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
书的标题容易让人误以为是鸡汤文或者人生感悟一类的东西。实际上是和设想很不一样的故事。这是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大背景是美国的淘金热时期,主角是人,狼,狗。我比较喜欢以动物为主角的前两个故事――旷野的呼唤和雪狼。前者讲述了一条名为鲍克已被文明驯养的狗,被仆人骗卖,几经周折到北极附近,成为了一只雪橇犬。从天堂到地狱,从茫然失措到找到新的生命的意义,从外来受排挤者到成为最后的领导者,像是乱世枭雄谱写的壮丽赞歌。作者借鲍克的感官,思维跳跃,一会是北极一望无际的荒原雪野、绚丽极光,一会是上古时期茹毛饮血与自然博弈的众生相。你感受到的是原始的,野性的壮美和悲凉。最终鲍克遵循野性的呼唤回到他的狼群兄弟之中,留下属于他和他后代的传说。后者却相反,鲍克出场即不凡,而雪狼的故事却更完整和细腻。他的母亲是狼和狗的后代,父亲则是一条纯种的灰狼。出生的荒原给了他野性,让他了解鲜血的味道,机缘却又迫使随母亲回到了人类社会。他身上荒野的气息让众小狗与他为敌,导致第一任主人虽然用棍棒和公正教会他忠诚却去不掉他狡猾阴狠的狼性,第二任主人更是把他性格中偏激的一面激发到了极致,第三任主人,却用爱和信任,让他最终融入了人类社会,与文明共存。看故事的时候,你会因生命的迅速的不竭的学习能力惊诧,为他的狠毒狡猾而背脊发冷,也会因他受的苦悲伤,为他最终获得的幸福而感到幸福。故事吸引我的点,在于其所展示的生命的魅力,极致的环境下,一切都是浮云,生命的本质凸现出来,作者的描写是那富有力量,让你不由自主的感到辽阔,感到敬畏,感到热爱,为拥有它感到自豪。另外一个动人之处,是存在于狗和人之间的爱情。书里的狗或者狼,他们会因所求或对人力量的畏惧对人俯首称臣为人服务,但这种情况下,他们也保有界限和自尊;而对于给他们爱的人,他们回报的是更刻骨更沉默但更热烈的情愫――这种强烈的羁绊,比生命更坚韧,比同类的爱更持久,比尊严更重要――鲍克因失去它而义无反顾的回到荒原,雪狼因得到它而获得新生。虽然没有以往的人和狗的故事那么温暖动人,可是这简单的直接的描述,更让我觉得直击内心。后面的故事太短了相比之下只能做甜点了。好在前面的两个故事已经让我感到非常的欢喜和满足。我不曾拥有过那么热烈的生命,但还是愿意看到人们朝气蓬勃的热闹的活着,继续创造,继续突破,继续展示生命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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