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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读后感_4000字

《高兴》读后感4000字

城终究不是我们的城

文/徐海江


首先,我想说的是,当我看完这本取名叫《高兴》的小说后,它并没有让我高兴起来!


我们作为一个农业的超级大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农业文明后。如今,社会进入了现代化中,农业也早就已经不再是第一生产力了。工业造就了城市,科技让城市更加的光鲜。过去是农村包围城市,现在则成了城市并购农村。随之而来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流失。因此,农村以及农村的人一直被想象成传统文化的负载者或继承者,那么城市及城市的人则被想象成现代文化的体现者或开拓者。自鲁迅的《故乡》出版后,这也就形成了中国特有的乡土文学氛围。


现代文坛上以农村生活为题材,以农民疾苦为创作素材的作家很多,他们无不受到鲁迅的影响,从而形成了所谓的“乡土文学”。其中代表作家分别有:萧红、莫言、沈从文、路遥、陈忠实、贾平凹等。


他们在自己的小说里写尽了各自家乡空间上的犄角旮旯、以及时间和情感上的酸涩苦楚。沈从文写湘西、莫言写山东高密。而陈忠实、路遥、和贾平凹同属于陕西地区,他们笔下的人物的故事自然就共同发生在了这八百里秦川之上,但各自的代表作所聚焦的时间线是不同的。陈忠实的《白鹿原》,写清末至新中国成立的大时代下,激烈动荡的时代给边远地区小人物的命运所带来的影响以及思想上的解放。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写文革后期至改革开放初期,农村人生活的苦难、残酷与卑微。而贾平凹是个多产的作家,他的作品主要写改革开放,城市的快速发展下农村人失去了土地后的迷失与自我救赎。其语言风格突出、具有很强烈的批判性与现实性。


城乡结合部的快速发展,环境的恶劣变化,让农民失去了大量的土地。这就不得不去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农民没有了土地,那么农民还是农民吗?可如果农民饿死在了土地上,那么土地又还算是土地吗?


于是,农民大量出走、纷纷逃离,一个农民大迁徙的时代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小说《高兴》就是基于这个主题而创作出来的。主人公刘哈娃有点像余华笔下的许三观,但他卖的不是血,而是自己的肾。卖肾是因为要盖房取媳妇,可媳妇还是没有取成。他的肾是卖给了西安城的人,他便觉得自己也算是半个城里人了。一心想要抛弃这个什么也没有了的农村,想要去城里生活。在进城那一天,他对未来的生活有着无限的憧憬,还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刘高兴。因为,他觉得名字和人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就像五富,怎么听怎么像无富。


没有文化、没有技能的农村人,去城里真的是那么容易就能活下来的吗?对于这一点,傻傻的五富要比刘高兴明白的深刻的多。他说:城里是好,可城终究不是我们的城。


是的,城市于他们是冷漠而残酷的,而他们于城市又似乎是多余而无用的。


好像这么说也不对!那个因在农村干着偷鸡摸狗营生而犹如过街老鼠般被人人喊打的韩大宝,他来到城市后,不照样是混的风声水起吗?他在自己建立的“破烂王国”里享受着至高无上的权利,所有辖区都由他来划分,他把那些曾经鄙视过他现在又来向他讨生活的农村人,安置在这些辖区里。每个月他靠着向这些人收取租金,过的是无比的滋润。他像个专制的皇帝般,那些来城里收破烂的就是他的臣民。在这里没有人可以再鄙视他、质疑他、挑战他的权威。刘高兴穿着一套西服去见他的时候,他便觉得刘高兴连对他说话都不够敬重了。第二天,刘高兴和五富收破烂的辖区就突然多了一个收破烂的。如此阴狠歹毒地就把他们的饭碗给断了。那些农村人也知道,他明明是个靠着压榨自己人的血汗劳动力而活着的人,他却觉得自己比别人都要高尚。可那些农村人又有什么办法?因为,在他韩大宝这里,农村人至少还有一条活路。


还有那个和韩大宝一丘之貉的工程公司的陆总。曾经也在人下的时候,因自己岐山的口音太重而遭到嘲笑。现在居于人上了,他却要求公司里的人都要学会岐山口音。给刘高兴和五富他们这些农民工住四面漏风的房子、天天吃同样的饭菜,拖欠工资自然是家常便饭。


以前听人说,翻身的农奴比地主老财还狠!


而梁晓声先生又言:富起来了的农民,并不像我们以为的那样,必定对他们依然穷困着的农民兄弟充满同情心和爱心。他们若觉得自己已经有资格剥削别人一下、压迫一下了,他们的某些手段和方式,和解放前的地主们是差不多的。

不管时代怎么发展,阶级仿佛幽灵般一直如影随形,怎么甩也甩不掉。以上如果说存在身份地位的差别,以至于造成了压榨和压迫。那么,那些同等身份和地位的农民工之间,难道就没有欺压和霸凌了吗?


