

跟他们年龄较为接近的哥哥姐姐们也许会比严谨刻板的家长老师更让他们容易接受,从而学习的速度和效果都会更加显著。

可以制帮助他们快速拓宽视野,学会树立短期目标。

此外支教工作还可以培养学生对美好事物的渴望,给他们坚持努力的动力。

弊:支教队没有事先了解过当地学校的教学模式、而更加倾向于自己合适的教学方式。

没有考虑到学生对这知种转变的适应能力。

两种教学方式的冲突和矛盾可能会影响孩子们求知的欲望,前后的落差也可能影响孩子们的情绪,这都是支教后期老师需要解决的问题。

扩展资料支教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能力。

城市教师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个人素质等方面有优势,应该为发展和谐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尽一分力,从而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个人业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道既能传经送宝,起到示范引导作用,还能适应城乡的不同环境,保证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运转。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电话

天津市武清区

教育局电话:(022)82171820

地址:富民道与泉旺路交叉口东200米

1、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会议定有关事项的督办;负责指导全系统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总校长、直属中小学校长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委目标责任制的管理;负责局党校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党章和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职责;负责局党委涉外、对台工作。

2、办公室(武装部):

负责局长办公室、局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提案、保密、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物资供应工作;负责机关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系统拥军优属和兵役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和人防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卫生工作;负责区中小幼教师奖励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支教工作;负责全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系统信访稳定和专项工作。

3、人事科:

负责全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师资的招聘和调配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奖惩工作;负责指导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全系统教师、教育干部队伍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学历教育;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4、计划财务基建审计科:

负责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教育投资工作;负责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情况;负责规划、管理、协调全系统基本建设;负责规划、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场地、布局调整和优化;负责规划、协调、推动信息技术装备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负责全系统财务年度预算与决算、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校长的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监督各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情况;负责组织兼职审计人员培训,开展理论研究和专项调研工作;负责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学校收费工作。

5、德育科:

负责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调研及典型经验的推广;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法制教育、环保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共青团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全系统的业务指导工作。

6、普通教育科(区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托幼园所、小学、中学、职校办学质量和教育教学管理的检查、评估、调研和典型经验的推广工作;负责拟订小学、中学和职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指导特殊教育、科技教育、民族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

7、体卫艺科:

负责拟订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调研和典型经验的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比赛活动;负责指导学校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工作。

8、成人教育科:

负责拟订全区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对成人教育质量的评估和检查工作;负责区、镇街、村三级成人学校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学历证书培训等工作;协调、组织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9、政策法规科:

负责管理和完善教育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依法治教、治校;负责对具有全局性的教育重大问题进行调查与研究,提出对策,起草重要文件、稿件;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

10、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代区人民政府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实施督导;代区人民政府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等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对教育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教育事项。

扩展资料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执行市有关教育的法规和规章。

2、研究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结构、重点、规划、速度和步骤,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综合、协调、指导、管理基础教育,统筹管理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

4、负责对全区培训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

5、指导全区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6、会同有关委局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增加教育经费,逐步建立以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投入为主、辅之以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落实筹措教育经费的各种措施,对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与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7、管理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和教育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管理工作。

8、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考试工作;管理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招生工作。

9、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教育质量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10、规划、指导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负责开发、管理全区教育管理信息和教育统计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和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11、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2、代区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和教育的管理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武清政务网-教育局-部门概况

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报名需要哪些基本要求

为什么会后悔,是因为没有去到最需要人的地方。

一天做些送文件、打字、复印的事。

不是一两天,是你所在的时间都是。

你不后悔吗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2012 18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办函[2012]18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妥善解决

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厅、省委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13日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

实施意见

教育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省委局办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使用代课教师问题,偏远地区农村中小学尤为突出。

代课教师为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教育发展出了积极贡献,但许多代课教师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料,待遇较低,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制约教育质量的提高,不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的指导意见》(教人[2011]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以下简称代课教师)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关联度高、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

地方政府是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

各地要抓紧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保障经费落实到位。

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着眼长远、以人为本、建立机制、边补边出、规范管理、优待退出,分类解决、逐步化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确保在2012年底前本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不得再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二、多措并举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一)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对编制和教师岗位有空缺的县(市、区)乡镇小学,近两年可采取主要面向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在岗代课教师组织公开招聘,由招聘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教育科学经历和实际水平,对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代课教师,尤其是农村边远村小代课年限较长、表现良好、教学质量较高的代课教师适当给予倾斜,对取得教师资格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的代课教师,可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公办教师

