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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00字 1000字 (6)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

作者:哈珀·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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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00字 1000字  第(1)篇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轻舟(来自豆瓣)来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414685/忆起童年,首先扑入眼帘的总是热辣辣,明晃晃的盛夏。那是浓荫也遮不住的娇阳,是风扇也消不去的酷暑,是母亲手中的蒲扇,是父亲递过的西瓜,是兄弟姐妹争抢不下的第一口雪糕。那是缓慢得如同溪水流淌般的日子,慢而清明,伴着潺潺而过的背景音,静而隽永。《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开篇也有这样一个夏天。大萧条下,大人们没什么地方可去,没什么东西可买,悠哉悠哉地在广场上里晃来晃去。就在这个夏天小主人公斯科特和她的哥哥杰姆遇见了一生的伙伴迪尔。开始了一场只属于童年的大冒险——刺探怪人阿瑟拉德利。这是源于大人们的偏见和流言而形成的神秘屋子。但年幼的孩子们只当做是勇气的试金石。从小心翼翼地拍他们家的墙壁,然后火速撤离,到支着竹竿试图捅破窗户送一封邀请函,再到鼓足勇气摸黑溜进本来不敢靠近分毫的屋子,却被枪声吓得屁滚尿流地逃窜。然而孩子们一点点的勇敢,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靠近真相,和流言中恐怖异常的怪人阿瑟,在树洞礼物的善意下,重新依靠自己的眼睛和良心,重新认识了这个有点笨拙却充满慈爱的大朋友。镇上的怪人怪事远不止一桩。有每学年只上一天学的尤厄尔,有拿不出钱吃午饭的坎宁安,还有不高兴斯科特早早学会了阅读的年轻老师。有只顾关心来世,却不肯在今世学着好好做人的浸信会,有同样生活在一个小镇里,却暗地里明面上串联着一个家族到另一个家族的鄙视链,更有宣扬高歌着人人生而平等,原本通情达理,一遇上黑人的事就丧失了理智的南方白人群体。有些事可以容大家妥协退一步慢慢来,比如老师学习梅科姆镇的规矩,比如斯科特学习变得更有礼貌。有些事儿却劈头盖脸如暴雨般让大家在残酷中看清真理和正义,这时候的成长就是瞬间的,是跨越式的,是转折性的。就如杰姆首先学会了在大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做了迪尔离家出走时告密的叛徒,就如迪尔在庭审时为黑人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嚎啕大哭,就如斯科特终于在最后理解了父亲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正义和勇气。而无论是每天傍晚飞奔着迎接父亲下班,而后蜷在他怀里一起读书看报的悠然时光,还是陪着父亲一起抵抗来自他人的偏见、诋毁和谩骂,而后迅速成长起来的兄妹俩,他们的点滴言行都映射着父亲的影子。是父亲的博学与谦逊,勇气与正义,使孩子们学会阅读与坚守自我,守礼与退让;是父亲,对孩子教育的身体力行,对待任何人都无差别的同理心,教导孩子如何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在充满丑陋与问题的世界中塑造自己的道德底线。勇气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历史上从未有过胜利,也不放弃去争取努力。谦逊是,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除非其他人想学。良心是,一种不能遵循从众原则的东西,因为在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得和自己过得去。公正是,在法庭之上,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与人交往最重要的是,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穿着他的鞋子,钻进他的皮肤,像他一样走来走去。这些父亲教给斯科特和杰姆的道理,已经深入全球各地阅读者的心灵。书封上介绍说,在“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父亲芬奇律师名列英雄第一位。我想这是父亲最理想的模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00字 1000字  第(2)篇

非常感人的一部小说我以为 能带给人思考和成长的书 才叫有营养的书  值得多看几遍小说讲的是一个睿智儒雅的律师父亲阿迪科斯和他一对调皮懂事的儿女的故事当然  也可以上升为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黑人歧视问题但对于生活在和平年代又没经历过大动荡的我来说这离我太遥远了故事的前半部分都在讲述两个小孩(12岁的杰姆和8岁的斯库特)以及围绕在他们周围的小镇上平凡单调又有趣的日子,以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孩子的世界很单纯总是对身边的一切充满好奇和善心开篇就说到的怪人拉德利(阿瑟先生,多美好的一个名字)是小镇居民心照不宣的一个秘密。在他孩童时期因为跟一帮所谓的不三不四的坎宁安人厮混,每天吃喝玩乐,甚至把一个老保安员锁进了县政府大楼里,被冠以行为不检、扰乱治安、人身攻击的罪名,送去州立攻读学校,小拉德利就这样被他父亲带回了家中严加看管,从此15年没有露过面杰姆和斯库特还有他们的小伙伴迪尔对怪人拉德利充满了兴趣,他们常常担心怪人会不会死了,会不会很吓人,更重要的是,会不会孤独。他们总是如此的善良,当然这跟阿迪科斯优秀的教育分不开。刚开始,我总在想小说的名字《杀死一只知更鸟》跟故事内容到底有何关联,直到杰姆和斯库特在回家路上经过拉德利家门口的大树,接二连三地从树巢里掏出口香糖、金牌等;当杰姆第一次鼓足勇气去探索拉德利家而不幸被阿瑟的叔叔发现,慌忙逃走时被勾破了裤子,因害怕被揭穿又鼓足勇气去取回发现已经补好了,虽然补的坑坑洼洼;一条疯狗出现,全镇人民都胆战心惊,小女孩躲在拉德利家门口冻得瑟瑟发抖,回家却发现披了件床单;鲍勃.尤厄尔因要打击报复阿迪科斯而把恶手伸向杰姆和斯库特时,怪人又出现了,还救了他们一命。知更鸟是什么?它是一种只会唱动听的歌曲给人类听,而从不危害人类的鸟。阿瑟可不就是知更鸟,尽管他已经被人们盖棺定认为坏小子,凡是小镇上发生的所有小偷小摸伤天害理的事都跟他脱不了干系,可他有何其无辜。他默默无闻的守护着两个小主人公,只因他的本性是善良的。故事后半部分的基调偏沉闷压抑。一生都信奉人生而平等阿迪科斯,在黑人白人案中执意为黑人汤姆辩护,尽管种种迹象及证据表明,案子的真相是白人少女勾引汤姆未遂而贼喊抓贼,但在那个黑人生来且低人一等的年代,即便大家都心知肚明,却还是一致认定汤姆有罪,导致其因绝望逃跑被枪击。最近我总是推荐朋友看这本书,刚开始是觉得阿迪科斯作为父亲对孩子的教育值得我们所有家长学习,现在的人打着跟孩子做朋友的旗帜,但又有多少人能耐心公平的对待呢。阿迪科斯身上有太多的优点:绅士、内敛、低调、坚持、宽容、不尖锐、不急不躁、总是站在他人角度想问题,总之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00字 1000字  第(3)篇

