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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 读后感4500字

月亮和六便士

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文艺青年的梦想之书: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小王子》《追风筝的人》译者李继宏译作,白岩松、余华、村上春树、杨澜、蔡崇达、刘瑜、俞敏洪推荐。精神优于物质、个体大于社会——书中诠释的这种反世俗、反传统的立场,让几代读者为之潸然泪下。书中的主人公“我”是伦敦怀才不遇的作家,偶然间认识了一位证券经纪人,对方在人届中年后突然响应内心的呼唤,离经叛道舍弃一切,先是奔赴巴黎,后又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全身心投入绘画,并在死后声名大噪。“我”在他成名后开始追溯与艺术家家曾经的来往与对方之后的人生经历。艺术家的故事以生极落魄、死备哀荣的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

月亮和六便士 读后感 第(1)篇

因为毛姆客观而冷静的描述,越发使得我相信斯特里克兰是真实存在的。

这部小说也许真的在探讨月亮和六便士:理想与现实,但我所看到的仅仅只是一个将自己献祭给艺术的疯子。

我个人认为毛姆这类现实主义作家,依旧是崇尚古典式“西方英雄”的,这类英雄可以在古希腊神话传说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的身上找寻到原型,他们大抵都不是宛如太阳神阿波罗一样完美光明的正统英雄形象,而是离经叛道、匪夷所思、癫狂邪恶却又炙热真诚的多层样貌,甚至不该用“英雄”来称呼他们,“殉道者”也许更合适。只不过他们殉的“道”并非宗教教义或者宇宙真理,他们“殉身”给了艺术,换而言之他们将自己献祭给了“美”,并丝毫不在乎这耗尽一生的献祭是否有意义。

毛姆身为作家,他与斯特里克兰(原型高更)也许有着诸多不同,但他们同病相怜。作为“艺术与美”的祭品,他深知艺术家们的痛苦与邪恶,也深知艺术家们的纯洁与高贵。于是,他借由《月亮与六便士》,写高更、写斯特里克兰、写诸多“酒神”、更写自己。

即便是在众星闪烁的艺术殿堂中,(高更)斯特里克兰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他不是阿波罗的“严肃光明派”艺术信徒,而是狄俄尼索斯的“放纵黑暗派”艺术狂徒,他的艺术不仅仅来源于天堂与光明、更来源于地狱与岩浆,上帝给予他一丝光辉,撒旦给予他无限绝望,在拉斐尔、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早早将视线转向主与天堂时,梵高、高更、贝多芬却被魔鬼魅惑并夺走了灵魂,于是前者的作品端庄而典雅,后者的作品激荡而狂放。命运夺走了音乐家贝多芬的听觉,命运也毁灭了画家斯特里克兰的视觉。他们都在被毁灭中创造出了真正不朽的美的辉煌。在毛姆看来,真正不朽的艺术家有两种,一种天赋异禀:如达芬奇、莫扎特,另外一种大器晚成并饱受命运摧残:如贝多芬、梵高。毫无疑问,《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属于第二种。

《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一个并不复杂的故事,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斯特里克兰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作为伦敦城里的股票经纪人,他事业平稳,过着千万英国中产家庭该过的体面平凡的生活。忽而有一天,撒旦蛊惑了他的灵魂,于是四十岁的他抛家弃子、放弃事业,一言不发背起画板和颜料盒开始了皈依艺术的流浪生活。在流浪中,他去过了许许多多的地方,巴黎、尼斯,最终斯特里克兰在一个美丽的热带小岛塔希提上定居并与土著女子组建了家庭,他的后半生就是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岛上醉心创作,最后也在这个美丽小岛上撒手归西。

在离开了伦敦以后,斯特里克兰的生活不该叫生活了。因为从他放弃平凡生活的那一刻起,他的生命便不是为了生也不是为了活了,他的内在被酒神的狂热所驱使,驱使他不满、邪恶、放荡、蔑视一切、无视道德、愤世嫉俗、邪佞刻薄,俗世的条条框框于他似无物,他的灵魂被撒旦拿捏在手中,他存在着、呼吸着、活着只是为了画、创作、发泄。他将魔鬼给予他的一切、上帝给予他的一切一股脑儿全部经由画笔倾泻在画板上,他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体面、旁人如何看待自己,他只知道自己必须画画。

>> “我必须画画。”他重复了刚才的话。

关于斯特里克兰的故事,大致上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在伦敦。股票经纪人斯特里克兰有一个巧言令色、善于交际的太太,在俗人眼中,斯特里克兰太太是个再可爱不过的人了,而骨子里,她却是个虚伪薄凉而阴险狡诈的女人,她从不懂得真诚,她的灵魂寡淡无味,她活在自己给自己编织的不染纤尘的中产阶级阔太太梦里,信以为真,并毫不起疑。她的周围也全是对自己阶层出身洋洋得意并优越傲慢的浅薄之徒,他们认为自食其力的女人都是不光彩的,体面的太太就该被丈夫养尊处优着。斯特里克兰太太的一生都在演戏,演给别人看也演给自己看。在斯特里克兰抛家弃子时,她通过“演戏”博得了昔日友人们的同情并得到了不少帮助。尽管她获取同情的方式是靠撒谎与诋毁自己的丈夫,当斯特里克兰死后声名鹊起,她又将自己打造成了和斯特里克兰伉俪情深的完美妻子,尽管他们已经多年毫无联系了。