(二)多途径转岗使用。

结合城镇化进展、新农村建设、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需要,各地在增设寄宿制学校工勤和生活服务岗位以及农村公益岗位时,要择优选聘在岗代课教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管理。

(三)妥善做好辞退补偿。

辞退未被聘使用的代课教师,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依照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人实际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工作每满1年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考当地社会成员最低生活费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际代课时间按代课教师本人在公办中小学代课的实际年限合并计处工,由同级教育部门认定。

补偿资金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解决。

(四)依法依规纳入社保,各地要按照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实际贡献,将现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课教师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对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求助待遇。

在岗代课教师公开招聘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的,社会保险按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依法解聘或辞退、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代课教师,可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问题。

同时对担任代课教师期间的工作年限可按不低于参保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工作年限不足15年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其实际缴费年限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五)积极开展就业培训。

鼓励代课教师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术、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通过支持自主创业,扶持农业生产、承包土地等多种途径提供就业机会和政策支持。

三、建立健全农村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各地要按照省下达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具体核定不同层次学校教职工编制,严禁截留、挪用、占用教师编制,严禁非教学单位借用中小学教职工,严禁民办学校借(占)用公办学校教师

学校有缺编制时要及时补充,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健全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补充机制,落实所需经费,保障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特岗计划”、“师范生实习支教”,“三友一扶”等支教计划,着重培养面向偏远农村学校“下得去、留得住”的教师

完善建立直接向偏远乡村学校轮换派遣合格教师的机制,加快推进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的生活条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用合格教师替换代课教师,自然平e68a84e799bee5baa631333337373633稳地化解代课教师问题,同时避免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四、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以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社会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将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对根据国办发[1997]32号文件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各地应予以落实;对离岗退养的年老病残民办教师,要采取切实措施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

五、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举措平稳实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按照本意见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要加强舆论引导,紧持多做少说避免炒作,同时深入细到地做好代课教师及相关群体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平稳顺利实施。

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工作情况将作为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评价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对代课教师较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且代课教师问题解决较好的地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省直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地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地方政府将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我国推进教师专业化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二、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

(四)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创新理论学习的方式和载体,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

推动教师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进一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

开辟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建立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确保教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帮助和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

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加大优秀师德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

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

完善高等学校科研学术规范,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惩治查处机制。

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三、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六)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

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出台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制定幼儿园园长、普通中小学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标准,提高校长(园长)专业化水平。

制定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认证和评估,规范师范类专业办学,建立教师培养质量评估制度。

(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完善师范生招生制度,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类专业。

发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

探索建立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专门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制度。

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招生规模,培养高层次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

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建立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联合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发挥好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作用。

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和教育教学能力训练,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学期制度。

鼓励综合性大学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

(八)建立教师学习培训制度。

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

采取顶岗置换研修、校本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大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

完善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推进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建立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学、挂职锻炼、社会实践制度。

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培训。

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

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教育深度融合,建设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和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促进教师自主学习,推动教学方式变革。

继续实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九)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体系。

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推动高等学校设立教师发展中心。

依托现有资源,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学校教师、特殊教育教师、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

推动各地结合实际,规范建设县(区)域教师发展平台。

(十)培养造就高端教育人才。

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

制定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探索校长职级制。

改进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工作,更好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培养与引进兼顾,教学与科研并重,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好“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等人才项目,造就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创新团队。

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支持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

四、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十一)加强教师资源配置管理。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

研究制定高等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

国家出台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各地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建立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机制,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

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持农村教育,鼓励支持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讲学。

(十二)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

修订《教师资格条例》,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标准。

健全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

继续实施并逐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探索吸引高校毕业生到村小学、教学点任教的新机制。

(十三)加快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

分类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各类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评价标准。

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的职务(职称)评定标准,职务(职称)晋升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兼职教师申报相应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十四)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完善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实现教师职务(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鼓励普通高中聘请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的专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完善相关人事政策,鼓励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聘请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等担任专兼职教师

