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1400字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名著。是一本解读农耕背景下中国社会形态的书。全书充满了真知灼见,于我而言有着无法企及的高度,与其说我在读此书,不如说我是在把费老当成自己的导师。无论是文后他“志在富民”的人生志向、严谨的学术作风,还是行文中高度的概况总结能力、深入浅出的语言功底、坦坦荡荡的“超我”意识都予我有很大的启发和触动。尤其是其一生学术历程的自我思考,让我看到学术研究从来就不是一时的,对于真正伟大的学者来说,整个社会变动对他来说就是一次“大实验”,自我的辩驳和反思是通向真理不可或缺的途径。
从另一个维度来说,经典就是经典,不像快餐书籍,作者的深沉让我感受到了自己的浮躁,同时也感觉到有一种无名的东西早撩拨着心底。
梳理几个有意思的观点:
1.乡土本色
从基层看上去,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农耕文化的背景使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有着分不开的关系。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约束。
乡土社会的特点就是富有地方性。从土里长出来的生活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生活是被“主动”囿于土地上的。这中熟悉感下长出了亲密,也长出了规矩(即所谓的礼俗),规矩下衍生出了信任。
费老对我们现如今嗤之以鼻的“土”并没有持有任何讽刺之意,只是从文化背景形态对其形成肌理及产生的流弊进行客观分析。
当你敲门,门内问你是谁,你回答“我”的时候,“以声辨人”并是我们在乡土社会养成的习惯。乡土社会里的熟悉使文字交流无用武之地。这不代表乡下人的“愚”,只是对太多新事物不熟悉所给人带来的刻板印象。
2.差序格局
中国社会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
有人认为,中国乡下人最大的毛病是“私”,“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其实抱有这种态度的并不只是乡下人,城里人亦如此。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私的毛病在中国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上至贪污无能,下至小偷小摸。
追根溯源是乡土社会里群己、人我界限的划法。
我们格局像是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中心。这富有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因此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
在西方争的是权利,而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西方盛行的是个人主义,个人地位平等,团体不能抹杀个人,国家是一个超越一切小组织的团体;我们盛行的自我主义,一切价值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克己复礼成为道德体系的出发点。
3.男女有别
乡土社会男女授受不亲。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探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不停止的,是追求。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
在乡土社会这种精神是不容存在的。
4.礼治秩序
乡土社会是礼治,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的个人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
5.无为政治
乡土社会的弱抗争性产生了横权暴力;经济发展,分工明细,产生了同意权利;而混乱时势下则容易产生时势权利;
权利之所以诱人,最主要的是应当是经济利益。
6.社区
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7.社会变迁
社会变迁常是发生在旧有社会结构不能应付新环境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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