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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师职称论文评审评语

政工师职称论文评审评语推荐阅读:

政工师职称论文评审标准是怎么样的

政工师各地要求不一致:政工师由上级组织部评审,以前要有专科以上的学历,需要考试,其中一项要考外语,政工论文数篇(交到当地组织部,评审费数百元不等,规定做政工工作十几年以上)逐级报材料,政工师(等于中级职称,由市里批)高级政工师(等于副高级由省委组织部批)。

要求很严格,上去的几率也很低。

助理政工师职称答辩评定时可提哪些问题

一、面试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理论水平的考察,根据申报人员提交的参评论文或专著中的有关内容,并结合我国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及当前热点问题进行面试考核。

二是能力和业绩的考察。

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的相关内容进行面试。

面试通知书在省职改办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场发出,通知书上有具体的时间、地点要求,请申报人员务必按时参加面试,逾期将做自动弃权处理。

二、职称论文答辩职称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参评人员数量聘请高级职称以上任职资格的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测评、工作业绩、专业论文答辩。

专家要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上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对申报人员的答辩情况进行评价。

并认真填写职称论文答辩评价打分表和职称论文答辩成绩汇总表

三、答辩细则

(一)、答辩材料的报送及整理

答辩者须提供答辩论文(一篇)及本人任现职期间或近 5 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论文、总结按照附件一、二(附后)要求打印一式五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论文刊物原件一并交相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答辩论文须为本人在任现职期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晋升正高者须为国家级刊物),能代表本人专业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

(二)、答辩材料审查

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在答辩材料提交答辩组专家审查前,要按照匿名审查的要求,对答辩材料进行保密处理。

答辩组专家要对答辩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客观地对申报者的专业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鉴定。

经审查鉴定,认为其专业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认为其专业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合格的根据答辩者答辩论文的质量,在审阅、讨论评议的基础上,对其学术水平进行评价赋分。

2017年关于政工师职称新规定有哪些

一、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政工专业工作,取得政工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政工专业工作,取得政工师资格5年以上。

二、业务、计算机条件

1、较熟练掌握政工业务理论。

参加全省政工业务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政工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研究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能力。

2、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研究企业职工思想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客观规律;能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正确分析处理现实工作中的复杂问题;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政工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期间,职工队伍稳定,团结向上,成效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2、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市厅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荣誉称号,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或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并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3、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丰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或选树的典型在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内交流推广,对推进本单位或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起到较突出作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政工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出版社正式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

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

扩展资料:评审工作

(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应按闽职改字[1993]19号文件规定执行,鉴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殊性和我省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人员的现状,也可根据需要聘请少量分管这项工作,且熟悉思想政治工作或具备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党政领导或相近专业具有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评委会。

(二)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组建,报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

各地(市)组建的中级评委会,报当地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职改办和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省直厅(局)组建的中级评委会。

报省企业政工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职改办备案。

各地(市)、厅(局)所属单位组建的初级评委会,报地(市)企业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和主管厅(局)批准,并集中后报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

(三)凡不具备条件成立中级评委会的省直(厅局)单位、需申报评审政工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应报“省直属单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各级评委会的评审结果,按审批权限报相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公布,其中,地(市)、厅(局)中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连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简明表》,抄报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

获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省人事厅统一颁发资格证书;获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地(市)、厅(局)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制发的资格证书;初级职务人员由各地(市)、厅(局)颁发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工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工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助理政工师评审需要发表论文吗

是的,职称晋升需要相关的科研成果,技术水平等的结题论文,或者科研成果论文,是需要发表的

申报政工师职称 个人推荐考核材料怎么写

政工师是指凡现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企业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条件:

(一)1966年底以前原学历中专、高中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1970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工作成绩突出,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高级政工师

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应的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二)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

凡被选配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上述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由企业按本《意见》的规定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评审任职资格的审批权限,确认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三)凡申报政工师以上专业职务的人员,原则上要求掌握一门外语。

