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_精选读后感500字
作家把一种性格放大到极致,让我们去体会感受每个人骨子里都有的那一点点对理想的追求。
这本书说是写于一战期间,想要给当时迷茫的人们一些鼓励,希冀人们不致于在战后对生活百无聊赖。不知道这本书对于那些人是不是真的起到指引心的作用?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佩服斯特兰的自私,内心没有一丝愧疚波澜不惊地就抛妻弃子去到巴黎,全身心学画画。其实很羡慕,可是转念想想,现在的人有几个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追求?怕是浑浑噩噩地多些。
斯特兰其实往小了看可以是力争上位的庸庸白领,只是没那么彻底,仍旧在自己的生活圈里,会为自己做一点点娱乐的事感到负罪感,但无法避免,那些事总是很克制地去做,这样良心才回安宁。
最后,斯特兰终于去到大溪地,这个地设十分符合他种种要求的地方。爱塔料理他的起居,充当他的画模,满足他自己痛恨至死的,不打扰他的内心世界,事事遵从他的意见,他大概不会想到此生能遇到爱塔这样一个完美伴侣吧。
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总能像他这样美满地按着自己所思所想去过日子,但他到底唤醒了一些心底里有执念的人。
第一次看毛姆的书,书名没有在书里出现过,不知道怎么讲对这本书的感觉,可能是没有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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