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犯焉识(陈道明、巩俐主演)》读后感3500字
看了书,感慨万千,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谈起,严歌苓用的插叙,我的思绪也就跟着琐碎。《陆犯焉识》宏大的像一部现代史,我脑袋还没完全消化掉这过于丰富的营养,许多细节还有待一一回味。
严歌苓是一位传奇的女性,她的作品也一样带着传奇色彩。整本书反映的是现实,可是许多情节却荒谬至极,也是,那毕竟是一个荒唐诡异的年代,人性本来就很复杂,而那个年代就像放大镜,照到某些地方,就变形了。
陆是幸福的,多少人爱过他,又有多少人信任他。冯仪芳、冯婉喻、旺达、念痕,梁葫芦、邓指、知青小刑、中学校长的美国老太太、孙女冯学锋。对他不好的人也多,西北荒漠里一些干部,他的同学大卫韦和女婿刘亮一家,前者是那个年代的产物,后两者是上海市侩的典型代表。书里出现的人物很多,各有各的篇幅,冯仪芳和冯婉喻自然是重中之重,梁葫芦和邓指也十分重要,念痕更是不可或缺的一抹色彩。
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本书把这三个主题奇妙地融合在了一起,浓墨重彩的叙述了不同的个体如何捆绑在爱与自由里动弹不得又心甘情愿的状态,真是五味杂陈。
大西北荒漠里的监狱是一个神奇的地方。犯人们一哄而上去看自己的惨如何转嫁到别人身上,看他人的惨如何稀释自己的惨,于是找到一些安慰。虽然这里有人吃人、互相出卖的事情,但尚有一丝温情,像黑暗里的蜡烛,发着弱弱的光。邓指和梁葫芦就是两束光。一个小杀人犯,却对焉识产生了依赖的情感,帮他偷丢失的白金欧米茄表,部拖到马后面折磨的后脑勺都磨掉了板块,整个头后半个成了白骷髅也嘴硬不供出焉识。邓指也是,总是“把他单独叫出号子不是问他捕鱼产量,就是问他婉喻来信没有,或者问他的睡眠回来没有”,问了十几年。
人性实在是可笑至极,很多时候就是“作”的过程。所谓的物以稀为贵,什么东西多了就不会珍惜了;追寻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白玫瑰的雅洁和红玫瑰的妖媚,你摘了一朵,却还念着另一朵;被压抑的感情才最有活力,罗密欧与茱莉亚,梁山伯与祝英台,林黛玉和贾宝玉,非得有点什么压迫,才会被释放出来。所以,小说里也说了:一代代的小说家戏剧家苦苦地写了那么多,就是让我们人能了解自己,而我们人还是这么不了解自己。一定要倾国倾城,一定要来一场灭顶之灾,一场无期流放才能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曾经是爱的。
当焉识从监狱里逃出来跑到上海去看婉喻却不敢当面见她之时,婉喻早就察觉了,“她没有一刻不感觉到他的在场。但她只能把他当陌生人来和他相会,远远地,她也能嗅到焉识的气味,那被囚犯污浊气味压住的陆焉识特有的男子气味。婉喻惊异地想:一个人到了连另一人的体嗅都认得出、都着迷的程度,那就爱得无以复加了,爱得成了畜,成了兽。”
晚年的婉喻容貌发生的变化真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作者的文字是“变化是渐渐的,似乎随着她记忆中事物人物的淡去,她的脸干净光洁起来。也有些时候,丹珏在一夜醒来之后,发现婉喻的面容突然年轻了十来岁。她的安静和优美在夕阳里真的可以入画;她脸上的皮肤是那种膏脂的白皙,皮下灌满琼浆似的。有时候丹珏也发现陆焉识看婉喻看呆了,他也想不通这个女人的生命怎么会倒流,这种倒流如此怪诞,确实一种很妙的怪诞。”
念痕的部分很精彩,也是我很喜欢的一段故事。她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七岁一直陪伴在焉识左右,那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妙的年华,她知道焉识有一家老小,但毅然决然地跟他在一起,大大方方的,怀了焉识的孩子却没不被承认最后打掉,但出于爱,却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直到自己的“活泼一点点褪去,脸色的光泽一点点钝然。眼睛还是那么大,只是脏东西看多了似的不在清亮。人的朝气和志趣早已磨灭”。我真觉得她爱得大义凛然,死而后已。到最后她意识到焉识不可能离开自己的家庭,早就想走但还是等焉识出狱安顿妥当了才离去的,念痕是有情有义的一个女人,对他只有单纯的爱,单纯到“寄希望于战争,希望它一直打个不停,打到她和焉识都老了终止,让沦亡的国土成全两个天涯沦落人”这样傻的地步。焉识对她的情感却很复杂,一面喜欢她,对他异常温柔,一面又把她当个器皿,只用来盛装他的欲望。他俩是互相吸引的,书中的比喻很形象——“两足兽正想立地成佛,肉却自己找上门来。”不得不说严歌苓的文字表现力极强。
