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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读后感_1600字

《局外人》读后感1600字

局外人 ——加缪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鲁迅
大多数人在别人的生活中都是局外人,别人特别开心的事情,或者是伤心欲绝的事情,你可能情感浮动并不会太大,因为你没有做到感同身受。
文中围绕着两个故事开展,1,主人公的母亲去世,2,主人公意外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标题的局外人,在我看来,有两层意思,1,主人公以一种半透明状态活在自己的生活中,这是能够感同身受的,可是他并没有多大的感觉,2,在主人公意外杀死阿拉伯人后,在法庭上审他的案子,明明是与他本人密切相关的事情,自己却又做了局外人,自己未来是生是死竟由其他人几个小时的辩论做定夺。
最近还看到鲁迅先生的一句话,也很
喜欢,“还有一个实证,凡人们的言论,思想,行为,倘若自己以为不错的,就愿意天下的别人,自己的朋友都这样做”。或许是约定俗成,大家都认为母亲去世,作为儿子应该寝食难安,痛哭流涕吧!主人公说自己和母亲的相处模式是,“不论是我妈妈还是我自己,并不期望从对方那里得到什么,而且也不期望从任何人那里得到什么,我们两人都已经习惯我们这种新式的生活”。
养老院的院长说他对主人公在下葬那天的平静深感惊讶。然后,他又被问及他所说的平静是指什么,他看了看自己的鞋尖,说是指主人公不愿意看妈妈的遗容,他没有哭过一次,下葬之后立刻就走,没有在坟前默哀。世界上的人千千万,每个人都因为自己看到的世界,经历的事情,接触过的人,形成了自己的三观,有大同也有小异,愚蠢的大多数人竟然认为,因为我们都是这样,所以你没有这样做,你就是错的。
很不喜欢给别人送礼物,也不喜欢别人给我惊喜,特别是什么在大街上求婚,庆祝什么之类的,因为旁观者都等待着主角被感动得痛哭流涕,很抱歉,如果我是主角,我只会让观众失望,因为有的时候我并没有那么丰富的情感,我不会感动得哭出来,甚至会觉得有一丝厌恶。
第二件事,主人公意外杀死阿拉伯人,被关进监狱后,他才有一丝丝觉得自己少了一点自由的感觉,看小说的我,也是一个局外人,我看到了主人公的内心想法和法律的规定,如果实事求是,他应该罪不致死,可是,法庭上,检察官添油加醋的渲染,很多证人的证词,有对主人公有利的,也有对主人公有弊的,因为检察官在心里已经判了主人公死刑,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指责他,“说他一直在研究我的灵魂,结果发现其中空虚无物。他说我实际上没有灵魂,没有丝毫人性,没有任何一条在人类灵魂中占神圣地位的道德原则,所有这些都与我格格不入”。人们在事实这个不规则图形上永远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那一面。
杀人事件中,让主人公罪无可恕的,不是他杀死了阿拉伯人,而且因为在第一件事上,大家认为他冷漠,他在精神上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并没有人就事论事,大家都只是想通过贬低一个人的灵魂,来否认一个人的全部,好像一件事绝对到极致,大家都会很兴奋。
前段时间,出了很多事,大家都没有就事论事,我自己也是,例如一个人A杀了另一个人B,原因是因为B嘲笑了A。大家开始追溯两人的故事:A从小生活在贫穷的山区,父母离异,跟着年迈的爷爷一起相依为命长大,自己自立自强,努力学习,课余时间还要兼职赚钱,还要照顾年迈多病的爷爷,品学兼优,各种优秀,B从小就不食人间烟火,富二代,没有受过任何挫折,家里宠大的巨婴,总是看不起穷人,总觉得比他穷的所有人都低他一等,公认的讨厌鬼。单看这件事,和这件事两个人的故事,很多人的看发生变化,对此我也不想再发表自己愚蠢的想法了,借用别人对白夜行的一句评论,情有可原,罪无可恕。
最后,道德是用来律己的,法律才是用来律他的。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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