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钱不伤感情(财蜜eMook)》读后感900字
很一般的书,不仅体量小,内容也颇为争议。
首先就是第二章,借钱的心态什么的,圣母得近乎婊。借钱既不是施舍也不是慈善,说买食物的乞丐拿到钱去买了…把钱给乞丐就没打算拿回来好么?那跟“有借有还 再借不难”的债务能相提并论么?
更何况借款用途本身就是承诺,且不说用于投资的话收益要不要分成,是保本定额利息还是风险共担&收益分成,至少要看用途来评估还款能力吧?买自住房甭管首付还是全款有个缺口,和做生意有赔有赚,那能一样么?家人住院和自己海外旅游,那借钱的性质能一样么?退一万步说,真借了钱去犯罪了,你怎么撇清自己不是同谋呢?
所以借款用途这个承诺完全不是“时移势易”可以不较真的事情。挪用公款是妥妥的犯罪,挪用私款不也是诈骗么?用途的承诺理解了,那还款的承诺也就好理解了。到期限还不上,要么是人品问题,要么是能力问题,后者就像基金经理或者财务顾问,眼光、判断、运作资金的水平、规避风险的意识…总之一个结论:不值得再次/继续信任。
至于借与不借当然只取决于该不该借本身,千万不要违背内心,不要事后纠结,借出去后悔/担心当然就别借。也像感情那样,付出是因为自己觉得应该付出,而不是我付出需要你回报什么,没有回报那我就要把之前的付出收回来…那就有点渣了。说到底是把部分(资金的)支配权让渡出去,(名义)授权而不放权,那不就是说空话么?
至于到底是从银行借还是从亲友借,关键在于对方是什么样的人,或者说彼此配合得怎么样。还是像谈恋爱一样,有足够的基础,能开诚布公地交流,遇到问题积极解决,那就没问题。否则还不如找银行公事公办。最重要的是双方能不能达成共识,是无息贷款只还本金式的钱归钱账交情账归交情账,还是亲兄弟明算账地商量好利息,既别太低欠人情也别硬算太高让对方欠自己的情,是按储蓄利率算,还是按贷款利率算,还是按投资收益水平算?
至于真的风险共担、利润分成,那就是合伙做生意了,需要双方协商划分资金的支配权,就不能算是全盘让渡出去的借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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