在等驾坡垃圾场,看到一辆满载着垃圾的大卡车缓缓靠近时,那些拾垃圾的人像打了鸡血般,山呼海啸向着还没停稳的大卡车冲过去,在他们眼里只有垃圾,那还顾得上个人的安全问题。为了一个其价值本身已经很低的垃圾,争抢算是温和的了,大打出手更是常有的事。还有晚上去大圆盘,为了抢夺卸水泥的苦活,他们不惜拉帮结伙组织起来与对方先打一架,等把对方的人打跑了,卸水泥的活也就抢到了。而那些开车送水泥的司机就坐在车上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他们似乎早就司空见惯了。


农民工进城,他们白天建设城市、美化城市。可到了晚上,他们也破坏城市、弄脏城市。


五富收取废弃的医疗垃圾差点被抓。杏胡夫妻因收购大烟鬼的防护栏而吃了牢饭。孟夷纯为了抓杀害哥哥的凶手而做起了小姐。韩大宝为了一千块钱而不惜敲诈韦达。黄八虽同情跳楼死掉的农民工而他却顺手就把人家的外套给扒走了。我不禁要问?农民到底怎么了?在农村的时候,他们是那么的单纯、善良。


为什么走进了这钢筋水泥的建筑森林里之后,竟然变得如此没有底线,尊严可失、良知可失、身体也可失。


然而,那个讨饭的乞丐石热闹早已看穿了这一切。所以,孤家寡人的石热闹啥也不干,天天过着靠乞讨为生的生活。他觉得做苦力劳累、拾破烂又丢人。既然怎么样都是艰难的,那就丢人再丢大点又如何,乞讨有什么不好,至少不累啊!


当小说里读到这些内容的时候,说实话,我的内心是绝望的。我也是农村人,我深知农民的劣根性、也熟知农民的软弱性。因为,作为弱者,麻烦总是会缠身。可他们又不具备解决这些麻烦的能力,在冷漠无情的城市、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们只有出卖自己能够出卖的一切,只要能够换回他们想要的,让他们卑微地活下去,他们什么都可以失去。


城终究不是我们的城。当他们建设了这座城市而得不到城市人的尊敬的时候,城对他们而言已经失去了意义。如果破坏城市可以为他们带来一点微小的利益,那就没有什么下不去手的了。反正这不是我的城。他们游走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缘,成为了社会的边缘人。


韦达作为刘高兴在进城之后,认识的第一个真正的城里人。一开始却反而闪现了一丝人性的光辉般。当然,也仅仅是“闪现”和“一丝”而已。城市人表面上的客气与热情、背后的冷漠与鄙视在他和其他同行老板之间的饭局上,和与孟夷纯之间的对话上,就已经被表现的淋漓尽致。


所幸,真的是所幸,还有一个理想主义至上的刘高兴。他说:拾破烂怎么了?难道我拾破烂就真的成破烂了吗?


刘高兴确实是个拾破烂的,可刘高兴不过破烂的人生!


他为了日子过得开心起来,硬是在三十多岁“高龄”之际,还给自己改名叫刘高兴。粗茶淡饭也要过的有滋有味,闲暇时光也要穿着得体才出门。遇到撞人逃逸的小车,他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知道当保姆的翠花被雇主猥亵并强制扣押身份证后,他机智地假扮有关部门人士上门把身份证要了回来。杏胡夫妻老家的房子被烧毁,他慷慨解囊。对待孟夷纯卖身伸冤的事,他情痴义重、倾全力相助。而之于那个比他年龄大却一直叫他哥的傻五富,他相扶相持、言传身教。连石热闹那样的人,他都能说动他抛弃乞丐生活,跟着他一起去工地上干活。


小说《高兴》里,贾平凹将刘高兴和五富两个农村人丢进了城市,这是农村与城市之间人的一次结合,也是农村与城市之间文化的一次碰撞。但是,两种在某些意义上对立的文化的碰撞,并没有像鲁迅先生想要改变的那样,使得代表着传统文化的农村的劣根性得到改善。也没有像沈从文先生想要改变的那样,使得代表着现代文化的城里人的堕落性得到改观。两种对立的文化想要在短时间内达到紧密的融合,谈何容易。只靠虚构一个刘高兴式的人物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刘高兴式的人物能做的也许会很多。但是,他能够改变的却少之又少。


哪怕他即便趴在了那辆撞人逃逸车辆的引擎盖上,哪怕他帮助翠花拿回了身份证,哪怕他说服了石热闹去工地上干活,哪怕他接济了杏胡、帮助了孟夷纯,哪怕他为五富讨回了几次尊严。最后,撞人的车辆还不是逃逸了,翠花还不是丢了工作,石热闹还不是做回了乞丐。他也不可能去给杏胡夫妻重盖一栋房子,也不可能让警察不再收孟夷纯追剿杀兄的差旅费,也不可能总是在五富身边为他讨尊严。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缺了刘高兴式的人物,这个世界岂不是更糟糕。所以,我们需要这样的人,而且一个还不够,最好是多一些,再多一些,越多越好。


也许,小说《高兴》正是想表达这样一个寓意吧!也许,贾平凹正是想要通过进城农民刘高兴的经历,来表达他对这个时代的一种忧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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