这部书尽管是以男子的叙述为主要视角,但大部分的篇幅都在写女人。严歌苓自己也说,女人比男人有写头,因为他们更无定数,更直觉,更性情化。仪芳、婉喻和念痕,性格差异极大。仪芳的角色十分复杂,身份是焉识的继母,情感上却又不完全是母亲的角色,更像是依赖这个比自己小不了太多的儿子,跟儿媳争宠似的夫妻俩好一点就开始吃醋发小孩子脾气;张爱玲说,男人对女人的怜悯,也许近于爱,一个女人决不会爱上一个她认为楚楚可怜的男人,女人对男人的爱,总得带点崇拜性,焉识和婉喻的感情一开始是这样的,焉识就是她的神,她爱焉识就朝圣一样,是带着仰望的高度的,直到老年失忆前都一直是一个温婉顺从的性格;念痕的形象则始终是鲜活的、彩色的、跳跃的,作者用“艳丽、性感、厉害”形容这个女人。尽管她们的性格差了十万八千里,但终究在对焉识的爱上达到空前一致。
她们三人在战争年代还表现出相同的特点,那就是把生活过得像个日子,穷得不行的陆家要宴请几位教授,仪芳还能在黑市上倒卖材料跟婉喻张罗出一顿像样的饭菜出来;焉识在四川和念痕一起生活的时候,念痕能在物价上涨了百分之一千四百的时期弄到各种东西,巧克力、日本奶粉、砂糖、松花蛋、宣化火腿、干鸡纵菌、烟酒、布匹乱七八糟应有尽有。战争年代,女性豁达能干的品格凸显出了它的光芒。我想,严歌苓用了这么多笔墨,是歌颂她们这一点的。
陆焉识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追求自由。在西北荒漠里,他是大家口称的“老几”,思维的自由多得无边无垠,就算是关在黑暗的狱室里思维奔放也让他享受。书里写,把思考当成最大的事来干的笛卡尔为摆脱串门的朋友,把家搬出了祖国法兰西,搬到荷兰。他以为在陌生人的国家他会被遗忘,从而把专职的思考进行到底。但新的熟人还是不可避免地在荷兰积累起来,因此他不得不持续搬家,以躲避熟人。所以到他离开荷兰的时候,笛卡尔一共搬了二十四次家。这一点很有意思。
书中有些话说的很真,很实。仪芳对焉识说“老早呢,觉得你没用场好,心底里不龌龊,人做得清爽。太有用场的人都是有点下作的。现在看看,没用场就是没用场。中国是个啥地方?做学问做三分,做人做七分。外国的人要紧的是发明这种机器发明那种机器,中国人呢,要紧的就是你跟我搞,我跟你斗。你不懂这个学问,你在中国就是个没用场的人。”焉识在心底也承认他是个没用场的人,打仗把很多人的用场打出来了,连那个中学的美国校长老太太都会装聋作哑演戏糊弄地痞流氓,陆焉识却做不到,真不知是悲是喜。
陆焉识的儿子冯子烨“大半辈子保持平庸,争取不拔尖不卓越,同时掌握防人 攻击人的能力;他从不愿给孩子们做个才智学识过人的父亲,而是给他们做一个世俗的大众化的父亲,因为这样的父亲安全,容易让大众认同,他给予儿女们的父爱也才安全,源源不断,不会被某个政治运动截断或剥夺”。虽然很多人讨厌冯子烨的所作所为,但那个年代,生于这样的家庭,一生又受此压抑、转轨,是非都很难说,他有他的处事原则,有他活于乱世的道理。
书的后半段虽然有些伤感,但也很暖。婉喻和焉识在几十年后就别重逢之前强天,还让女儿丹珏陪她去理发店做了头发,从此后就不肯出门,怕头发的波浪给风吹塌了,给雨淋化了。七十多岁的人,老都老了,大家还这么精致,这么讲究,真可爱。他俩的晚年生活迟到了几十年,却比任何人都甜蜜,“每天早晨天刚亮她就会在阳台上等他,下雨刮风都不例外。焉识也是风雨无阻地按时到来,陪婉喻玩玩两人的牌戏——同一种玩法他必须天天教她一遍。然后他读书或读报,她便静静地在一边陪着,或打打瞌睡。他们隔一天就会出去逛公园,吃饭。” 这一段描写不禁令人想起《恋恋笔记本》里的艾米和诺亚,《初恋五十次》里的露西和亨利。他俩仿佛是把人家年轻时谈的恋爱推延了半个世纪。
小说结尾,在女儿和女婿为了他的存在大吵一夜时,焉识悄悄走了,一如既往的追寻自由,带走了他的衣服,带走了婉喻的骨灰,回到西北那片大漠,荒谬的又一次显现在了结局,那个剥夺他二十多年自由的囚身之所,竟然成为了他人生最终的自由之处。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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