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范文> 正文

彷徨之刃读书笔记 (6)篇

彷徨之刃

作者:东野圭吾

彷徨之刃在线阅读地址

彷徨之刃读书笔记  第(1)篇


现代人还有一点敬畏之心吗?

——《彷徨之刃》和某幼儿园事件有感


最近看了东叔的《彷徨之刃》,看完真是胸口堵的死死的,文中几处让我看的落泪,我不是感动,而是气的咬牙切齿而掉下的眼泪,人真是太可恶了,他能干任何你想到或者想不到的坏事,并把它做绝做尽!书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个十五六岁的高中生,被不良少年掳走,注射迷幻剂并致死,文中两个不知悔改的少年形象真是刻画的入木三分,恶到了极点,但却不知悔改,然而让我痛心的是他们才十几岁,就能做出这种灭绝人性的事并且是惯犯,我不禁感到后背发凉,我深深感到人性的可怕,人被欲望支配的可怕,这种欲望不就是生来带来的恶吗?

而今天我所看到的幼儿园事件又何尝不是这样?我看到新闻说三岁的孩子被检查出来肛裂,我脑子里瞬间迸发出来千万句骂人的话,我只恨自己少长了两张嘴,这和书中的少年犯的行为有什么分别,何况他们是现实中有独立意识的成年人?!两个人已经不能用来称呼他们,简直败类垃圾!也是今天的我所看到的人黑暗里的种种阴暗面,我更觉得人性的可怕,人的可恶,欲望的可怕,人一旦被欲望支配就和畜生无异了,连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没有了,还能称作是人吗?

我记得去年上古代文学课的时候,老师经常喜欢说一句:举头三尺有神明。我突然觉得华夏民族很可悲,自从被德先生赛先生洗了脑,学习西方科学,便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五千年的文明抛诸脑后,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也不会了!最后终于是四不像了!

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一概不论;生死轮回,因果报应,一律不屑。

到最后终于是没有了底线,没有了敬畏,没有了权衡,没有了信仰!这才有把坏事做绝做尽的行为!人但凡有一点信仰,便知敬畏和尺度,可惜现代人是既丢了老祖宗留下来的中正美德,又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中失去了自我,人不人鬼不鬼!

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无道理。

造作吧,造的你不知天地为何物,纵欲吧,纵的你春光满面心生荡漾,作孽吧,作的你家破人亡不思量,然后摔下来,重重地摔下来,摔得鼻青脸肿,摔得头破血流,摔得你大呼:不敢!不敢!我再也不敢了!

人的原罪就是欲望,呵,这可怕的欲望,这生来的脏东西!若不洁身自爱,度量自身,下一个受欲望胁迫的败类安知不是在座的你我?!

彷徨之刃读书笔记  第(2)篇


本书名为彷徨之刃,而手持这把刃的人有三类:一类是如菅野快儿这样的禽兽,刃尖对着受害者,其“彷徨”在于呼之欲出与害怕犯罪后被捕之间的挣扎;一类是如长峰、鲶村这样的受害者家属,刃尖对着加害人和法律,其“彷徨”在于丧女的深刻仇恨和不得杀人的朴素法感情之间的矛盾;一类是如川崎这样的警察,刃尖对着追求私力救济的受害者家属,其“彷徨”在于受害者应该得到应有惩罚的正义观和维律神圣使命之间的矛盾。从社会最大利益角度考虑,法律应当做的,应该是运用规则让三把刃都没有被使用的余地。然而,在本书中,三把刃都被使用了。快儿之所以用刃,原因是少年法让其犯错的代价太小;长峰之所以用刃,原因是其认识到法律并不能让他遇害的女儿得到慰藉;而警察之所以用刃,是因为法律赋予警察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神圣职责。在看知乎豆瓣的时候,很多人将指责的矛头对准了警察,但在我看来,在这三把刃的使用中,警察的刃的使用是唯一合理的,毕竟从反方面想,如果警察纵容长峰用私力救济这种野蛮社会的手段完成复仇,无疑是告诉社会:故意杀人也是有正当理由的,这样整个社会都会陷入私力救济的泥潭,人类数千年来用法律规范起来的文明社会秩序将荡然无存。在这里,错的不是法治,错的不是由国家行使惩罚权的社会分工,而是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当然,这句话值得商榷:价值取向怎么会有对错之分呢,除非你承认普世价值。而哪怕承认普世价值,人权是普世价值中的核心,难道法律保护被告人的人权不对吗?我当然不否定被告人的人权保障,而且作为辅修法律的学生,我认为被告人人权保障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是刑法刑事诉讼法进步的体现。但是,我们关注的不是是否应给被告人权利保障,而是保障的程度,即应当给多少保障。回归法律的本原,其追求的是社会公平正义,而社会公平正义正是由法律对社会法益进行衡平取得的。既然需要衡平,必然涉及对不同利益保护的程度问题。而我觉得少年法的错误就在于,其对少年被害人的利益过度倾斜,以至于完全超过了对受损法益救济和社会秩序保障的程度。试问救济法益、保障秩序,与保障被告人权益比起来,哪个才是刑法本来的目的呢?