探索更加有利于促进协同创新、持续创新的高等学校人事管理办法。

完善外籍教师管理办法,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

(十五)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

根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完善高等学校教师分类管理和评价办法;健全大学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把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考核评价的基本内容。

加强教师管理,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规范高等学校教师兼职兼薪。

五、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

(十六)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

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的合法权利。

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健全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等制度,完善教职工参与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以及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完善教师人事争议处理途径,依法维护教师权益。

(十七)强化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

推进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十八)健全教师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中央在基建投资中安排资金,支持加快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鼓励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十九)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

探索建立国家级教师荣誉制度。

继续做好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加大表彰奖励力度。

定期开展教学名师奖评选,重点奖励在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研究完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鼓励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师表彰奖励工作。

(二十)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

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培训、职务(职称)评审、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民办学校应依法聘用教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时兑现教师工资待遇,按规定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鼓励民办学校为教师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六、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教师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

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三)加强考核督导。

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建立教师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公告督导结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深圳市教育局的官方网站是什么

深圳市教育局的官方网站是:

http:\/\/www.szeb.edu.cn\/

一、深圳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府;草拟本市教育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2、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3、管理市教育经费;检查区级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4、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类教育(成人高校除外)的招生计划;管理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增设(撤并)和专业设置。

5、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导和管理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6、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法制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7、管理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职称评聘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8、指导市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党的建设与领导人员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9、指导管理全市教育系统与国(境)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外籍教师和学生进行日常管理。

10、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1、建立完善与企业、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有:

1、工委办公室

负责市教育系统党建、纪检工作和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市教育系统统战、侨务工作,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治思想教育及理论学习、维稳和反邪教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廉政建设、“民心桥”、“直通车”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实施内部审计;负责党务信息报送;负责教育系统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教育关工委工作。

2、办公室

规范局机关公文运转,负责审核以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名义行文的各类文件,负责各单位来文分办;规范会议管理,负责会务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文字工作;负责会议事项、重点工作、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分办和督查督办;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和接待安排;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办公自动化、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管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办公用房、安全保卫、值班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教育社团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双拥和征兵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3、组织人事处(师资管理处)

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和五好班子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建设工作;推进教育高层次人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机构、编制、考核、招聘、调配、任免、人事档案、工资和社会保障、人事统计、外事政审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培训工作;指导市委教育工委所属党组织的设置和选举工作;协助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市属高校和二级学院干部的管理、推荐、考核任免和后备干部的建设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

统筹、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设及管理全市教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统筹规划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园)长培训、教师“海外培训”的遴选管理、办(销)证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职称管理与改革;负责名师工程、教育系统评优评先工作;负责来深校长(教师)挂职及深圳支教校长(教师)遴选安排与管理工作;负责外籍教师引进与管理工作。

4、政策法规处

统筹推进教育改革,负责教育改革及重大问题调研工作;指导教育综合改革研究,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教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普法、法治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统筹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学校卓越绩效管理等工作;统筹指导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指导教育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实施;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报送、教育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管理,联系南方教育时报,指导中国教育报深圳记者站工作。

5、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

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属高校、中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规划、统筹、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布局;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负责局直属学校(单位)建设项目立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投入政策,统筹全市教育经费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的管理分配政策,统筹全市性项目安排,负责制定市本级统筹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使用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事业性收费标准、中小学生均拨款标准;指导协育装备标准的制定;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工作,协调管理全市教育基建专项工程;协助拟定全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协助改善办学条件发展规划具体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建设统计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直属学校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查并对校舍进行验收;指导直属单位零星修缮改造工程;管理直属学校(单位)基建财务工作;指导学校基建安全工作;协助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筹措教育经费、下属各事业单位教育拨款计划;编制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行政事业性经费管理;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财务工作;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政府产权配套校(园)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6、高等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工作,制定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和指导各普通高校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特色学院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市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和“鹏城学者”评选和建设工作;负责本市普通高校新增本专科专业的初审工作;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机构初审工作;指导本市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普通高校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普通高校安全工作。

7、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

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多样特色发展;指导普通中小学课程改革、教材建设、现代教学技术应用、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校开展素质教育及学生综合素养培养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及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指导特殊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新疆高中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和毕业证验核工作;协助做好普通中小学校安全工作。