从常人角度看,斯特里克兰太太是个能干的妻子,丈夫抛家弃子,是她一手将孩子们拉扯大,并使一家人重新过上优渥的中产家庭生活。然而从斯特里克兰的角度看,她的妻子不懂他、不欣赏他、更不爱他。家庭就是他的牢笼,妻子就是他的地狱。他冷静地离开了伦敦,毫无感情,只想作画。

在巴黎,善良愚蠢而毫无天赋的画家斯特罗夫发现了斯特里克兰的天才,他和颜悦色善待他、毫无怨言资助他、诚心诚意拯救病重的他,而他却在病重期间让斯特罗夫的妻子狂热地爱上了他,他们联手背叛了软弱可欺的斯特罗夫并毫无愧疚之心。在斯特里克兰为斯特罗夫的妻子作画结束后,当艺术与美得到表达,当欲望如潮水般消退,斯特里克兰远走高飞,斯特罗夫太太喝下草酸自杀、斯特罗夫则带着破碎的心回到了荷兰老家。

第三部分的故事主线主要发生在热带小岛塔希提上,几经波折的斯特里克兰在看到这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一瞬间就确定了,这里是他灵魂的故乡。他在这座岛上与土著女子组建家庭,从此不再为食物与庇护所奔波,这座岛屿给予他这个来自英国的怪人同情、尊重与包容,他得以肆意地进行艺术创作,他终于将自己的灵魂从撒旦手中夺回并在自己的世界中看到了天堂,他不停地作画,直到眼瞎、直到麻风夺走他的健康和生命。在他死后,他的画才开始逐渐被世界所理解,他成了世人口中不世出的天才,他的作品被竞相高价拍卖并被各大博物馆争抢珍藏。

毛姆以第一人称“我”的所见所闻所经历展开了对第三者“斯特里克兰”的故事讲述,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来自于“我”和斯特里克兰的亲身接触,第三部分则来自于他人与斯特里克兰交往后的叙述,笔触真切,文法老练,在故事流畅进行的同时暗含了许多引人深思的寓意。譬如,现实与理想的抉择、出世与入世的平衡、爱情与婚姻的意义、复杂且矛盾的人性,毛姆甚至还在字里行间展开了对女权的觉醒、反工业化和同性恋等话题的探讨。

在我看来,毛姆的这本《月亮与六便士》是一本寓意深刻的古典主义小说,需要多次阅读、反复思考才能提炼出更多的精华。

以下是个人比较喜欢的原著书摘:

>> 由此我得到了这个教训:作家追求的回报应该是挥洒文字的快乐和传播思想的惬意,至于其他的,那就随便吧,别去在意赞美或诋毁、失败或成功。

>> 或许是我的想法比较奇怪吧,反正早在那个时候,我就强烈地感觉到绝大多数人共有的这种生活是不完美的。我承认这种生活有其社会价值,我明白循规蹈矩未必不是幸福。但血气方刚的我想踏上更为狂野不羁的旅途。我认为我应该提防这些安逸的欢乐。我心里渴望过上更危险的生活。我随时愿意奔赴陡峭险峻的山岭和暗流汹涌的海滩,只要我能拥有改变——改变和意料之外的事物带来的

>> 每个人在世上都是孤独的。他被囚禁在铁塔里,只能通过各种符号和同类交流,可是这些符号没有公认的标准,所以它们的意义是模糊而不确定的。我们可怜地向他者传送宝贵的内心感受,但他们没有能力去接受,于是我们变得很孤独,齐肩并进却又形同陌路,无法认识我们的同类,也无法被他们认识。我们就像身在异国的游子,他们对该国的语言所知甚少,尽管心中有许多美丽而奥妙的意思要表达,却只能借助会话手册上那些陈腔滥调。他们的大脑充满了想法,却只能告诉你园丁的姨妈的雨伞在屋子里。>> 我总觉得有些人没有出生在正确的地方。偶然的命运将他们丢到特定的环境里,但他们总是对某个不知在何处的家乡念念不忘。他们是生身之地的过客,从孩提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径,或者曾在其中玩耍过的热闹街道,都无非是人生路上的驿站。他们始终把亲友视如陌路,对生平仅见的环境毫无感情。也许正是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种永恒的东西,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也许正是某种藏得很深的寻根意识,敦促这些天涯游子重返他们的祖先在湮远的太初便已离开的故地。有时候,人会偶然造访某个地方,却神秘地感到这里就是他的归宿。这里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故乡,尽管周边的环境他从未见过,尽管当地的居民他素未谋面,他却愿意安顿下来,仿佛这些都是他生来便已熟知的。在这里他的心终于不再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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