鉴于历史的原因和我省政工队伍的现状,对我省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外语要求,既要严格掌握条件,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一九七八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按申报档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对一九七八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政工专业人员外语暂不作要求;对从事地质勘探野外作业、矿山、井下等艰苦岗位工作人员,外语要求可给予适当放宽。

(四)专业工龄计算方法,仍按首次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

凡参加过首次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的人员,晋升专业职务,原则上应具备担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条件。

申报高一级职务,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到申报之月止。

对已获得其它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调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后,需转换职务系列的,原则上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政工系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原政工专业年限可连续计算。

政工师怎么考

申报助理政工师须有中专学历;申报政工师须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中专(含)以下学历的属于破格晋升;申报高级政工师的须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大专(含)以下学历的属于破格晋升。

各类《学历证明》不能作为评审条件的依据。

后学历毕业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申报政工师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申报高级政工师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论文要求

正常晋升政工师的,政工方面的论文或研究成果要求在市级以上刊物(《杭州通讯》、《杭州宣传》杂志)发表2篇以上,在其他系统行业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仅作参考。

转评政工师论文或研究成果要求市级1篇以上。

正常晋升或转评高级政工师的,政工方面的论文或研究成果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2篇以上。

凡参加当年省委宣传部政工岗位培训班的,每人限交一篇论文,经审稿后符合要求的,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在省级杂志《观察与思考》发表,并视作省级发表论文

在申报材料《综合表》“论文作品”一栏内必须注明论文题目和*年省政工岗位培训班论文

所有论文或研究成果的字数须在2000-3000字。

刊物单位提供的用稿证明一律不能视为论文发表的依据。

凡初评、转评助理政工师,晋升或转评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的人员,必须参加当年杭州市政工职评办组织的政工人员岗位培训班。

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晋升高级政工师的人员还须参加省委宣传部组织的政工岗位培训班1次。

外语。

年满40周岁(截止各级职称评审前一个月)以上的人员,外语不作要求。

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从机关调到企事业单位和军队复转的人员,外语均不作要求。

外语可任选一门。

计算机。

年满45周岁(截止各级职称评审前一个月)以上的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从机关调企事业单位和军队复转人员的人员,计算机不作要求。

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合格证书无有效期限。

外语、计算机证书经人事部门审核通过方有资格参加政工职称评定。

正常晋升政工师的,任助理政工师4周年以上;正常晋升高级政工师的,任政工师5周年以上。

前一年取得研究生或博士学历,在政工岗位从事政工工作必须满一周年方可申报相应职称

从其它专业岗位转到政工岗位的,须在政工岗位工作必须满一周年,并在政工岗位取得较好业绩和研究成果,可以转评政工职称

转评或晋升后,原专业职务年限一并连续计算。

原则上不提倡破格申报,各单位要从严把握。

申报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凡破格晋升的人员,必须连续两年参加杭州市政工职评办组织的政工岗位培训班。

(2)任职时间破格申报的,按正常晋升时间最多只能提前一年,且政工业绩比较突出。

(3)学历不到相应申报条件的,政工业绩突出的可以破格申报。

(4)凡学历和任职时间均不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的,不能申报。

(5)凡破格晋升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其中一年考核为“优秀”。

(6)凡破格晋升的,论文必须在相应职称正常要求篇数的基础上再加1篇。

我是一名办公室秘书,政工师职称好像已不被承认了,我该评什么类的职称呢

首先说一说,我也是一名办公室的秘书,只不过大学学的专业和你的不同罢了。

政工师这一职称可以说是中国特有的,是对于企事业单位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具体包括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等)者的一种职业资格的评定,作为事业单位办公室的秘书,你肯定可以去评的,因为政工师在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国有企业还是有用的,但如果你打算以后去外贸企业或私营企业的话,也就没必要去评了。