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制定学前教育机构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规范学前教育办学管理;指导学前教育的教研、科研工作,指导儿童早期教育工作,提升保教质量;指导学前教育招生、在园儿童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制定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政策;协助做好全市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和安全工作。

8、职业与终身教育处

统筹协调全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统筹管理和指导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职业院校专业、课程、实训基地建设;指导职业院校招生和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创业工作;组织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核验;负责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监管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类成人教育工作;指导成人中学毕业证核验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学习型城市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落实全民素质提升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管理指导社区教育、企业教育,协助建立、完善社区教育评估体系;协助做好职业院校安全工作。

9、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

制定全市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改革发展;负责国际学校(含港澳籍人士子女学校、台商子弟学校)管理工作及教育系统外籍学生、港澳籍人士子女学校(含港籍学生班)、台商子弟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含普通高中办学层次的民办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国际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审核、监管工作;制定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策;统筹推进教育国际化工作;协调推动教育系统国际交流和深港澳台合作。

10、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研究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和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技、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等工作;负责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统筹社会资源,指导学校开展学生综合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指导中小学德育(综合实践)基地、艺术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比赛和交流活动;指导和监督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体检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11、学校安全管理处

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反恐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监督校方责任险、学生意外伤害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学校饮食、消防、校车许可等安保工作;制定学校后勤管理规范和办法,监督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学生装、学生饮用奶管理及中小学午餐午休工作。

12、督导室

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承担深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对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政府推进的教育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做好省级教育督导评估的专访初审、推荐申报和迎评指导、协调等工作;统筹和指导全市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挂牌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科研和督导人员培训工作;统筹开展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什么是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

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是指教育部财政部为支持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开展的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招聘志愿者到农村巡回支教点服务,服务期2年。

一、应募条件:

1、个人申请。

由本人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申请,志愿参与我县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工作。

2、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年龄在45岁以下的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

(3)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所在地区招募岗位其他要求。

二、巡回支教志愿者待遇及相关政策保障:

1、巡回支教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

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2、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协议自动终止。

汉寿县教育局徐局长

汉寿县教育局领导成员

雷常元: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系统计划财务、审计工作;分管审计室,联系西湖片。

冯爱国: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教育局日常工作,分管党务党建、组织人事、教师培训、机关老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许可、成人教育及社区教育、教育科研、勤工俭学及学生素质拓展训练、五城同创等中心工作;分管组织人事股、教师培训中心、职成股(社管办)、教研室、勤管办;联系县一中、县二中、县职业中专、中心片,联系县教育基金会、关工委、老科协(含离退休协会)、民办教育协会及民办教育机构。

胡 敏: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教育三年攻坚及项目建设、机关财务、教育收费治理、教育强县建设、仪器电教、教育督导、部门支教、为民办实事等工作,协管教育审计工作;分管计财股、薄改办、仪电站、督导室、校财局管监督管理中心,协管审计室;联系詹乐贫中学、太子庙片。

曾 健: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基础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学校安全、校车管理、综合治理、国防教育、教育阳光服务、信访与稳定、学前教育、学校体育艺术卫生教育、高考、学考、自考、成考、防汛抗灾等工作;分管基教股、学前办、综治办(武装部)、校车办、体卫艺股、招考办;联系县三中、县五中、县中心幼儿园、龙潭桥片。

赵建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行政效能监督、学生资助、机关行政事务、行政许可、教育史志、文明机关创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招商引资、教育信息化、教育工会及计生综治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学生资助中心)、教育工会、信息中心;联系南岳路实验学校、毛家滩片。

肖文敏:党委委员、主任督学、县五中校长

主持县五中全面工作,协管教育强县建设、教育督导、部门支教、为民办实事、教育科研、学校体育艺术卫生教育、高考、学考、自考、成考等工作;协管督导室、教研室、体卫艺股、招考办。

教育教学改革聚集的重点是什么

1、抓住一个中心:

长期以来,全镇中小学始紧紧抓住课堂教学这个中心环节不放松,坚持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上好课程”。

尽管教师学科不配套,教学设施不健全,但始终本着“因地制宜、尽力而为”的原则以兼职代替专职,以演示实验代替分组实验,以校内活动代替社会实践,确保低层次的课程标准不落空。

