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读后感1600字
落幕时分,心里只剩下了怅惘。
“王琦瑶是上海弄堂女的典型人物。”两三年前,现当代文学课上郑萍这样说。
在此之前,只看过王安忆的《伤心太平洋》,文笔是极好的,故事却太灰暗了些。
看《长恨歌》的最初几章几乎以为这是一本散文集,心里很是疑惑。
直到王琦瑶——主人公正式出场,小说才真正开始有了味道。
“人情练达即文章”大概说的就是这本书。
字字珠玑,每一言每一句都是经过锤炼的。
只有如作者这一般心细如发的人才能够对生活有如此深的体验,如此细致的描写。
这一本书中有着太多我未曾注意过的人情世故:
小姐妹之间的友情,母女之间的竞争,女孩子们对时尚的追逐,男女情感之间的较量……
每一笔都是像我这样钝感的人在生活中不曾察觉却又实实在在存在的,
里面是满满的对生活的观察——十分清醒透彻的观察,
是对人世冷暖的冷眼旁观。
可是观者往往是最清醒的那一个。
王琦瑶是大上海千千万万女子中的一个,也是大上海千千万万女子的缩影。
平安里的故事是每一条弄堂课不曾说出的隐秘。
经典文学作品的魅力就是在于,无论哪个时代的人读到它都会有同样的发人深省的效果。
昨日的王琦瑶何尝不是今日的上海小姐,
昨日的吴佩珍何尝不是今日的小姐妹,
昨日的蒋丽莉何尝不是今日的“琼瑶女”,
昨日的薇薇,张永红,又何尝不是今日的你我他。
王琦瑶的一生,遇见了几个男人,有情的终究无份,爱过的却一个个都把她拉向更加孤寂可怜的境地。
【程先生】
程先生是“老实人”的代表,他做着稳定的工作,感情经历不多,爱人的时候没有什么技巧,却每一言每一行都是真心的待人好。可是他终究不是能走进王琦瑶心里的人,他代表的是平凡生活,安乐世界的乐土,可王琦瑶偏是想要的是灯红酒绿的繁华。十八岁的王琦瑶与二十六岁的程先生相遇的太早。
程先生是文革的牺牲品,老实人是在灾难中最难熬下去的一群人。他的结局,就像老舍,灾难的时代,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穿起外套像往常一样出门去,就再也不会回来。
【李主任】
“老司机”,大概这三个字就可以完完全全的形容他。
有官职有权位有太太有情人,有钱有闲,于是养了个王琦瑶。
没有什么“情”好对他言,他已经“看透了”所有套路,也“玩透了”所有套路。
他生命的终结其实是老上海中王琦瑶时代的终结。
【阿二】
阿二对王琦瑶的感情是一个少年的感情,
他眼中的王琦瑶不是王琦瑶,而是一个大时代,是他所憧憬的广大的世界。
而对于王琦瑶来说,外婆家的经历是一次疗伤性的过渡,给了她重新开始的机会。
【康明逊】
从“毛毛娘舅”这样一个没名没姓的人变成“康明逊”的时候,就知道,他是个重要人物。
他是王琦瑶真心爱过的男人,也是王琦瑶女儿的亲爹。
明知道没可能,王琦瑶还是为他打算好了一切,准备一个人处理掉肚子里意外得来的孩子。
孩子出生后,王琦瑶一分一厘也未曾用过他的,就好像他真的与这个孩子没有关系。
而他,怕着心中的那个鬼,躲着王琦瑶和她的女儿,再也没有出现过。
他是王琦瑶悲剧人生的,他给了王琦瑶十足十的体谅,拿走了王琦瑶所有的人生希望,留给了她一个孤独终老的结局。
非始作俑者,却难逃其咎。
【萨沙】
一个游手好闲的小流氓,自由挥霍,漫世青春,没有担当。
被王琦瑶利用来作那个“冤大头”,“喜当爹”的角色。
对于他,说不上同情,也没有一点儿喜爱或是厌恶,至多是一个工具,一个过客。
【老克腊】
老克腊是王琦瑶生命中的最后一束光,但也是这一束光给了她最后的黑暗。
【长脚】
一个“为他人的快乐而快乐”的二流子,谎言是他撑着面子过活的工具,
最终是他关上了王琦瑶的大门。
光着脚的亡命之徒大概就是如此为了钱而挣钱的人,作者为他起外号为“长脚”大概也有此意。
终于,王琦瑶死在了一个难熬的夜晚,那个夜晚那么长,那么黑,以至于无人知道她的离去。
繁华落尽见真淳,浮世终是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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