还有个建议,你学的是商务英语,你还可以去考助理经济师,或者先评起政工师之后再转评高级经济师,未尝不可呢

所以,本人严重同意并非常支持你去评。

回答完毕,谢谢。

政工师的申报与评审

1966年底以前原学历中专、高中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1970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工作成绩突出,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高级政工师

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应的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二)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

凡被选配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上述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

表》,由企业按本《意见》的规定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评审任职资格的审批权限,确认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为: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先考核确认为“员”级,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二年,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可确认政工师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认政工师资格。

(三)凡申报政工师以上专业职务的人员,原则上要求掌握一门外语。

鉴于历史的原因和我省政工队伍的现状,对我省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外语要求,既要严格掌握条件,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一九七八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按申报档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对一九七八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政工专业人员外语暂不作要求;对从事地质勘探野外作业、矿山、井下等艰苦岗位工作人员,外语要求可给予适当放宽。

(四)专业工龄计算方法,仍按首次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

凡参加过首次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的人员,晋升专业职务,原则上应具备担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条件。

申报高一级职务,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到申报之月止。

对已获得其它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调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后,需转换职务系列的,原则上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政工系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原政工专业年限可连续计算。

对调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前,从事与思想政治工作相近专业工作(如理论、政治教育、新闻、政法等社会科学),而本评定专业职务资格的和属于组织决定干部交流的,调到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岗位后,要在新岗位试用考察一年后,经考察符合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基本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其原岗位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对在其它工作岗位上,通过上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后,进入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专业工作年限应从取得学历以后算起;如果取得学历前已在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又确实具有相应水平,取得学

历前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年限按闽职改字[1991]17号文件规定计算。

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转业后仍继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其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对确有真才实学,且工作实绩显著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如能提供反映本人已基本具备任职条件的有关材料,可以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评定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评审只在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中进行。

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除符合高级政工师任职条件的l、2、3、4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l)在国家级社科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2)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或译著(不含编辑出版);(3)经过国家正规高等院校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本专业脱产学习或累计培训两年以上,每次学习时间一个学期以上,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4)在大专院校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政工专业、政治理论课程或编写过政工专业政治理论教科书;(5)国家表彰的全国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的经验,在本省或本行业以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2)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3)获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工作者。

破格申报政工师除符合政工师条件l、2、3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l、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社科专业刊物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在地(市)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或合作的专著或译著;(3)经过高等院校相当于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的本专业学习培训累计二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明;(4)在中等专业学校比较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政工专业、政治理论课程或编写过政工专业、政治理论教科书;(5)授予省以上的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l)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经验,在本地、市或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2)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获得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或获得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奖起了重要作用。

(3)获得省、部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干部”称号。

(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应按闽职改字[1993]19号文件规定执行,鉴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殊性和我省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人员的现状,也可根据需要聘请少量分管这项工作,且熟悉思想政治工作或具备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党政领导或相近专业具有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评委会。

(二)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组建,报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

各地(市)组建的中级评委会,报当地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职改办和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省直厅(局)组建的中级评委会,报省企业政工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职改办备案。

各地(市)、厅(局)所属单位组建的初级评委会,报地(市)企业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和主管厅(局)批准,并集中后报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

(三)凡不具备条件成立中级评委会的省直(厅局)单位、需申报评审政工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应报“省直属单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各级评委会的评审结果,按审批权限报相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公布,其中,地(市)、厅(局)中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连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简明表》,抄报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

获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省人事厅统一颁发资格证书;获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地(市)、厅(局)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制发的资格证书;初级职务人员由各地(市)、厅(局)颁发资格证书。

聘任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应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择优聘任和竞争聘任,不搞论资排辈,以有利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准。

政工人员的专业职务由所在单位负责这项工作的负责人聘任,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实行分级聘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专业职务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聘任。

聘期一般为一至三年,或与厂长(经理)任期相衔接。

今后,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历一律从聘任之日起算。

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聘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离退休时间。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以定量考核为中心的聘后管理工作,考核成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晋级、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

如何申报政工师?

