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虎养车配件供应合同范本 第1篇
1、该电池侧面2D码和顶面2D码在我司均无生产及出货扫描记录。
【作为消费者,我的理解是浙江工厂方面直接否认曾经生产及出货了这块电池,既然没有生产自然不可能销售,那途虎养车正品自营工场店是怎么获得这块所谓浙江工厂生产的电池的呢?又怎么可能是正品呢?】
2、该电池疑似进口电池,而我司现向宝马(BMW)中国公司所供电池为国产电池,且该电池外观与我司供应BMW电池存在较大差异。
【作为消费者,我的理解是浙江工厂只做国产货并提供给宝马(BMW) 中国,浙江工厂是不做进口电池的业务,所以浙江工厂的电池不可能写有MADE IN GERMANY这样进口产地标签,所以我的这块印有MADE IN GERMANY进口产地标签外观的电池,绝不可能是浙江工厂生产,在标签上就形成了矛盾。试问哪个国内工厂生产的国产货敢随意贴外国原产地的标签啊,要是敢,这就是冒牌。同志们,哪个境外原产地的产品会加贴中国生产的标志?现在恐怕没有人敢站出来说这是一个德国原产贴了中国QS标志的电瓶吧!只有假货才会把标签张冠李戴,只有山寨才会挂羊头卖狗肉。】
最后,柯锐世也很中庸,在写了两条比较诚恳的回函否认电池是自己生产的产品后,抛出了一个自相矛盾的总结,充分体现了其思维水平一般,是这么写的:“综上,我司基于图片信息,无法核实该电池是否我司工厂生产。”【作为消费者我要反问了,这句综上结论是矛盾的,难道浙江工厂还才存在没有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却是浙江工厂私下生产的瓦尔塔电池?】
途虎养车配件供应合同范本 第2篇
截至2022年7月,途虎养车在广东的工场店数量已经突破700家,成为广东省门店数量最多的汽车服务连锁品牌。目前,途虎养车工场店已经覆盖了广东所有的地级及以上城市。规模增长的同时,途虎养车在广东的几个重点城市也实现了单点城市的高密度渗透,如深圳、东莞等门店总数都已突破100家。
途虎养车广东工场店突破700家,实现规模和盈利双赢,成功做到了发展速度和单店经营质量的平衡,下一步,途虎养车将继续深化和扩大这一优势。对途虎养车而言,广东工场店突破700家,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
【我国机动车保有亿辆,新能源占】
8月12日,^v^发布消息,截至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亿辆,其中汽车亿辆;截至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00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1657万辆。
END
途虎养车配件供应合同范本 第3篇
2019年6月25日我通过途虎养车正品自营工场店买到一个瓦尔塔AGM 70AH电瓶,交易价格1500元(费用直接支付途虎总部,价格不含税),经过细节比对,我认为途虎在销售假货,主要有以下依据:
(1)途虎卖给我的瓦尔塔电瓶,由一位老人骑着摩托车送来,电瓶没有检验合格证标签、没有说明书等必要附件。
(2此瓦尔塔电瓶同时贴有 “MADE IN CHINA”和“Made in Germany”双重生产国标记,并标有“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制造”字样,又加贴了中国“QS”认证标志,标签之混乱,让我大开眼界。
(3)此瓦尔塔电瓶,正负极有明显磨损痕迹(锉削痕迹),肉眼可见。我的原车同型号电瓶和后来去4S店更换的同型号新电瓶,负极处都有清晰生产年份和周数钢印,途虎所售的没有。
(4)途虎总部高级销售代表打我电话,讲述了途虎所售电瓶来自宝马官方,经特殊渠道悄悄流出,再悄悄流入了途虎正品自营渠道,我认为途虎的想象力丰富。
(5)有第三方人士称通过途虎获得我的联系方式,打电话承认通过途虎正品自营工场店销售假瓦尔塔电瓶,愿意替途虎赔偿解决问题,表示途虎养车没有鉴别真假车辆配件的能力。
(6)途虎总部单方面对外宣称我作为消费者拒绝走检测流程,这完全违背事实。事实是途虎在事件发生后到我开展起诉前,未对我所购电瓶是否为正品出具任何书面证明材料或保证材料。并且未向我提供公开检测的专业第三方机构名称、检测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方案,其对外界表现出积极关心消费者,对消费者实际上消极应付冷处理,这样的态度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