坚持强化常规教学的过程管理。

加强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检查督导,加强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全程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与效益,真正向课堂教学要质量。

2、实现两个转变:

一是实现教学思想的转变。

绝大多数教师通过自身长期不懈的努力,基本做到:由过去的围绕考试打转转转变到今天的围绕素质搞教学,由过去的一门心思讲知识转变到今天的千方百计促发展。

二是实现教学行为的转变。

通过课改,教师有了学生意识和服务意识,由过去的只重视少数转变到今天的面向全体,由过去的拼命灌输转变到今天的启发诱导,由过去的冷面训斥转变到今天的民主平等和合作探究。

3、建设三支队伍:

首先是干部队伍的建设。

通过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选拔和培养,年轻的校长和主任正在不断成长,较高的管理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镇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持续、稳定提升。

其次是教师队伍的建设。

多年以来,我们一直不遗余力、坚持不懈地通过加强校本培训、组织继续教育、鼓励在职进修和选派外出观摩等多种形式,有效地提升了中小学教师的业务素养,从而为教学质量的持续、稳定提升提供了有力的人力保障。

第三是教研队伍的建设。

以选拔和培养教研组长为切入点,以打造骨干教师群体为着重点,以课题研究为落脚点,全力编织镇、校两级教研网,为教学质量的持续、稳定提升提供组织保障。

4、推进四项改革:

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变粗放为集约,重在一个“实”字。

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注重课堂教学常规管理的规范化要求与教学实情、实效的统一;变压力为动力,坚持一个“恒”字。

课堂教学改革最忌时冷时热、虎头蛇尾。

滴水之所以能够穿石,靠的不是别的,靠的是目标专一,靠的是目标专一后的持之以恒。

有了这个“恒”,所有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都将变为教师在自觉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实践中的强大动力;变僵化为优化,追求一个“新”字。

尽管我们在课堂教学改革方面提出一套严格、统一的具体要求,但在管理和执行的具体过程当中还是尽可能做到因人而异,因情有别。

变高耗为高效,落实一个“质”字。

实实在在地向每一节课要质量。

推进课程资源改革。

积极主动地开发各种本土课程资源,努力把校本课程开发同地方的资源优势结合起来。

例如利用自然条件,开发小种植、小养殖等校本课程。

努力把校本课程开发同学科实践结合起来。

把校本课程作为学科教学的一个拓展与延伸,紧密结合学科教学的特点和要求,不断丰富校本课程的内容。

努力把校本课程开发同学生的特长发展结合起来。

如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手工等兴趣类课程的开发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卓有成效地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

推进师生评价改革。

细化教师评价条款,变复杂为简单,客观、公正、简单明了地对每一个教师每一个学期的所有工作进行定量描述,减少人为因素,提高评价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积极推行学生评价的等级制度,淡化分数壁垒,强化等级进位,保护学生的自尊心,提高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进取心。

推进教师配备改革。

从2005年开始,镇中心学校每年都从镇初中本部和分部选派了青年教师到边远的村小进行为期一年的支教

同时将新分配的初中教师安排到小学工作,这样不仅有力地加强了边远小学的教学力量,更重要的是给边远小学带去了全新的教学理念,无穷的青春活力,有力地推动了边远小学课堂教学的全方位改革。

5、取得五项突破:

取得省内知名品牌的突破。

自“名师、名刊、名校、名校长”的“四名工程”实施以来,先后有1名教师参加参加省骨干教师的培训和学习,1名校长参加省首届骨干初中校长高级研修班的培训和学习,校刊《花季》在安徽省首届中学校报校刊评比中荣获一等奖,中心小学被市文明委推荐参加省级文明单位的角逐,并有望获此殊荣。

中心校网站《地平线教育网》自推出以来一直备受师生和网友的热捧。

取得中考升学总量的突破。

随着教学质量和高中招生总量的不断提高,我镇初中学生每年升入省、市示范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民办高中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及五年制高职的人数逐年提高。

五年来,仅镇初中本部每年中考升学率(特指升入公办高中计划类的学生)就以年均25%的幅度递增,从而获得社会各界普遍一致的好评。

取得竞技、竞赛、论文评比质的突破。

在每两年一届的金牛地区区域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我镇初中代表队蝉联三届女子团体第一、男子团体第三和多个单项冠军的好成绩。

