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300字
不太喜欢跟风,炒得越热我会越远离,除非太火以至于好奇心爆棚,比如《甄嬛传》。除非是我喜欢的作家,比如严歌苓。
读这本书之前没看任何相关介绍,只看到了被刷屏的各色《芳华》标题,不想在读之前受到影响包括电影《芳华》,如果你也不想受到影响请关闭此页面。
什么是好书?这对每个人来说都不一样。读完让你哭了个稀里哗啦的书,不能说不是好书,但我更喜欢让我想哭却哭不出来的书。情绪一点点的积蓄,到最后一股脑儿淤堵在胸口,久久回味,只能靠一个个码字疏散出来。
我觉得,《芳华》就是一本这样的书。
严歌苓把故事放到上世纪七十年代那个特殊的时代里。
讲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小曼从小到大极度渴求爱却总也得不到。她下意识把自己铸成铜墙铁壁,许多年不生病,也不哭,因为病了没人照顾哭了也没人疼,因为有人照顾的才会时时娇滴滴有人心疼的才会常常泪涟涟。就像林丁丁。
林丁丁不需要爱,也不会给予爱。她只要物质和浮华,青春逝去的时候给富豪看豪宅,免费教孩子们唱她当年的老歌,也算是实现了人生愿望的缩略版。
郝淑雯挥霍爱,因为拥有太多了。原来一生能拥有的爱也是有上限的,挥霍完了就只有看破红尘,吃斋念佛了。
而好人刘峰,执着于爱。他穷且矮,相貌平平,爱上了文工团的宠儿,耀眼的林丁丁。为此他失去了荣誉和一只手臂,得到了一生坎坷,最后死于癌症。虽然也结过婚也有过女人,但终其一生,只执念于林丁丁。“一个人一生,能碰到心和身都去死爱的人,是太难得了。”说句扫兴的,万幸碰到了也得不到。
讲一个关于好人的故事。
有钱的好人叫“慈善家”,慈善家做好事叫“做慈善事业”,接收到慈善雨露滋润的人们,自是会感激不尽,甚至感恩戴德。
受到表彰的好人是楷模,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是我们敬仰的对象。
像刘峰这样什么都没有的好人,在他女儿印象里“就是傻乎乎地老给人家帮忙,是那种可以忽略不计的老好人,这世上有了不多,无了不少。”他不会一掷千金,不会甜言蜜语,不会做任何出格的事。只是默默地存在着,生怕自己的存在成为别人的负担,希望自己能在细微之处被他人需要。所以,他在的时候,谁会在乎呢?可是当他不在了,却又总在细微之处想起他。
也许是时代的原因?当刘峰称为一个公认的好人时就必须好到纯粹且夸张,一旦有一点不好,就会遭到众人的集体倒戈。如今稍好一点,当一个人够优秀,掌声背后通常是不许失败,否则看笑话者众。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
今天的时代追求独立和个性,更多关注的是自我。一生执着的只爱一个人就像天方夜谭一般,多种形态的婚姻并存着虽然表面上还是一夫一妻,这也没什么好论是非的,喜欢就好,相安无事就好。时代在变,坚持的一些东西也会变,做一个好人也是一件挺不容易的事。
那么,我是怎样的一代人?我信仰什么?想到这里不由得悲哀,都到了回顾总结的时候了吗?
我只能虚弱地说:尽力守住本心,努力做一个好人罢。
ps:看看这一堆字,如同一堆乱码,把自己都逗笑了。
本文由 文言宝 整理,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wenyanbao.com/html/20230111/34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