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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案例短篇(软文案例大全300字)

软文案例短篇(软文案例大全300字)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董芳芳/文图

“我是一个新手宝妈软文案例短篇,为了孩子的健康一直在搜索一款适合自己孩子的奶粉……”电脑前21岁的女大学生小包充当一位宝妈软文案例短篇,熟练地在电脑前打下一篇200字左右的“种草笔记”,而她口中所谓的某某品牌奶粉,她不仅没用过,更是连实体产品都没见过。9月中旬,“素人发布虚假种草笔记违法”引起热议,小包从来没意识到,自己兼职写的软文已经触犯了法律。

一人分饰多角自问自答,大学生兼职写花式种草笔记月入2000元

“每次写这种种草笔记的时候,派单的人会先给我发一些商家需要推广的产品相关素材资料,再给出几个关键词,我要做的是如何将这几个关键词点到,并且让人看不出来有推广的嫌疑。”小包称,她做这类兼职已经有两年了,大学期间如果勤奋一点,写种草笔记类推广文将会是一笔可观的外快,月入能达2000+。据她了解,与她一样做兼职的一个宝妈在家专职写此类广告,月收入能达五六千元。

小包入行是经过朋友介绍,工钱当月写下月结,上手很快。“我曾经半天写了20份‘知乎体’,自己设置两个问题,分别扮演大学生、女职工、两个孩子的妈妈等角色写了20个种草体推广。”小包坦言,当时写完后有一种精分的感觉。在她扮演宝妈一角写某品牌的奶粉种草推广时,根据品牌方给的资料,将奶粉广告“润物细无声”地穿插到她“喂养幼儿”的种草笔记中,而事实上小包不是妈妈、没有宝宝、甚至连奶粉的实体都没见过、试过。

到底是谁在促使种草笔记类虚假广告的内容生产?据记者了解,一些专门做品牌推广的广告公司不仅养有专职写手,还会有一定数量的兼职群,由广告公司营销宣传工作人员管理并下发兼职任务,一家广告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家广告公司都有一套自己的价格,但均价都差不多,他们公司给出的定价是小红书、知乎、微博类200字短篇推广10块一篇,新闻格式的推广软文一般在800-1000字,价格50-60不等。

虚假“种草笔记”难分辨,受害者不分年龄

只负责产出笔记的小包说,她写的内容具体被投放到哪些账户上她也不知道,但曾经在交稿之后,她发现有一篇她写的笔记被投放到了小红书一个账号上,而且那个账号看起来很真,像一个生动真实的个人生活号。她看到笔记下边的评论里有人问软文案例短篇:我经济能力有限,这个平价洗面奶真的好用吗?狠狠种草了,期待效果。小包内心里有些惭愧。

“当时根本没意识到这是违法的,只因为那款产品我没有用过,也没听说过,并不知道实际效果如何,内心会有惭愧。”小包说,如果是好的、知名品牌,或者自己用过的,心里有底,写起来会比较轻松,但一些完全没听过的品牌写起来就有些艰难,心里会有负罪感。

“我的脸是敏感肌,出于经济能力有限,为此找了好多平价品牌的洗面奶、面霜等产品来用。”而小包没想到,自己兼职写虚假种草笔记,也同样被别人写的种草笔记荼毒。小红书深度爱好者的小包,常常容易被别人花式称赞的产品测评所吸引。“因为她们说的很真实,真实到她说的脸部情况就是我的脸,她用了有效我就感觉自己也要买也要用。”小包说,她无法分辨这类种草笔记到底是真是假。

“种草笔记”的受害者遍布,且不分年龄,30多岁的蒋女士家里堆满了一些据说能30天变白、祛疤去皱、减肥酵素等被别人种草的产品,而事实上这些产品宣传出来的功效放在蒋女士身上根本没用,而且在使用时还会有皮肤变红变敏感等副作用。“一开始我只是以为自己的皮肤不适用,现在想想,没听说过的牌子功效如果真这么神奇早就火了。”她怀疑自己正是遭遇了虚假“种草笔记”的迷惑。

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最高可罚100万

两年里,小包写过的品牌数不胜数,各个大小品牌的美瞳产品、羽毛球拍、面膜、护肤品、奶粉……说起经验她头头是道,“拿美瞳来说,各个品牌知名度不同,价位也不一样,所以面向的群众目标、市场也不一样,便宜的美瞳传达的更多的是品牌推广度,重点打性价比的广告;而贵的就一般在花色的稀有度、佩戴舒适度、品类上提得比较多。文笔没有什么限制,重要的是口语化,让人看起来很‘真’”。对于她来说,写虚假的种草笔记仅仅是为自己多些额外收入,法律意识浅薄的她并不知自己已经触犯了《广告法》。

“明知或应知笔记内容不是发布者的真实经历,以营利为目的伪造笔记涉嫌虚假宣传,根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以虚假宣传、引人误导的内容欺骗消费者的,属于虚假广告,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可处20万-100万元罚款,并被吊销营业执照。”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告诉记者,有此类事实案例数不胜数,以医疗美容行业为例,在裁判文书网上以“医美”、“纠纷”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最近几年这案件数量激增。

虚假宣传过程中,广告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张少春分析,至于品牌方是否涉嫌违法,则需要根据品牌方跟广告发布者的具体沟通内容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而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站在用户角度,基于分享好物的“种草”难以辨别。或许对于平台,尺度也难以拿捏。张少春为消费者做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查看文案、评论是否都是格式化的内容,以及大同小异的好评,写得越具体、图片越多就越得小心,这一类或许就是假种草笔记,因为一般真正的买家是不会这么有耐心来做这些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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