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1900字
读完了书却写不出自己所感所悟,有些顿悟和思考不知道该怎么确切恰当的表达。
随便写一些
- 关于人物
- 可能拉里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最近看的小说发现作者们都喜欢在前部分做以大段的铺叙,以至于我对艾略特也是印象深刻每次艾略特的出场都好像自带光环,是那种着实发着\黄灿灿\的\高贵的光环\,他穷尽一生在各种社交场合找\存在感\临终却无人问津,也不能说是一种悲哀,或是有所提醒我们:你穷尽一生到底是为了什么?
- 伊丽莎白的人设感觉非常接地气,不是说她出身贵族是说人物特点,对于拉里的\执念\,她一直觉得自己是非常非常爱拉里的,即使多年后自己以生儿育女但对拉里的感情一定是自己生命里最纯洁高贵别人不会懂的,她觉得拉里不应该爱上苏菲——一个满是风流韵事的女人,所以她给人家挖坑,栽了后她也毫无愧疚,有一种感动叫\自我感动\主要体现在自以为自己做了很大的牺牲而别人都无法感同身受所以理解不了的。或许真的有十足的\为爱牺牲\但至少伊莎贝尔没有,像毛姆说的她更爱她自己,她更爱珠宝貂绒大衣。
- 苏菲随性潇洒,但我不懂为什么最后她会被割喉
- 苏珊个性独立,虽然想不起来她在文中有什么\大故事\但给我一种活得明白的感觉,总之有些喜欢她的?
- 其实最应该大谈拉里,但他给我的信息量太大了,我有点无法概括,尤其后面他去印度接触一些关于\梵\关于灵魂关于脱俗关于出世入世的思想,我只能慢慢的消化,然后也表达不出自己的感悟,希望日后再读能有所思并有所达(表达or抵达)
- 最后提一下这个有点\皮\的作者,总觉得拉里是他捏出来的角色,有着拉里自身属性也有毛姆的属性,他想通过拉里以及与拉里的对话把自己说出来。亦或是拉里身上有他的向往。再说他对这本书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就像画家笔下的人物头发丝的细节都能看到的感觉。然后其中个别之处\黑色幽默了一下\,略可爱。
- 最最后,随便摘一些文中的语句。不为什么。哈哈
爱情就好比航海技术很差的水手,颠簸的航程会让人受尽各种折磨。不过,如果你和拉里之间隔了一片大洋,你就会恍然大悟,刚开始那点难以忍受的痛苦,以后竟然会变得微不足道。”
我认为,他很厌恶自己庞大粗糙的身体,所以存心要找罪受,而他所有的欺诈、刻薄、凶狠,都是要用意志力抗拒—我也不知道这该叫什么—抗拒自己根深蒂固的神性,抗拒内心对上帝的渴望,这种渴望让他既害怕又着迷。
两个礼拜后,我心想:‘唉,管他呢,不要再想了。’我也真的没有再去多想,现在也不会为此难过。过去的生活多彩多姿,现在结束了就是结束了。”
大城市里总会有许多自给自足的圈子,彼此不相往来,自成一个个小世界,仿佛是一座座孤岛,隔着无法横渡的海峡,成员相互依赖,过着自己的日子
两人见到这位浪迹天涯的旧识,竟如此高兴,着实打动了我。
拉里凝神看着我,足足过了一分钟才回答,他那深陷眼窝的双眼,仿佛要探进我的灵魂深处。
“圣人的气息。”
这回答让我感到些许不安。在如此陈设精美、挂着名画的房间里,这句话就像是漫过浴缸的水,在渗透天花板后,滴答一声落了下来。
如果不时常出现,就会被人遗忘。”
我很愿意帮你出主意,但是你现在势必无法接受。你唯一能做的事,就是顺其自然。”
凡是对我有深远影响的人,几乎都是碰巧遇到的,但回想起来,却好像命中注定,仿佛全是在我需要他们时出现的。
如果祈祷虽然有疑虑,却依然诚心诚意,疑虑自然就会消除。根据从古到今累积的经验,证明了礼拜仪式对精神的影响很大,前提是你能全然投入,享受仪式的美好,上天就会赐给你宁静。
如果极尽奉承之能事,希望获得上帝的救赎,上帝应该也会不以为然。我宁愿相信,上帝喜欢凡事尽力而为的信众。
‘在混沌中冥想,在绝对中休憩。’
要静思、克制、谦虚、退让、专心致志,并热切向往自由,就可以超脱轮回。
的教诲很单纯:人往往妄自菲薄,智慧才是解脱之道;救赎不必靠出世苦修,只要舍弃自我即可;行事不为私利,能常保心地纯洁;责任就是契机,让人学习放下小我、成就大我。
即使时间永恒,善仍是善,白依然白;中午的玫瑰虽不比清晨来得娇美,曾经娇美的事实并不会变。世间万物都有终点,傻子才会以为一切不变,但是更傻的是不去把握当下,及时享乐。如果事物的本质就是改变,不妨把它当作人生哲学,濯足清流,抽足再入虽非前水,依然沁凉不减。
说穿了,既然晓得有些事情无法避免,也就只能尽力而为。”
拉里已如他所愿,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有人轻信他人,有人防卫心重,有人恶劣,也有人慷慨,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
忘却我者,实乃不智;
值彼翱翔,我乃双翅;
我原持疑,我原不信;
现唱赞歌,依婆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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