这是一本关于种族歧视的书,这是一本关于教育的书,或者这根本仅是一本关于童年的书。书里有一个伟大的父亲有两个幸运的孩子,有形形的小镇居民。一个人幸或不幸,从来不能从客观的角度进行评判;一个人的善良与否,也不是根据肤色、种族、家族甚至他的某些行为就能下断言。生活上: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教育中:孩子需要的不是一个让他时刻“走对路”的教导嬷嬷 ,而是一个在他走在自己的路上时,能够保护他的心灵保护他的身体,保护到他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养成自己的担当的父亲和母亲。作为父母,我们仅仅是年长他们一些的成年人,而绝对没有决定他人人生的权利。我们没有权利指导他们的好恶,也没有权利让他们避免去面对这个社会的真实,没有权利剥夺他们成长的经历。当然,在他们面对这一切的时候,面对成长的痛的时候,我们会比他们还痛,这也是我们为人父母必须经历的一课。我们能做的,也许只有做着我们认为是对的事,是善良的事,让他们一直有标尺,让他们在漂泊的征程中心里有港,远处有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00字 1000字  第(4)篇


知更鸟歌声婉转,不食谷物,不在仓库筑巢,人见人爱。它代表着善良,就像文中那些单纯友善又任劳任怨的黑人;它代表着良知,是在种族歧视背景下,白人律师明知官司会败诉但依旧遵从良心奋力的一搏;它代表着自由,是作者希望人们打破种族偏见,寄予社会更多的民主与公正。杀死一只知更鸟,意味着善良,公正,民主被泯灭,将不在受道德上的谴责,而是犯罪!

作为父亲的阿迪克斯言传身教,传递给孩子们优秀的品质。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勇气。自古至今人们通过不同的方式阐述着勇气。勇气,是春秋战国士大夫那千万人而吾往矣的浩然之气,是战争中战士在血雨腥风中的奋力厮杀,是火灾中消防战士面对熊熊烈火的逆向而行。父亲阿迪克斯的勇气是明知道胜利的希望很小,但依然去坚持。勇气是责任,是使命,是在抉择中尊崇良心的选择。

作者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审视着这个世界,她塑造了一个完美的父亲形象,将自己的价值观通过父亲来表述出来,这些可贵的品质值得细细品读,如果能成为塑造自我的一部分,那么读这本书也算是很有意义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00字 1000字  第(5)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道关于种族、正义、勇气、亲情、道德、成长的大餐。

作者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分两个部分展开。

一是,斯库特和哥哥们引诱“怪人阿瑟出门”的童年生活。

二是,父亲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残酷现实。

主要的收获有三点。

一是,良知。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

每个人,生而不同。要有正义的精神品格。对待每一个人都保持善意,并不断辐射影响周边的人。

二是,学习。

父亲没有什么嗜好,不是在读书就是在看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默默影响着自己的子女们。

三是,有力,不炫技

父亲多数情况下是内敛的,但他是那么的多才多艺。他是个神,口琴演奏家,最棒的棋手。法庭辩护的时候他是个逻辑缜密的优秀律师,但他仍然低调。

两次失态,一次是为汤姆总结陈词,另外一次是见到杰姆受伤的时候。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强]

康德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是的!

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那是一桩罪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00字 1000字  第(6)篇

终于读完了这本书 越是到后面越是吸引我很想很想让汤姆胜诉无罪释放而最终在那个经济大萧条的时代背景下 种族歧视是一座无法逾越的高山 人本应该人人平等 可偏偏那个时代肤色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 实在可悲啊 今天做了一篇阅读理解 讲到乔治华盛顿在52岁 还没有成为总统的时候 牙就已经要掉光了 于是他请了一个牙医为他安了9颗牙 这些牙是从哪里来的呢 从他的9个黑人奴隶的嘴里 说起来 实在可笑 他最后成为总统了以后 虽然自己私下也痛恨奴隶制度 但是在那个时代下 他还是没有站出来实行真正的反对措施 这一刻我又再一次感受到了阿蒂克斯的伟大  他也做到了让他的孩子 在面对种族歧视如此严重的那个时代里 保持着正确的心态 他是一个伟大的人 也是一个伟大的父亲 若我今后成为一名妈妈 我会再次翻起这本书 让我尽量 能做到 像阿蒂克斯 那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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