三年来全镇小学生共有40人在镇级以上各种竞赛中分获一、二、三等奖。

在校中学生共有12人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分获一-二、三等奖。

小学教师共有44人次、初中教师共有30人次在县级以上教学园地发表文章或在县、市、省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评比中分获一、二、三等奖。

取得师生评价方式方法的突破。

教师评价指标体系中教学过程、教学反思和教学实绩,三项权重达到0.8。

在二级评价指标的定性描述上准确、精细、简单、明了,好界定,易操作,便于赋分。

在学生评价方面全面推行等级制,为学生创造一个宽松的成长和发展空间。

让每一个学生无论是在学校、班级、家庭,还是在老师、同学、亲友面前都能挺起胸膛做人。

保证每一个学生的每一天都是阳光灿烂、笑容满面。

二、思考当前,我镇教学工作的主要症结

在过去的教学实践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并不显著的成绩,但丝毫掩盖不了在我们的教学工作中确实存在的诸多不足和问题。

其主要表现为:宏观上的“牌子不亮,质量不高,旗子(特色)不艳”。

微观上的“路子不明,法子不灵,点子不新”。

究其原因不外乎:教育经费短缺、干部素质不高、教师素质偏低、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手段落后、三级课程滞后、大众传媒渲染和不良风气影响等。

尽管影响教学工作的原因很多,但其主要症结还是在于我们的教师队伍以及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职业倦怠,漠视问题的存在。

在农村绝大多数教师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工作、生活在一所偏远的学校,几乎从来没有走出去观摩过、学习过,外面的精彩世界对于他们而言似乎早已不复存在。

长期偏安一隅,使得他们的思维逐渐迟钝,逐渐冷却,对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变得熟视无睹。

2、功利之心,泯灭创新的

检查,就突击备课、改作业。

要统考,就加班加点、满堂灌。

要职评,就拼凑材料,忙突击。

甚至有人戏言:“堂堂课我都到,提到考绩我不要,大事小事要知晓,吃吃喝喝不能少”。

3、自我封闭,扼杀碰撞的智慧。

许多农村教师早已习惯于“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很少就教学问题与同行展开交流。

总觉得与比自己小的讨论“没面子”,与比自己老的讨论“没兴趣”,与自己差不多大的讨论“没底气”。

4、体制滞后,制约质量的提升。

由于农村小学七八个教师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在一起工作和生活,朝夕相处抹不开情面,谁也不愿去和别人争那30%的浮工资,校长也因为学校拿不出富裕的经费补充进去,而将浮动放在一边,导致所谓的工资浮动制名存实亡。

教师的进取心和积极性难以得到充分的调动,质量的提升也就无从谈起。

三、着眼未来,我镇教学工作的初步设想

没有教学就没有教育,没有教学就没有学校。

切实做好教学工作是各级各类学校永恒的主题。

在未来永无止境的教学实践中,我们将毫不动摇地坚持一个中心,始终如一地突出一个核心,千方百计地降低一个重心,努力探索出一条既符合实际又持续稳定且能大幅度大面积提高全体学生全面素质地有效途径。

1、坚持“一个中心”—教学

不管教育怎样发展,如何改革,教学始终都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今后,我们将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积极推行“主动参与教学、合作学习教学、联系生活教学和321开放性教学”等策略。

抓紧、抓细、抓实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努力做到“计划制订严实,领导示范落实,骨干培养扎实,执行方案求实,督查指导务实”。

彻底杜绝在督查指导过程中“认认真真搞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的虚假现象。

坚信成功产生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真正做到“严格督导、真诚指导、热情引导、耐心辅导”。

使绝大多数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都能做到“六为”—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以思维为核心,以方法为中介,以能力为目标。

实现“六突六不”—突出重难点,不面面俱到;突出精讲精练,不以讲代练;突出思维训练,不满堂灌、满堂问;突出学法指导,不加重课业负担;突出教学效益,不搞全面补课;突出因材施教,不搞千人一法。

使课堂教学少一点“预设”的刚性,多一点“生成”的弹性。

2、突出“一个核心”—质量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满意与否的“晴雨表”,事关教育的生死存亡。

