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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渔工作总结(精选5篇)

长江禁渔工作总结(精选5篇)

长江禁渔工作总结 第1篇

一、安排部署全面禁渔工作

根据9月29日我县县委书记同志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1次会议暨长江流域全面禁渔工作安排部署会上的安排,为抓实抓牢“十年禁渔”工作,成立县禁渔办,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同时起草下发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亲自抓,开展第一阶段相对应工作。

二、扎实开展xx流域全面禁捕工作

10月10日,县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时间安排,由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我县境内xx流域及县城区域中、大型餐馆、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宣传、宣讲,根据《^v^渔业法》、《省(^v^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动的紧急通知》《x农函﹝2020﹞577号》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州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6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的禁渔期内,严禁在县域境内的江河、湖泊中电鱼、毒鱼、炸鱼及放生外来物种,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及垂钓,禁止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行为,禁止运输、销售、餐饮等地下产业链。

截止目前共计张贴禁渔公告30余份、悬挂禁渔横幅20余条,签订禁渔责任书45份。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宣传为我县全面禁渔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全面禁渔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长江禁渔工作总结 第2篇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2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到5个片区,25个村(社区)。

二是积极宣传,营造禁捕氛围。在农贸市场、广场、人群聚集点等场所张贴“十年禁渔”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线上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传“十年禁渔”工作要求,大力提升全民守法意识,营造禁捕氛围。截至目前,张贴标语35幅,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线上推送25次。

三是动态排查,严厉打击整治。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采购、销售水生野生动物和非法渔获物及生产销售禁用渔具等行为,扎实推进“十年禁渔”目标。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检查3次,处理案件线索11次。

长江禁渔工作总结 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v^、^v^、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v^^v^关于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域内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安排部署全面禁渔工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农服中心、安办工作人员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中山镇“十年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3次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到每个村、社区。

    二、积极宣传,营造禁捕氛围。

    营造禁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天然水域全域禁捕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确保禁捕工作人人知晓,共同参与,形成浓厚禁捕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发放洪雅县“十年禁捕”宣传单1500余份、洪雅县天然水域禁捕宣传手册550余册,制作中山镇“十年禁捕”公示牌20个。

    三、动态排查,严厉打击整治。

    按照工作要求联合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v^、总岗山水库管理处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清理“三无”船舶75艘,对有证船只签订承诺书60份落实责任人,收缴鱼竿20竿,收缴地笼5个,劝退钓鱼人员42人,对涉渔餐馆、涉渔商贩、渔具店进行排查20次。        

    四、改进措施与工作计划

   (一)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一是结合政策,在工作开展情况中对进行垂钓人员合理劝退,宣传政策。二是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再工作中创新思路和方法,分享工作经验。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再加强力度宣传,宣传实施天然水域全域禁捕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确保禁捕工作人人知晓,共同参与,形成浓厚禁捕社会氛围。二是将“十年禁捕”工作,纳入河长制生态段长巡河工作,常态化进行,实行包段、包片、巡查监管责任。三是要加大对集贸市场、涉渔餐馆等场所的检查力度,要督促餐馆建立鲜鱼购买台账,禁止购买野生河鱼,严厉打击野生河鱼销售行为。加强对水库、河流等天然流域巡查工作,加强渔具店业主、船只业主等监督管理工作。

长江禁渔工作总结 第4篇

为了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农业农村部认真落实^v^、^v^决策部署,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部际协调机制,组建跨部门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力推进禁捕退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渔船渔民退捕基本完成。经过逐船逐户建档立卡,沿江10省(市)共核定退捕渔船万艘、渔民万人。其中“一江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重点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万艘、渔民18万人,已全部提前退捕上岸;各省(市)自主确定的其他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万艘、渔民万人,已提前完成2020年退捕任务,剩余1599艘、3072人将按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退捕。

——二是渔民安置保障稳步推进。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大统筹指导力度,截至12月4日,中央财政原计划安排的92亿元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各地落实资金亿元。截至12月11日,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扶持创业和公益岗位安置等措施,各地累计落实社会保障万人,帮助万人实现转产就业,其中,重点水域落实社会保障万人,占应纳入社保人数的,落实转产就业万人,占需转产就业人数的。同时,积极帮助渔民解决上学、看病、住房等实际困难,确保上岸有出路、就业有门路、生活有保障。

据悉,长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具典型性的一条生态河流,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永葆其生机和活力事关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等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珍稀特有物种持续衰退,经济鱼类资源接近枯竭,生物完整性指数降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经过^v^领导同意,岁末年初之际,农业农村部还将会同协调机制有关部门举行长江“十年禁渔”同步全面启动活动。