保留的文字资料
被某些人后台投诉屏蔽,理由是版权侵权,请问我自己做的视频,我自己的录音,侵权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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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消费者,在途虎消费,我应该有获得正品自营产品和无隐瞒、无欺骗服务的权利。我自始至终坚持认为途虎向我销售了假电瓶,这判断是基于多种可疑因素叠加,途虎始终无法给予合理解释而形成的。李逵和李鬼,雪碧和雷碧,孰真孰假根本不需要对电瓶解剖就能判断。途虎养车一直对外强调正品自营可溯源的服务标准,作为销售方应该提供消费者,关于此电瓶的进销存记录,应该有能力、有义务以切实的证据来证明所售产品非山寨、翻新、伪劣产品,有必要证明其所售产品同时满足“正品”和“自营”两层概念。
我与途虎总部多次联系提供证据,希望双方基于对数千万车主用户和驾乘人安全考虑,把问题调查清楚诚告大众。但,始终未获得合情合理的解释和让人信服的证据,途虎始终回避关于“真假”的核心争议,拒绝提供任何进销存书面证据,并反复混淆淡化“正品自营”概念,让我失望至极。
穹顶之下,与途虎说理无门!实属无奈,我于2019年8月起,与途虎总部上海阑途开展了旷日持久的诉讼,双方围绕“管辖权异议”、“如何判断一块电瓶真假”、“什么是正品自营”、“电瓶来自哪里生产销售记录在哪里”展开过友好而激励,尖锐而理性的质证。最后,途虎自己提出其与瓦尔塔生产厂家江森公司(2018年10月股权出让给柯锐世公司,后文详细说明原因)有很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找他们鉴定电池是否为正品。作为消费者,我是相信生产厂家有完全能力鉴别某块电池是不是自己生产的,通过进销存记录也可以明确判断是否为正品和新品。经原告和被告一致要求,法院于2019年12月决定向电池标注的“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函询是否生产并销售过这块电池。
途虎养车配件供应合同范本 第4篇
近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和精真估联合发布了《2022年7月中国汽车保值率研究报告》,数据显示,7月份线上车源量环比出现了10%以上的高增长,增长部分主要来自授权经销商。7月各级别车型的保值率普遍下降。地方置换补贴等利好因素持续释放,消费者的换车需求拉动了二手车源量增长。
数据显示,除中型车、小型SUV、中型SUV和大型SUV外,其他各车型保值率均呈现下降走势。从不同级别保值率看,7月豪华品牌保值率出现普降,仅林肯、奔驰、雷克萨斯品牌保值率小幅上涨。分系别看,日系品牌中丰田、本田、三菱、日产保值率都出现了下降。美系品牌除了豪华品牌林肯外,主流合资品牌别克、福特的保值率也有明显提高。法系的标致品牌在产品逐步更新之后,保值率出现上升的趋势。
途虎养车配件供应合同范本 第5篇
看完2019年12月27日柯锐世(长兴)电气有限公司给法院的回函,我笑了一下午,关于电瓶的亲子鉴定到这个份上真的难为这些上游企业了。不知道是法院比较卖力,还是途虎比较给力,柯锐世(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这个根本不是电池标注的生产厂家、不搞一线生产的纯粹企业管理公司,竟然也回复了。我们一起来看看讲了什么:
(1)根据壳体二维码图片信息,经过欧洲工厂同事对编码进一步说明,柯锐世上海方面理解,这块电池(未加贴标签之前的状态),生产日期是2018年6月23日。柯锐世上海方面有合理理由相信该电池最初为柯锐世汉诺威工厂生产并通过有关渠道进口到中国。(解剖可以进一步分析)
【作为消费者,我要问的问题是1、柯锐世(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怎样的立场和身份在确认此电瓶的真伪?2、到底是柯锐世(上海)的哪个部门联系了柯锐世德国汉诺威工厂的哪个部门,基于怎样的识别规则,做出了该电池生产日期应为“2018年6月23日”这样的判断?柯锐世(上海)基于怎样可靠的识别方式,做出了“我们有合理理由相信该电池最初为柯锐世德国汉诺威工厂生产”这样的判断?基于怎样的有效的报关手续,做出了“通过有关渠道进口到中国”这样的判断?(有关渠道,是通过海关进口渠道,还是走私渠道?)