1.事业单位申报政工师,可向你所在单位的上一级宣传部申请

2.一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三月份。

3.申报材料包括毕业证,专业论文,单位证明等。

4.申报过程时间不超过一年。

河北政工师职称评定细则

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细则

(2006年修订)

为进一步增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定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使这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根据《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参评范围

(一)参评人员

1、专职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3、武装保卫、老干部、信访、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人事等部门中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参评单位

1、参评政工师、助理政工师和政工员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企业,以及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2、参评高级政工师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大中型企业和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3、参评正高级政工师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大中型企业和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处级以上事业单位。

(三)不允许参评的人员

1、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参评;2、离开政工岗位两年以上,重新回到政工岗位不足1年的,不能申报参评;3、三年内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不能申报参评。

(四)获得其他系列职称后如何参评政工专业职务

获得其他系列职称后调入政工岗位的人员,从事政工工作1年后,可以改评同级政工专业职务,其业务成果、荣誉称号等要符合相应政工专业职务的晋升条件,申报和评审也要按照晋升人员的程序进行。

改评政工专业职务1年后,方可申报参评高一级的政工专业职务,其履职年限可按原有职称的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二、政工业务和外语考试

(一)申报参评中、高级、正高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

(二)1978年(含1978年)以后参加工作者,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

外语免试条件:

1、硕士、博士;2、出国留学生、出国进修生(一年以上);3、出国预备人员EPT考试60分以上者;4、“托福”考试450分以上者;5、公开发表译著、译文累计3万字以上者;6、现在深山、坝上、县(不含县)以下工作(可累计时间)达8周年以上者;7、大专以上外语专科毕业生;8、规定申报时间时男满55岁,女满50岁者。

(三)《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和《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中所指的免试条件,均指外语免试条件。

政工业务没有免试。

(四)外语免试者,需填写外语免试申请表,报中级职评办审核批准。

三、学历

(一)承认符合国家教委《高教学历管理规定》的学历;(二)承认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刊授党校成人教育学历;(三)不同学科双大专,视为相当本科学历(除党校学历外,需有教育厅的认定),年限从后取学历毕业时间算起。

四、政工年限和履职时间

(一)关于政工年限的规定

1、过去从事与政工相关的工作,如中学以上学校的政治课教员、编辑、记者等履职时间可计为政工年限;2、兼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可计政工年限(委员不计算);3、知识青年下乡在农村任支部书记、民办政治教员,可计为政工年限;4、初评者后取大本学历者,此前政工年限折半;取得专业职务后又获大本学历者,履职期间政工年限不再折算。

但获大本学历后,需有两年以上政工工作经历,才可参评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

后取大专学历者,政工年限不再折半。

5、由党政机关分流、军队转业到规定参评范围单位和岗位的政工人员,调入时间不满5年而未能参加评定专业职务者,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参评:

(1)申报参评助理政工师的,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3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2)申报参评政工师的,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3)、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的,博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政工工龄2年以上;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4)申报参评正高级政工师,博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政工工龄在7年以上;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

(二)关于履职时间的规定

1、履职年限以周年计;2、有两个以上专业职务者,其履职时间按较长的一个计算。

五、文章

(一)内容

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二)体裁及文字数量要求

体裁: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字数:1500字以上。

(三)文章级别

1、国家级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报、求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党建研究、中国工运等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及在上述报刊的定期内刊上刊登的文章;(2)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新华社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参与上述机关组织编写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书籍,以及由上述机关组织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3)全国重点大学学报发表的文章;(4)省级作品获得上述第(2)条所提各部门评定的等级奖的,相当国家级。

2、省级

(1)在河北日报、河北工人报、河北学刊、河北教育、河北社科论坛上发表及其定期内刊上刊登的文章;(2)在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除第五部分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单位)及国家直属人民团体主办的报刊或定期出版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3)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研究室、省委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参加由上述部门组织编写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及在上述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4)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5)市级作品获得上述第(3)条所提各部门评定的等级奖的,相当省级;3、市级