长江禁渔工作总结 第5篇

为认真贯彻《^v^渔业法》,加强县域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确保县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合理开发,我局与**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向全县发布了《关于我县境内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正式拉开了从2月1日至4月30日为期三个月的春季封江禁渔执法监督工作序幕,并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现将春季禁渔工作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春季禁渔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违法案件明显下降

春禁期间,由于加大了禁渔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了巡江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坚持从快从重处理渔事案件,加强公安、渔政联合执法,案件电视曝光、宣传说法及群众举报制度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封江禁渔期间违法案件的发生。春禁期间,发现和及时中止违法捕捞行为8起。

(二)坚持禁渔期群众举报督查制度

为切实抓好春季封江禁渔工作,确保江河、湖泊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渔业资源的增殖,我局建立了渔政执法监督群众举报制度,并对社会公布了24小时开通的举报电话,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到举报,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对举报人个人情况保密。春禁期间,统一组织检查,出去执法车辆6辆计67车次,参加检查执法人员162人次,其中公安配合出警8人次,受理群众举报2次,及时查处2次,中止违法捕捞行为8次,案件处理回应率达到100%,大大提升了群众举报非法捕渔案件的积极性和参与禁渔监督的热情。经检查,禁渔期间较好地实现了江中无捕捞作业渔船、船上无渔具、市场餐馆无野生鱼的目标。

二、春季禁渔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

我局成立了由水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渔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

根据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要求,XX年1月30日,我县以水利、公安、工商联合向全县发布了《关于我县境内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公布了县域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从XX年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实行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执法人员深入沿江(河)17个乡镇和市场,6个鲜鱼批发部,20个餐馆进行宣传,检查市场12次、餐馆6次,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天然水域的渔获物,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v^渔业法》和《**省〈^v^渔业法〉实施办法》处理。春季封禁期间在城乡张贴禁渔《通告》100余份,散发宣传资料800余份,县电视台连播禁渔《通告》1周。为严厉打击春季偷、电、毒鱼违法案件,局组织水政、渔政综合执法大队巡江执法67次,执法人员在宣传中要求渔民将船上渔具上岸保管。在巡查中发现夜间偷捕行为,执法人员采取高音喇叭宣传,灯光警告,岸边守候等形式,及时中止了春禁期间各类违法违规渔事活动,取得了渔事案件率下降、渔业资源增殖环境日趋良性的成效。

(三)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

公安、渔政密切配合有效控制春季禁渔行政案件的升级。由于经济利益的趋使和渔业捕捞者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的参差不齐,在过去的春季禁渔工作中,曾出现抗法、阻碍行政执法的恶性事件,甚直发生过事后威胁报复行政执法人员的案例。为了切实履行好渔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维护好县域天然水域渔业生态环境,同时保护好行政执法人员的人生安全和执法监督安全,我局积极与当地公安、^v^门和有船艇企业的联系,形成相互配合、信息资源共享的协作办案关系,在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和控制暴力抗法及维护水政、渔政执法环境方面都收到成效。禁渔期公安出警8人次,有效地控制了春季禁渔期间渔业违法行为的升级。

(四)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为切实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能,在执法队伍建设上,我局严格按《**省行政执法规定》在在编工作人员中筛选熟悉行业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公务员和工程技术干部充实执法队伍,制定了行政执法的行为规范和执法纪律制度,确保了专职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素质。在行使行政执法职能过程中,严格按规定亮证执法,履行告知义务,说明执法依据,充分给予被执行人申辩权力,做到秉公执法、教育性执法、人性化执法,禁渔期未发生任何群众对禁渔工作的投诉,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加强渔民培训,提高守法意识

3月29日,我县组织了全县200余名渔民参加了**市水务局的渔业船舶船员培训,培训会后市、县水务局领导再次就春季禁渔工作进行了宣传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让广大渔民受到了全面的培训教育。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一)缺乏执法专门经费。春季禁渔工作出案率高,动用人员、车次频繁,经费耗用较大,本级政府没有资金投入,望上级适当解决春季禁渔工作专门经费,以利收到更好的执法成效。

(二)执法装备不完善。陆上交通工具差,没有水上交通工具,缺乏适应禁渔执法工作的配套设备设施,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制约督查力度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三)由于禁渔期间对渔民没有实行补贴,个别渔民违反规定捕捞行为仍然有发生。

目前气温回升,为巩固春季禁渔的成果,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渔事秩序,促进我县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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