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黛丽·赫本传》读后感600字
奥黛丽赫本的全名是奥黛丽·凯瑟琳·范·赫姆斯特拉·赫本-鲁斯顿(Audrey Kathleen van Heemstra Hepburn-Ruston)”,出生于1929年的比利时的首都。父亲是个英国人,母亲是荷兰的贵族后裔。赫本童年六岁的时候,父亲因为政治原因和母亲离婚,,父母的离异给她的心理留下了阴影,她一直没有安全感,特别渴望有个完整的家,这对她的不幸婚姻有很大影响。
她的一生有三段婚姻。第一婚姻因为丈夫自尊心太强,事业上不甘在赫本的光环下,而且还很敏感,最后只能离婚,儿子肖恩又赫本扶养。第二段婚姻在赫本一段婚姻失败仅仅7周后就开始了,第二任丈夫比她小8岁,风流倜傥,过后在赫本有了第二个孩子后出轨,最后的结局一样悲惨。两段婚姻的失败让赫本心灰意冷,心灵上受到巨大的重创。灵魂的痛苦只有她自己默默承受,毕竟痛苦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也无法让人和她一起承担。她努力地工作不停的拍电影,让自己忙碌而又充实,这样可以暂时忘记痛苦,为孩子树立一个坚强的母亲的形象!
赫本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最后一任丈夫。他的妻子刚刚去世没多久,最后他们做到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陪伴赫本到生命的尽头。
赫本说过最经典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有两只手,一只用来帮助自己,一只用来帮助别人。她做到了。在事业上是一颗永不坠落的星星,在慈善事业上为非洲的儿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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