彷徨之刃读书笔记  第(3)篇


希望一切制度都没有绝对,如果可以,希望所有先例都是下一次完善的证据。

  小孩子,最可爱的是她们没有是非观,都是遵循内心最本真的想法,最可怕的也在于此处。

  义务教育已经普及,社会在努力,可是谁也救不起来一个没有求生欲的人,可是并没有因为这样就不去救。

  如果未来我是一名教师,绝不因为害怕学生拿所学去动小心思就停止教学;如果未来我是一名医生,也不因为躺在手术台上的人醒来要刺杀于我就不去施救;如果未来我是一个警察,也不因为天子犯法而怯于权威……

  我记得看过一句话,一个医学导师在她的学生问及医德一事,这样说:“在保证你的生命情况下,再谈医德”。

  而这个社会,如果可以,也希望可以更多的听听受害者的心声。如果未成年是一个保护伞的话,那么它同时也是犯罪的安全门。

  用古语言,即,世间安得双全法

 用现代言,即,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如果我们都只是普通人,改变不了社会,也请不要做一个冷漠的人。

  愿世界和平。

彷徨之刃读书笔记  第(4)篇

一部阅读感受比白夜行更沉重和痛苦的书,也是一部从开始就注意到了告密者伏笔的书;东野的描是字字诛心,无论是受害者,还是家属,或者社会舆论,看完只觉得一口闷气憋在胸口,久久不能挥散。最终,讨论情理和法理的比重,或者挣扎着想要找出绝对的正义在哪里,其实都只是治标不治本。造成那些怪物的,恰恰是家庭教育和关爱的忽视,还有共情能力的缺乏。我们日常能做的,无非是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安全,并努力不制造出怪物。看完此书,也终于明白了父母多次对我外出或远行表达的担忧和焦虑。以前的我觉得那都是小题大做,直到感同身受于受害者家属的痛苦和绝望,才深刻明白了养儿不易。同时,对自己健康安全并快乐地长大,表示一万分的感谢。

彷徨之刃读书笔记  第(5)篇


其实我期待的结局是:长峰重树杀掉菅野快儿,然后被警察开枪击毙,大仇得报的痛快是读者广泛的情怀。可是最后罪犯虽然被捕,但和逍遥法外又有何区别?生失去了意义,死也未得其所,真的很憋屈。

关于这样的未成年人保,确实太多缺陷。我在想,未成年人触犯法律之后,可以酌情轻判,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要有强制的一定时长的社会服务,根据其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规定社会服务的时间。(比如说抢劫,同样的情形成年人该判刑五年,未成年人可以判刑两年外加五年的社会服务,出狱后的五年,每年都进行强制的一定时长的无偿社会服务,诸如此类。)同时,如果未成年人再次犯法,无论这时是否成年,从重处罚。

彷徨之刃读书笔记  第(6)篇


这一本小说把道德与法律的矛盾表现得淋漓尽致,发人深思。很多人会问,当法律不能保证正义之时,我们还要去遵守法律吗?何不听从自己心中正义与良知的召唤呢?其实我觉得,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很复杂的,有很多东西不能有一个确切的结论。其实法律被大多数人冠以正义的化身,我却觉得法律只不过维持的是一种秩序罢了,或许好的法律的确能维护大多数人心中的正义观念,但我们不可能制定出一部百分百适应这个社会的法律来。那为什么我们还需要法律呢,其实并不是因为它一定比人治要好,因为人的智慧是所有东西都不能代替的,但我们依然坚持法治,是因为它比人治要更可靠。因为每个人心中的道德标准是不同的。

本文由 文言宝 整理,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wenyanbao.com/html/20221222/369.html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