正常人都明白,先要举证事实,才能得出结论,没有结果的推论,是天马星空的信口开河。对于德国方面的技术人员,我相信判断生产日期、原产地、产品流入某国的方式,应该是有可靠记录的证据,而不仅仅是一句“我们有理由相信”来应付!我也有理由相信,德国人造电瓶,不会贴很多自相矛盾的乱七八糟的标签,不会锉削掉负极的生产日期。】
(2)柯瑞世(上海)同样没有这个产品的出货记录,说明没有生产或销售过这块电瓶。【既然 柯锐世是瓦尔塔商标的合法持有者,是瓦尔塔电瓶在中国境内合法的经销商,那么请问我这款不来自商标合法持有者和合法经销商的瓦尔塔电瓶,途虎又是怎么获取的?这也是我一直在关心的问题。】
最后,我斗胆写几句想法,不对的地方欢迎途虎养车、柯锐世联合发函纠正:
(1)这个电池,浙江工厂明确回函从未生产过或销售过,论外观也与浙江工厂生产的产品不同,这些属于事实证据,可以推论与李逵长得不像的,一定不是李逵本人,可以判断为李鬼,所以我坚信这个电池绝不是正品。一个没有合格证,没有说明书、有双重生产国别标签、还有QS认证标志、负极被锉削了生产年份,工厂查询不到生产销售记录的汽车电瓶,毫无疑问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假货!我想根本不需要市场监督局和人民法院专业鉴定,基于目前的事实证据,一般人通过常理,都有能力作出判断。所以,希望市场监督部门,举一反三在全国展开联合执法,彻查途虎同类案例数量。
(2)为何会有两份厂家回函,因为第一份是直接来自浙江工厂方面:一块没有生产和销售记录的电池,这个证据直接击碎了途虎关于这个电池是正品的诡辩和妄想。在第一份浙江生产工厂2019年12月27日出具自查回函后的第10天,有了第二份语焉不详,充满“有合理理由相信”等模糊措辞的来自柯锐世管理公司的回函。谁给出了电瓶是2018年6月23日生产的判断(具体请柯锐世德国方面出具证据)。回函称柯锐世(上海)“有合理理由相信”电瓶来自柯锐世德国汉诺威工厂,请问这个“合理理由”具体有哪些事实依据,关于电瓶的生产记录、进出口记录、代理商分销记录应该披露后再下这样的判断!假设是德国生产(Made in Germany)的全新正品配件,为何要锉掉生产日期钢印,又是谁画蛇添足加贴了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和“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制造”和QS认证的标签?如何排除不是拆车件、翻新件、拼装件、山寨件?作为消费者,在2019年6月25日买到的三无电瓶,我实在没办法通过一句“有合理理由相信”,就认可这是正品!
(4)在很多场合,途虎都表示自己与之前的江森自控和现在的柯锐世是密切的合作伙伴,恰恰就是这样一层紧密的战略关系,竟没有一家伙伴敢提供一个书面声明,明确表示这个产品就是他们生产和销售的正品。这个情况就好比是途虎养车的前夫和现任,都不敢保证途虎裆下的这个孩子是亲生的。这是多么搞笑的一种关系!
(5)途虎所售卖的这块瓦尔塔电池呈现了汽车后市场乱象的冰山一角:一家全国最大的汽车维修连锁机构,对于一个车辆配件单品查不清生产、进货、销售记录!这样糊涂的途虎养车正品自营工场店还有多少呢?类似的销售案例还有多少呢?整个事件途虎养车因为自身能力不足,将简单的售后问题牵涉到了瓦尔塔、江森、柯锐世、宝马等国内国际品牌,各种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的解释,终将影响途虎及关联品牌信誉和形象。
(6)与途虎漫长的诉讼,让我想到了一句话“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掩盖,而任何谎言在时间的长河里都无法自圆其说甚至会漏洞百出”。途虎提供的产品,到底是正品还是假货?是新品还是翻新?是进口还是走私?销售者是在正品里偶然售假,还是在假货中偶然掺真,是正品自营工场店,还是仿冒洗白流水线?这些疑问萦绕在我脑海,直到315来临,还没有答案!我一直在期待途虎自白。
(7)同时发现,途虎养车正品自营工场店存在至少两次,通过官方销售系统向我销售游离在它自有供货系统以外的车辆配件产品的情况。途虎一直强调正品自营可溯源,但是在实际案例中,他们没法书面确认产品真实来源,不敢书面写下正品保证,唯一可以确认的,消费者的钱确实进了途虎总部的账户。
(8)途虎养车正品自营店,一直在回收拆下的旧电瓶、旧轮胎,这些本该报废的配件,回收后流向了哪里?如何确保这些淘汰配件不会被翻新后重新出售?
(9)途虎养车在营销手法上,一直将“工场店”三字凸显,同时在前面还加上了一个“正品自营”强化。^v^工厂店^v^概念源于西方,指从工厂直接到消费者的销售模式,摒弃分级批发商、分级代理等中间环节。但是,根据深喉人士向我透露,“途虎工场店”和“途虎养车工场店”这两种名称,其实已经被途虎总部(上海阑途)注册成商标,“工场店”并不完全对应“工厂店”在大家脑海中的理解,这就是依靠商标在打擦边球让消费者形成错误认识。希望市场监督部门在全国范围禁止途虎养车使用“正品自营”、“工场店”等容易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用语。
(10)所有消费者在途虎换机油、轮胎、电瓶,请再行评估可靠性,有相似遭遇的,请拿起法律武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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