因此,我们将尝试建立“生死存亡的风险机制”—加大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度,实行以岗定人,竞争上岗,以岗定责,以绩定薪。

适当拉大分配距离,以激励教师竟岗敬业,自觉提高教学质量,以不负各级党委、政府的重托,不负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逼师成材的投资机制”—明确规定学校每年必须拿出杂费收入的10%用于安排教师外出参观学习。

45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到2010年必须全部达到本、专科学历,拿到毕业证后学校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

所有在职教师每年必须自费订阅1份教学刊物,每学期必须撰写不少于1万字的读书笔记,向镇中心校递交1篇不少于3000字的教学行动研究报告。

“客观公正的激励机制”—镇中心校将尽快恢复设立“金牛镇人民教育奖励基金”,分设“课程改革成果奖、教学评比新星奖、教学质量进步奖、关爱学困园丁奖、自学成才鼓励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奖”,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激发教师的专业,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推动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3、降低“一个重心”—教研

教学研究重在教学反思,重在教师群体,重在问题解决。

过去我们的教研盲目攀大求洋、过于追求标新立异、只图花哨好看,很少考虑问题的解决。

往往劳命伤财,最终却事倍功半,收效甚微,得不偿失。

今后我们将切实降低教研重心,以校本教研为抓手,本着“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求真务实精神,在教研课题的选项上就着手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课题选项与教学实际相结合,把问题当课题。

把校本教研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赋予教学研究强大的生命力。

二是阶段性研究与成果及时转化相结合,以细节决定成败。

踏踏实实地做好教学研究成果与教学工作嫁接、教学研究成果向教学实际移植的问题,以追求成果效益的最大化。

三是课题选项与学校资源相结合,逐渐形成富有本校的特色校本课程,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的完整体系。

在课例研究方面,本着“以课例展示理念,让理念回归课堂”的思想,推行“两段六环”的教研活动方式,即第一阶段:备课—说课—议课,第二阶段:上课—听课—评课。

使校本教研既植根于教师的日常教学活动之中,又服务于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从而引领教师专业水平得的提高。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设岗比例可能是多少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组,特校,师培中心,教研室,教仪站: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今年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控制数的确定原则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控制数按照总量控制与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实行评聘结合。

民学校推荐民教师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不受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其推荐评审条件、程序等要求与公学校同等对待。

二、推荐评审条件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条件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教师资格条例》和川人发〔2005〕57号、川教人〔2001〕67号、川教人〔2001〕73号、遂市人发〔2005〕1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一)思想政治条件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的考核。

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川教职改〔2014〕7号和《遂宁市教育局转发的通知》(遂教发〔2005〕24号)、《遂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遂教发〔2010〕07号)的规定,对拟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修养、教学态度、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如实反应。

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且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申报“小中高”的教师年度考核近五年至少要有二个“优秀”)。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推荐评聘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⑴近三年来,有向学生乱收费、乱收费班、搞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其家长推销产品营利、参与非法以及违法违规等不堪为人师表的教师;⑵近三年所管辖学校出现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和教学业绩差的校长(书记)以及片区督导组组长;⑶在抵抗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不服从学校或上级的统一安排指挥,安排工作不按时完成的;⑷教研论文作假的;⑸未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⑹教育教学质量差,近两年来所教主要班级或学科在县学年教学质量检测评估中,有1次列全县倒数第一的教师

⑺学校管理和学水平差,近两年来在县年度评估考核中,有1次排位在全县倒数第一的学校的校级领导。

(二)任职年限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是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达五年以上(小中高任中级教师职务达7年及以上)。

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职称计算机等级证书有效期、免试年龄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省上规定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学历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

属于1993年12月31日以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到规定学历,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高中、初中教师,还须提交本人的相关《专业合格证书》。

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农村乡镇学校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县城学校教师、县教研室和电教站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者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本科学历。

(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县城学校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达到C级合格。

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其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教师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要有二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团委、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且考核应在“合格”及以上。