(1)在省直部委厅局(除第五部分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和人民团体以及中央各部委直属的人民团体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2)在市级报刊上发表的文章;(3)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研究室、市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 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和参与由上述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著作。

以及上述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得等级奖的文章;大专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

4、核心期刊

(1)、《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2004年版,以后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最新版为准)中所列期刊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的核心期刊。

(2)、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报、河北日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等影响力大的报刊,视为等同于核心期刊。

(3)、核心期刊认定为省级以上刊物。

(四)文章认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1、剪贴拼凑件不予认定;2、一文多人署名的,只认定前三名作者;3、文章用笔名的,不认定为个人作品;4、作品署集体名的,不认定为个人作品;5、著作中一般编委,书中没有注明为撰稿人的,不予认定为其作品;6、电台、电视台广播稿、非正式出版物和非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不认定为有效作品;7、由出版社汇集多名作者的多篇文章的图书和杂志社汇集多名作者的多篇文章的增刊,不认定为省级文章(按原发表报刊级别认定)。

8、三名以下作者合著的著作,只认定为第一作者的专著,第二、三作者只认定为一篇文章。

四名以上(含四名)作者合著的著作只认定为作者的一篇文章。

六、荣誉称号

(一)荣誉级别

1、国家级

(1)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和中办、国办、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门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全国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2)由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团中央等部门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2、省级

(1)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和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及全国政研会等单位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2)由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3、市级

(1)由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法委和省直各厅局及省政研会等单位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2)由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授予的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3)由大学本科院校、省属大型企业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4、县级

按省、市级的认定标准类推。

(二)荣誉认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1、荣誉称号的获得时间以称号年度认定;初评者为申报年5月底以前五年之内,晋升者为任下一级专业职务年限内;2、锦旗、奖牌等不易携带的荣誉证件,需附实物照片。

且有单位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3、无受奖单位名称的流动荣誉称号,需附颁发单位和受奖单位双方证明(需负责人签字);4、单项活动奖下推一级认定。

如: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组织奖、单项临时性工作奖等;5、对所在单位集体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人员:单位党组织书记、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6、上级单位领导,不能享用下属单位和下属部门获得的荣誉称号。

七、业绩推广

(一)以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和政府名义或其主要综合部门组织召开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正式发言,或创造了有一定推广价值和实际效果的工作经验,按工作贡献计分(需要有发言材料及组织召开会议单位和本单位双方证明,双方负责人签字)。

(二)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本人或本人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工作经验与事迹报道(1500字以上),分别按降一级荣誉称号对待(要有新闻媒体报道原件)。

八、案卷材料的组织

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向高级评审委员会推荐参评人员的材料时,勿需装订,各部分用隔页纸分开用口取纸标注。

材料依次为:

1、《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2、《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表中所填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考核意见等主要内容,要经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审核,由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签字;3、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该证书需中级职评办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4、本人中级、副高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原件);5、《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培训证书》(原件)。

取得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后,需每三年参加一次培训。

6、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该证书在两年内有效;7、需参加外语考试人员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该证书在两年内有效;8、本人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原件);9、本人专业成果。

包括出版的专著(担任主编、副主编)、在书、报、刊上发表的文章,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等(原件);10、业绩推广材料;11、工作报告。

九、申报时需注意的问题

1、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申报年的5月31日(履职时间可计算至申报年的7月31日)。

2、中级职评办要将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正高级政工师的人员,按企业、事业单位分类造册、报卷。

3、申报材料用高强度牛皮纸袋包装(正、侧面要标明姓名、单位)。

4、要在所载文章的书刊目录中对参评作者姓名、文章题目进行明显标识,以方便查找审核。

本细则由省政工职评办负责解释。

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0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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