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无严重违纪行为。

申报人的“师德考核情况”、“班主任和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和业绩”,以及“支教工作的情况”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学校(单位)全面审查意见”栏中注明;申报人的“个人业绩贡献”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学校(单位)全面审查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六)教学、科研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试行)》中关于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执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认定范围的试行意见》(川教职改函〔2007〕9号)文件执行,今年对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科研能力按照川人发〔2005〕57号、川教职改函〔2007〕9号和遂市人发〔2005〕10号的要求执行。

对在非教育教学专业刊物、论文集、副刊、增刊等上发表的论文,将由评委会的专家在审查材料时对其进行鉴定。

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科研能力要求(1)乡镇中学教师,应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二篇本专业、本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在内刊上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县城学校教师,应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公开发表和内刊发表(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省级示范中学教师,应在市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主持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教研室、教仪站人员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的条件按川人发〔2005〕57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3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法》规定,我市行政辖区内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累计不少于10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

其中,由人社部门组织的公共(公需)科目学习不得少于20学时,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科目学习不得少于80个学时。

今年对教师继续教育方面的具体要求是“二卡、五证”,即:2012年以来人社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合格的学时登记卡(证)原件和教育部门近三年继续教育培训年审合格的学时登记卡复印件(二卡);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的合格证书复印件(一证);推荐当年底未满50周岁的教师,职业技能中的简笔画、组织教育、教学技能达到四级、三笔字达到三级的等级证书复印件(二、三、四、五证)。

(四)推荐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简称“小中高”,下同)的条件。

按照新一轮岗位设置的要求,副高职称已纳入小学、幼儿园的结构比例,根据川人发〔2005〕57号文件和省教厅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推荐“小中高”按如下条件掌握:1.符合上述的“基本条件”。

2.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级,其中,近五年来的年度考核至少有两年结论为优秀等级;或有一年结论为优秀等级,且另有一年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人事部门或政府表彰的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

3.任中级教师职务达7年及以上。

其中,从非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到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在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其中,农村学校教师40周岁、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学校和教科所(教研室)、电教站教师45周岁以下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业绩条件及教育科研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达到规定的工作量。

其中,担任了教学工作的校(园)级领导,其教学工作量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且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

(2)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所教班的班风学风好、学生行为习惯和素质发展好;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教班的学生巩固率应不低于“普九”规定,县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教班的学生巩固率应高于“普九”规定;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及以上教研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辅导课或研究课。

(4)教育科研能力。

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一是至少有两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交流、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

其中交流或获奖的应是在县级及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一篇应在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在内刊上发表的,必须是教育部门主的,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内刊准印号”的刊物(下同),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必须是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发行的正规教育教学专业刊物的正刊上发表(下同)。

二是任现职以来参与主研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已结题。

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一是至少有两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

其中获奖的应是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教育部门的内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为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

二是县级政府所在地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参与主研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课题),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三等将两项)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教研室人员申报“小中高”,一是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

其中获奖的,必须是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一篇为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

二是每年深入学校听课、评课达100学时以上。

三是每年主持全辖区内的大型教研活动至少1次或担任全辖区内的大型培训(讲座)活动的主讲1次以上。

四是近五年来参与主研的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课题),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电教管理人员申报“小中高”,一是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文章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

其中获奖的,必须是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电教装备部门、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一篇为在公开发行的电化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

二是每年主持全辖区内的大型电化教学教研活动至少1次或担任全辖区内的大型培训(讲座)活动主讲1次以上。

四是近五年来参与主研的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电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课题),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九)破格和优先推荐条件。

(一)破格推荐破格推荐条件。

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条件按照川人发〔2005〕57号和川教人〔2001〕73号的规定执行。

(二)优先推荐的条件1.为鼓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积极奋进,打破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资排辈”的推荐方式,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推荐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时,只要符合基本推荐条件,应在推荐岗位控制数额内优先推荐。

(1)符合川人发〔2005〕57号和川教人〔2001〕73号规定的破格推荐业绩条件。

(2)任现职以来在由省教科所推荐参加全国现场赛课活动中,获中央教科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由市教科所推荐参加全省现场赛课活动,获省教科所一等奖的教师,且教学业绩在县名列前茅。

(3)任现职以来,获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研人员,或获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或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且教学业绩在县名列前茅。

(4)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教学质量检测评估中,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获得过县前茅且为全市前五名(不包括省一、二级示范学校和国家重点职业学校的教师)或被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表彰和在抵抗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被县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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